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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革除功名?绝不能开此先河!
京师,风平浪静。
自从兵部大量官员被革职查办后,朝堂之上再无任何动静传出。
汤昊原本以为,李东阳怎么说都要支棱一下,要么上朝死谏为自己的党羽发声,要么撺掇麾下党羽齐齐上奏。
可是,他什么都没有做。
所有湖广乡党仿佛瞬间卡壳了一样,任由都察院追查这些兵部官员的罪证,然后彻底将其罪名坐实。
简而言之,这些兵部官员是直接被放弃了。
李东阳确实是一个聪明人,当他在内阁首辅刘健那里吃瘪,看清了朝堂局势后,就选择了隐忍退让。
正如汤昊预料的那般,这个老阴比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
哪怕是廷议,李东阳也有好几次没有露面了,据说是旧疾复发需要调养。
对此,汤昊和小皇帝很是希望,这老阴比可以自己就死了,省的还需要他们亲自动手。
何天衢等人的下场,他们可是都看在眼里,没有人胆敢去挑战文渊阁大学士的狠辣手段!
第二位真王自然是天官马文升,这位五朝元老拖着病体残躯一直死守吏部,将这权势最大的机构牢牢掌控在手中!
第三位真王赫然正是总宪张敷华,同为五朝元老他的资历威望丝毫不逊色于马文升,现如今执掌拥有侦缉之权的都察院,成为百官畏惧的第三位朝堂真王,权势直逼前面两位。
这一次涉案的兵部官员,多达五十六余人,几乎将兵部衙署全都给清空了。
是以最终的大鱼,止步于这两名清吏司郎中,接下来就是该怎么治罪的问题了。
哪怕是有些人十分警惕,比如那两個兵部清吏司郎中,以他们的职权地位,根本不必特意去贪腐受贿,就会有下面的官员将银子直接往他们怀里送,罪证嘛就不容易找了。
营私,也好理解了,大家屁股底下都不干净,只要随便一查,轻轻松松地就能追查到贪腐受贿的罪证。
说白了,认罪归认罪,可小命最重要。
而且说句不好听的,就算他们真个供出了李东阳,那又能怎么样呢?
这一日廷议,主要内容就是兵部涉案官员的处置,以及户部尚书韩文针对纳粮开中弊病提出的解决举措。
国朝至今,还从未出现过这等一部衙署官员集体因罪被开革的丑闻!
张敷华是一名经年老臣,他很清楚这件事情的影响到底有多坏,所以并未自作主张给这些贪官污吏定罪,而是将此事上报拿到廷议上面来讲!
刘健拿着张敷华的奏章,叙述了一遍案情经过,以及都察院调查出的真相实情。
李东阳只需要一句“攀诬攻讦”,就可以将事情给推得干干净净,想要借此将李东阳扳倒,无异于是痴人说梦。
这一次,没有一人出言质问或是反驳。
先是第一条,兵部涉案官员一事。
经过他和小皇帝的不懈努力,现在的文臣缙绅,已经被成功割裂开来!
现如今的文臣缙绅,大致可四方势力,三位真王!
第一位真王就是内阁首辅刘健,凭借内阁首辅与两朝帝师的身份,牢牢坐着头把交椅。
而都察院转变了一下思路,从这些中下层官员入手,严刑拷问追查赃款去向,最终就只能指向这两名郎中大人了,要么如实招供坦白从宽,要么拒不认罪抗拒从严。
毕竟,这是张敷华的奏章!
张敷华何许人也?
五朝元老!
南都四君子!
他这个“君子”之名,与刘大夏的“弘治三君子”不同!
那什么“弘治三君子”,是朝野上下的官员士林冠上的美名!
而张敷华的“君子”之名,来源于江南一带的百姓,只要提及“张敷华”这个名字,人人称赞颂扬,这才是真正的民心所向!
所以,就算有人想要提出质疑,那也得先看看自己什么身份什么地位,去质问人家这么一位硕德老臣!
这个案子,被张敷华定义为“结党营私”!
结党,自然好理解,毕竟全都是湖广乡党,少数那么几个虽然不是湖广籍官员,那也是交了投名状主动攀附之徒,没什么好说的。
眼瞅着自家大人都被逐出了朝堂,而另外一位又始终默不吭声,这两个清吏司郎中哪里还不明白,他们这是被放弃了,只能老老实实地招供认罪,然而供词里面却全然没有提及李东阳、刘大夏和熊绣三人。
看着鸦雀无声的朝堂,汤昊只是觉得好笑。
至于最后一股势力,那就是告病休养的老阴比李东阳,以及他苦心经营的湖广乡党了,也是此刻三位真王联手绞杀的那些倒霉蛋儿!
眼瞅着没人开口,汤昊最喜欢做这个恶人。
“这不很简单吗?”
“国朝自有律令,按照《大明律》治罪就是了1
“该杀头的杀头,该充军的充军,该流放的流放,还有什么好说的?”
在刑法上,《大明律》渊源于《唐律》,以笞、杖、徒、流、死为五刑,即所谓正刑,其它如律例内的杂犯、斩、绞、迁徙、充军、枷号、刺字、论赎、凌迟、枭首、戮尸等,有的承自前代,有的为明代所创,总体而言是比较严苛的。
毕竟这《大明律》是洪武帝总结历代法律施行的经验和教训制定而成,洪武帝起于草莽,深知民间疾苦,特别强调“治乱世用重典”,严刑峻法,以除贪贿。
只是因为其太严苛,加上土木之后文臣缙绅把持朝政,自然就开始动心思想要修改,但太祖高皇帝严禁嗣君“变乱成法”,所以这些家伙也是不敢,转而变通思路,遇到对他们不利的案件出现则发布诏令或制定条例,辅律而行。
比如弘治十三年制定《问刑条例》二百七十九条,在“遵循祖制”的招牌下,大颁各种条例,因律起例,因例生例,结果条例纷繁,奸吏因缘为欺,以例代律,任意轻重,直接大大降低了这《大明律》的实用性。
官员决狱断案不再以《大明律》为准,而是以这些辅律成例为准,说白了就是全面利好文臣缙绅,这无疑是对太祖高皇帝这番苦心的践踏。
最恶心的是,这些文臣缙绅整日还高喊什么“祖宗成法”,也不知道他们这嘴巴里面的“祖宗”,到底是谁!
此刻一听到中山侯汤昊要动用《大明律》,在场不少廷臣脸色都开始变了。
毕竟这五十六人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而是正儿八经通过科举大考厮杀出来成功步入仕途,又在六部、翰林院等地观政学习过后这才履任的精英官僚,是不折不扣的文臣缙绅后备军,哪能就这么被废了啊!
按照以往的处置办法,大不了就是贬官外放罢了,说不定以后还有重新起复的机会!
你个天杀的中山侯,一言不合地就要杀了废了,合着不是武将武官,你就丝毫不心疼是吧?
此刻就连天官马文升和内阁首辅刘健也有些犹豫,思考着要不要出手捞这些官员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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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革除功名?绝不能开此先河!
京师,风平浪静。
自从兵部大量官员被革职查办后,朝堂之上再无任何动静传出。
汤昊原本以为,李东阳怎么说都要支棱一下,要么上朝死谏为自己的党羽发声,要么撺掇麾下党羽齐齐上奏。
可是,他什么都没有做。
所有湖广乡党仿佛瞬间卡壳了一样,任由都察院追查这些兵部官员的罪证,然后彻底将其罪名坐实。
简而言之,这些兵部官员是直接被放弃了。
李东阳确实是一个聪明人,当他在内阁首辅刘健那里吃瘪,看清了朝堂局势后,就选择了隐忍退让。
正如汤昊预料的那般,这个老阴比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
哪怕是廷议,李东阳也有好几次没有露面了,据说是旧疾复发需要调养。
对此,汤昊和小皇帝很是希望,这老阴比可以自己就死了,省的还需要他们亲自动手。
何天衢等人的下场,他们可是都看在眼里,没有人胆敢去挑战文渊阁大学士的狠辣手段!
第二位真王自然是天官马文升,这位五朝元老拖着病体残躯一直死守吏部,将这权势最大的机构牢牢掌控在手中!
第三位真王赫然正是总宪张敷华,同为五朝元老他的资历威望丝毫不逊色于马文升,现如今执掌拥有侦缉之权的都察院,成为百官畏惧的第三位朝堂真王,权势直逼前面两位。
这一次涉案的兵部官员,多达五十六余人,几乎将兵部衙署全都给清空了。
是以最终的大鱼,止步于这两名清吏司郎中,接下来就是该怎么治罪的问题了。
哪怕是有些人十分警惕,比如那两個兵部清吏司郎中,以他们的职权地位,根本不必特意去贪腐受贿,就会有下面的官员将银子直接往他们怀里送,罪证嘛就不容易找了。
营私,也好理解了,大家屁股底下都不干净,只要随便一查,轻轻松松地就能追查到贪腐受贿的罪证。
说白了,认罪归认罪,可小命最重要。
而且说句不好听的,就算他们真个供出了李东阳,那又能怎么样呢?
这一日廷议,主要内容就是兵部涉案官员的处置,以及户部尚书韩文针对纳粮开中弊病提出的解决举措。
国朝至今,还从未出现过这等一部衙署官员集体因罪被开革的丑闻!
张敷华是一名经年老臣,他很清楚这件事情的影响到底有多坏,所以并未自作主张给这些贪官污吏定罪,而是将此事上报拿到廷议上面来讲!
刘健拿着张敷华的奏章,叙述了一遍案情经过,以及都察院调查出的真相实情。
李东阳只需要一句“攀诬攻讦”,就可以将事情给推得干干净净,想要借此将李东阳扳倒,无异于是痴人说梦。
这一次,没有一人出言质问或是反驳。
先是第一条,兵部涉案官员一事。
经过他和小皇帝的不懈努力,现在的文臣缙绅,已经被成功割裂开来!
现如今的文臣缙绅,大致可四方势力,三位真王!
第一位真王就是内阁首辅刘健,凭借内阁首辅与两朝帝师的身份,牢牢坐着头把交椅。
而都察院转变了一下思路,从这些中下层官员入手,严刑拷问追查赃款去向,最终就只能指向这两名郎中大人了,要么如实招供坦白从宽,要么拒不认罪抗拒从严。
毕竟,这是张敷华的奏章!
张敷华何许人也?
五朝元老!
南都四君子!
他这个“君子”之名,与刘大夏的“弘治三君子”不同!
那什么“弘治三君子”,是朝野上下的官员士林冠上的美名!
而张敷华的“君子”之名,来源于江南一带的百姓,只要提及“张敷华”这个名字,人人称赞颂扬,这才是真正的民心所向!
所以,就算有人想要提出质疑,那也得先看看自己什么身份什么地位,去质问人家这么一位硕德老臣!
这个案子,被张敷华定义为“结党营私”!
结党,自然好理解,毕竟全都是湖广乡党,少数那么几个虽然不是湖广籍官员,那也是交了投名状主动攀附之徒,没什么好说的。
眼瞅着自家大人都被逐出了朝堂,而另外一位又始终默不吭声,这两个清吏司郎中哪里还不明白,他们这是被放弃了,只能老老实实地招供认罪,然而供词里面却全然没有提及李东阳、刘大夏和熊绣三人。
看着鸦雀无声的朝堂,汤昊只是觉得好笑。
至于最后一股势力,那就是告病休养的老阴比李东阳,以及他苦心经营的湖广乡党了,也是此刻三位真王联手绞杀的那些倒霉蛋儿!
眼瞅着没人开口,汤昊最喜欢做这个恶人。
“这不很简单吗?”
“国朝自有律令,按照《大明律》治罪就是了1
“该杀头的杀头,该充军的充军,该流放的流放,还有什么好说的?”
在刑法上,《大明律》渊源于《唐律》,以笞、杖、徒、流、死为五刑,即所谓正刑,其它如律例内的杂犯、斩、绞、迁徙、充军、枷号、刺字、论赎、凌迟、枭首、戮尸等,有的承自前代,有的为明代所创,总体而言是比较严苛的。
毕竟这《大明律》是洪武帝总结历代法律施行的经验和教训制定而成,洪武帝起于草莽,深知民间疾苦,特别强调“治乱世用重典”,严刑峻法,以除贪贿。
只是因为其太严苛,加上土木之后文臣缙绅把持朝政,自然就开始动心思想要修改,但太祖高皇帝严禁嗣君“变乱成法”,所以这些家伙也是不敢,转而变通思路,遇到对他们不利的案件出现则发布诏令或制定条例,辅律而行。
比如弘治十三年制定《问刑条例》二百七十九条,在“遵循祖制”的招牌下,大颁各种条例,因律起例,因例生例,结果条例纷繁,奸吏因缘为欺,以例代律,任意轻重,直接大大降低了这《大明律》的实用性。
官员决狱断案不再以《大明律》为准,而是以这些辅律成例为准,说白了就是全面利好文臣缙绅,这无疑是对太祖高皇帝这番苦心的践踏。
最恶心的是,这些文臣缙绅整日还高喊什么“祖宗成法”,也不知道他们这嘴巴里面的“祖宗”,到底是谁!
此刻一听到中山侯汤昊要动用《大明律》,在场不少廷臣脸色都开始变了。
毕竟这五十六人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而是正儿八经通过科举大考厮杀出来成功步入仕途,又在六部、翰林院等地观政学习过后这才履任的精英官僚,是不折不扣的文臣缙绅后备军,哪能就这么被废了啊!
按照以往的处置办法,大不了就是贬官外放罢了,说不定以后还有重新起复的机会!
你个天杀的中山侯,一言不合地就要杀了废了,合着不是武将武官,你就丝毫不心疼是吧?
此刻就连天官马文升和内阁首辅刘健也有些犹豫,思考着要不要出手捞这些官员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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