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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布朗尼的味(二)
**
“如果你有空的话,我等你过来。”那头的女人如是说道,“我觉得这件事,你应该有知情权。”
翁雨握着手机,整个脑袋里嗡嗡作响一片,所有一切的想法和逻辑全部都瞬间被打乱了,只是机械地,说了一声“好。”
电话挂断,她甚至突然都想不起来,前几分钟刚刚听到的、那个女人的名字,叫做什么。
在书房里静静站了一会,她走回客厅,只见傅郁正专注地用纸笔在演算一道题目,时不时地还在笔记本电脑上编辑着什么。
她其实很想告诉他自己刚刚接到的那个电话。
就像上次一样,让她在心底郁结多日的事,在他面前说出来后,却变得无足轻重,任何再不好的事情都总有办法、可以好好去解决。
翁雨望着他专心工作的样子,已经到了嘴边的话,却最终还是收了回去。
还是……算了吧。
这些事,都是发生在她自己身上的,他作为一个毫不知情的人,她不应该再朝他倒苦水、去询问他的意见,给有重要事情要做的他添更多的麻烦。
“我朋友刚刚打电话,叫我出去有点事。”她勾起嘴角,走过去,装得若无其事地跟他说。
傅郁从资料中抬起头看向她,“需要我送你过去吗?”
“不用了,”她避开他仿佛能洞察她心思的眼睛,连忙摆手,“你快忙你的事情吧,我不打扰你。”
她拿过已经洗干净的碗碟走向玄关,他跟着起身走过来,伸手帮她打开了门。
“拜拜。”她朝他笑了笑,“布朗尼真的很好吃,我有空会再过来蹭蛋糕的。”
傅郁望着她脸上的笑,目送着她打开自己的家门走进去。
她刚刚一定、发生了些什么,他驻足在门口,心里思考着,轻轻抬手揉了揉自己的眉心。
...
来到淮海路上那家咖啡厅时,时间差不多是下午两点。
翁雨深呼吸了一口气,走进咖啡厅,很快就看到咖啡厅的小角落里,正单独坐着一个女人。
仿佛有直觉告诉她,打电话给她的就是这个人。
心头绷紧地走过去,来到桌边时,那女人抬起头看向她,从容优雅地开口道,“是翁雨小姐?你请坐。”
女人的相貌生得相当好,翁雨脱下羽绒服、在位子上坐了下来,强迫自己要保持冷静。
“我叫向朦。”女人望着她,又重复了一遍自己的名字,“冒昧叫你出来,要你面对一个完全陌生的人,有些失礼。”
向朦说话的声音很轻柔,也很有教养,更有一种难以言明的胸有成足。
翁雨摇摇头,“没关系。”
“翁小姐,虽然你不认识我,但你对我来说并不陌生,”
向朦笑了笑,“你刚和言侨在一起的时候我就知道你了,虽然他没有和我直接联络,但是我从我们共同的朋友圈那里得知,他有了一个非常喜欢的女朋友。”
见翁雨没有要说话的意思,她便继续说下去,“言侨他以前啊,也算是个纨绔子弟,朋友都说,他现在好像变了个人一样,不抽烟、也不喝酒了,除去上班,就是陪你,那时候我就在想,我挺羡慕那个女孩子的。”
翁雨听了她的话,总感觉她和言侨似乎是非常熟悉的人,她的字里行间,都在透露出这种信息。
“言侨应该没有和你提起过,他在温哥华念大学的时候,我就一直都和他在一起,但是我们家后来定居在了加拿大,他选择回国,所以我和他的关系也就戛然而止了。”
向朦握起茶杯,喝了一口,“虽然对他来说是结束,但我一直都很喜欢他,他妈妈也知道,不过我想,既然他有这么喜欢的女朋友,我也不会再去打扰。”
原来是前女友,翁雨垂着眸,手指微微紧了紧。
“但是,前段时间,他妈妈突然来温哥华找我,”向朦不急不缓的,“似乎是对你们之间的事情,不是很满意的样子。”
“翁小姐,听说你的职业是空中乘务员?”
向朦冷不防这么一问,翁雨沉默几秒、轻一点头。
“那也就是说,是专科学校毕业?”向朦拨了拨头发,声音听起来更温柔了一些,“我和言侨虽然都从ubc的商科毕业,但我们都是不以学历评判别人的人,我觉得他妈妈反对,是因为可能在长辈的观念里,学历还是很重要的。”
“但我觉得,学历和家境,这些都不能强人所难。”向朦轻轻一笑,“你说呢?”
翁雨听了这几句状似委婉的话,总觉得像是有什么,呛在喉咙口一般,涩涩的难受。
“他妈妈来找我,是觉得他应该会听我的建议,以前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就很愿意听我的想法,”向朦说着,目光看向她,“但是我很意外,回国前,我和他的电话沟通失败了。”
“说实话,我觉得言侨变了,我一直以为他是个不会因为私人感情与家人发生冲突的人,但是这次回国,他竟然当着我的面,因为一个女孩子和他妈妈发生激烈的争执,这种事在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从来都没有发生过。”
“向小姐,”翁雨这时闭了闭眼,轻声道。
向朦眼睛微微一眯。
“你说,你是言侨妈妈现在指名的未来儿媳。”翁雨没什么表情地说。
“是的,”向朦也渐渐收敛起脸上的微笑,“这次回国,他妈妈是希望我说服他和你分手,尽快在年关时举办我和他的订婚宴,他妈妈喜欢的儿媳一直以来都只有我,一个能顺长辈心意、也能做得好妻子,更能帮言侨一起打理他们的家族产业的人。”
“这些,言侨都知道,是吗?”
“是的,”向朦身体朝后靠在椅背上,“我还想起来,我刚回国那天,我们两家人一起吃完饭后,他陪我在酒吧喝酒,当晚他喝醉了,我带他回我住的酒店。”
“醉酒后男人的身体是最诚实的,我也终于知道,原来他这么喜欢的女朋友,三年都不愿意和他有肌肤之亲。”向朦的笑容带上了丝嘲讽,“这样的女朋友,够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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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布朗尼的味(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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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空的话,我等你过来。”那头的女人如是说道,“我觉得这件事,你应该有知情权。”
翁雨握着手机,整个脑袋里嗡嗡作响一片,所有一切的想法和逻辑全部都瞬间被打乱了,只是机械地,说了一声“好。”
电话挂断,她甚至突然都想不起来,前几分钟刚刚听到的、那个女人的名字,叫做什么。
在书房里静静站了一会,她走回客厅,只见傅郁正专注地用纸笔在演算一道题目,时不时地还在笔记本电脑上编辑着什么。
她其实很想告诉他自己刚刚接到的那个电话。
就像上次一样,让她在心底郁结多日的事,在他面前说出来后,却变得无足轻重,任何再不好的事情都总有办法、可以好好去解决。
翁雨望着他专心工作的样子,已经到了嘴边的话,却最终还是收了回去。
还是……算了吧。
这些事,都是发生在她自己身上的,他作为一个毫不知情的人,她不应该再朝他倒苦水、去询问他的意见,给有重要事情要做的他添更多的麻烦。
“我朋友刚刚打电话,叫我出去有点事。”她勾起嘴角,走过去,装得若无其事地跟他说。
傅郁从资料中抬起头看向她,“需要我送你过去吗?”
“不用了,”她避开他仿佛能洞察她心思的眼睛,连忙摆手,“你快忙你的事情吧,我不打扰你。”
她拿过已经洗干净的碗碟走向玄关,他跟着起身走过来,伸手帮她打开了门。
“拜拜。”她朝他笑了笑,“布朗尼真的很好吃,我有空会再过来蹭蛋糕的。”
傅郁望着她脸上的笑,目送着她打开自己的家门走进去。
她刚刚一定、发生了些什么,他驻足在门口,心里思考着,轻轻抬手揉了揉自己的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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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淮海路上那家咖啡厅时,时间差不多是下午两点。
翁雨深呼吸了一口气,走进咖啡厅,很快就看到咖啡厅的小角落里,正单独坐着一个女人。
仿佛有直觉告诉她,打电话给她的就是这个人。
心头绷紧地走过去,来到桌边时,那女人抬起头看向她,从容优雅地开口道,“是翁雨小姐?你请坐。”
女人的相貌生得相当好,翁雨脱下羽绒服、在位子上坐了下来,强迫自己要保持冷静。
“我叫向朦。”女人望着她,又重复了一遍自己的名字,“冒昧叫你出来,要你面对一个完全陌生的人,有些失礼。”
向朦说话的声音很轻柔,也很有教养,更有一种难以言明的胸有成足。
翁雨摇摇头,“没关系。”
“翁小姐,虽然你不认识我,但你对我来说并不陌生,”
向朦笑了笑,“你刚和言侨在一起的时候我就知道你了,虽然他没有和我直接联络,但是我从我们共同的朋友圈那里得知,他有了一个非常喜欢的女朋友。”
见翁雨没有要说话的意思,她便继续说下去,“言侨他以前啊,也算是个纨绔子弟,朋友都说,他现在好像变了个人一样,不抽烟、也不喝酒了,除去上班,就是陪你,那时候我就在想,我挺羡慕那个女孩子的。”
翁雨听了她的话,总感觉她和言侨似乎是非常熟悉的人,她的字里行间,都在透露出这种信息。
“言侨应该没有和你提起过,他在温哥华念大学的时候,我就一直都和他在一起,但是我们家后来定居在了加拿大,他选择回国,所以我和他的关系也就戛然而止了。”
向朦握起茶杯,喝了一口,“虽然对他来说是结束,但我一直都很喜欢他,他妈妈也知道,不过我想,既然他有这么喜欢的女朋友,我也不会再去打扰。”
原来是前女友,翁雨垂着眸,手指微微紧了紧。
“但是,前段时间,他妈妈突然来温哥华找我,”向朦不急不缓的,“似乎是对你们之间的事情,不是很满意的样子。”
“翁小姐,听说你的职业是空中乘务员?”
向朦冷不防这么一问,翁雨沉默几秒、轻一点头。
“那也就是说,是专科学校毕业?”向朦拨了拨头发,声音听起来更温柔了一些,“我和言侨虽然都从ubc的商科毕业,但我们都是不以学历评判别人的人,我觉得他妈妈反对,是因为可能在长辈的观念里,学历还是很重要的。”
“但我觉得,学历和家境,这些都不能强人所难。”向朦轻轻一笑,“你说呢?”
翁雨听了这几句状似委婉的话,总觉得像是有什么,呛在喉咙口一般,涩涩的难受。
“他妈妈来找我,是觉得他应该会听我的建议,以前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就很愿意听我的想法,”向朦说着,目光看向她,“但是我很意外,回国前,我和他的电话沟通失败了。”
“说实话,我觉得言侨变了,我一直以为他是个不会因为私人感情与家人发生冲突的人,但是这次回国,他竟然当着我的面,因为一个女孩子和他妈妈发生激烈的争执,这种事在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从来都没有发生过。”
“向小姐,”翁雨这时闭了闭眼,轻声道。
向朦眼睛微微一眯。
“你说,你是言侨妈妈现在指名的未来儿媳。”翁雨没什么表情地说。
“是的,”向朦也渐渐收敛起脸上的微笑,“这次回国,他妈妈是希望我说服他和你分手,尽快在年关时举办我和他的订婚宴,他妈妈喜欢的儿媳一直以来都只有我,一个能顺长辈心意、也能做得好妻子,更能帮言侨一起打理他们的家族产业的人。”
“这些,言侨都知道,是吗?”
“是的,”向朦身体朝后靠在椅背上,“我还想起来,我刚回国那天,我们两家人一起吃完饭后,他陪我在酒吧喝酒,当晚他喝醉了,我带他回我住的酒店。”
“醉酒后男人的身体是最诚实的,我也终于知道,原来他这么喜欢的女朋友,三年都不愿意和他有肌肤之亲。”向朦的笑容带上了丝嘲讽,“这样的女朋友,够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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