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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既然真的中了奖,那自然是按着咱们当初想的那样过活了。放心吧,你想要学室内设计嘛,大姐记得呢,给你办的留学专业也是这个。
到时候大姐将大学的几年学费一交,你们就安心的学自己想学的东西。将来毕业了,也找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
“大姐,你今天没有上班吗?怎么会一下子就都办妥了。”大姐不愧是大姐,这一天里,竟然将这些事情都解决了。
“请假了。”早知道今天上班会是这样,她一定会请全天的假的。
这一天晚上,叶家人实在是太兴奋了,又对未来的生活说了很多。直到天蒙蒙亮,林琳才催着几人再去睡一会儿。
星期二,星期三,林琳白天都跟莫家聪请了假。而请假的理由虽然没有明说,但是在林琳支吾中,还是给莫家聪留下了一个她是在配合慈云山重案组进行卧底工作的印象。
这个理由是现成的,因为之前钟sir就先找的莫家聪。
花了两天时间,林琳用了很多的小手段便非常快捷地帮叶家娘仨办理好了移民。
然后又通过大量的金钱开道,为叶家两个小妹办理了留学手续。
说实话,这些手续如果按照正常程序时间来办的话,十天半个月是他,一年半载也是他。想要在两天之内办成这件事情,那就是痴人说梦。
也幸好上一周,她虽然一直在学习。但是也因为时差的关系,偶尔会去加拿大办这些留学的事情。
自从知道这个世界还存在着新扎师妹这样‘危险’的世界,林琳就害怕再出现什么古惑仔了。
将叶家娘仨送到国外去,她也会放心一些。
因为一般的港台剧,他只祸害香港本地人。
为此,周二这一天夜里,还她特意去了一趟温哥华,多花了些钱,将房产加急办了下来。
前脚拿到写有她名字的房产证,后脚林琳就对这栋房子进行了小规模的装修。
然后又是换锁又是设置恶意驱逐咒什么的。一直忙了好一阵,林琳才锁上门幻影移行的回香港。
而这一忙活,就忙到了周三的晚上。
周三下午的时候,林琳接到了欧海文的电话,他问她现在在哪里?他来接她。
林琳两天没有上班,此时自然不在警局。这两天她是真的很忙,或是说叶家的四个女人都在忙。
下午的时候,她已经从航班公司订了三张机票,日期是这周五晚上的。
香港飞温哥华需要十一二个小时那么多。她才懒得去坐飞机呢,所以跟叶家娘仨谎称她坐另一个航班过去。
叶家娘仨一直搞不懂,就算是中了六.合.彩也不至于走的这么匆忙吧。
可是林琳却以中奖了自然要远走高飞,以免让人眼红盯住为由将叶家娘仨的疑问给挡了回去。
“可人呀,那你岂不是更危险?”毕竟中奖的是她,领奖的也是她。
“不会的,我是警察。总比你们要难对付。而且你们走了以后,我就搬到警局后面的警察宿舍住去。只要你们离开了香港,不久以后事情就会淡下来的。”她当然不会真的搬到那里去住,这么说不过是想要让叶母放心罢了。她会在送叶母和叶小妹们上飞机后,就搬到她新买的那间小公寓里去住。
香港的白天,她上班。晚上则是温哥华的白天,然后她陪着叶母和叶小妹们熟悉环境。
只要忙过这一周左右的时间,她就不用在去温哥华了。
以后等到警局放大假,她再去温哥华探亲。
那个时候将假期攒一攒,然后保持一个月去一回,每一回呆上个三五天就好了。
她是林琳,她也是叶可人。不能因为将叶家娘仨送到了温哥华过上了她们想过的日子就可以放手不管的。
做为叶家长女,她还是有着一定的责任。
可是毕竟不是亲母女,她又怕她的改变让家里三个围着她转的女人们发现,所以保持一定的距离是非常有必要的。
这些日子幸好有考试和中奖做缓冲,不然她真的怕她与叶可人相差太大的性格会让人看出来。
可是无论怎么说,叶家娘仨还是觉得这件事情非常的怪异,不过叶可人挣钱养家也是有一定的话语权的,所以就算是娘仨再怀疑什么,也只能听她的话。
话说回来,欧海文打电话的时候,林琳正好就在家里。
她之前又陪着叶妈买了不少的东西,刚到家呢。
林琳告诉了欧海文叶家附近的一个明显建筑标志后,就挂了电话。
“是谁呀?男朋友吗?有时间叫他来家里吃顿便饭吧。”叶妈隐约听到电话那一头是个男人,于是有些好奇地问她。
若长女真的有了男朋友,她在国外,多少也能放心些。
“是呀,大姐。你去培训的那两个礼拜一直有个叫家全的打电话来家里找你呢。你是不是在拍拖呀?是不是刚刚打电话要来接你的人?”可爱摆弄着一双新买的鞋子,漫不经心地接了这么一句。
欧海文与齐家全?
这两人是怎么放在一起说的?
林琳想到这里,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冷颤。
“都不是啦,真八婆,懒得理你们。”没好气地瞪了一眼这娘俩,然后拿着手机走回了房间,准备换身衣服好出去吃饭。
唉,这顿饭可不是那么容易就吃得了的。
她要先带上钟sir给的监听设备,然后到了吃饭的地方再给钟sir打电话,好让他们及时过来。
当然了,若不是她极力拒绝钟sir的提议,此时的她应该早就坐在了钟sir的指挥车里枯等欧海文的电话了。
钟sir也曾提意跟着她到饭店,可是林琳以各种理由说服了他,让他在接到确定用餐地点后再出发,这样会更自然些。
林琳不是方丽娟那种性子的人,钟sir就是想要强硬一些,在这方面也只能听林琳的。因为直觉告诉他,他如果不听话,后果会非常的严重。
一时等到林琳换了身衣服出来的时候,不但叶可爱咦了一声,就是一直文静的可喜也叫了一声出来。
“还说不是男朋友,还说没有拍施。你们看大姐竟然还化妆了,还穿这么漂亮的裙子。我就说一定是吧。”
林琳今天晚上穿了一件七分袖的粉绿绣花及膝连衣裙,下穿一双香槟色坡跟皮凉鞋。
左手腕上一串珍珠表带手表,右手拎了一个白色的小手包。
确实与她平日里除了牛仔裤就是牛仔裤的样子大相径庭呢。
可这才是林琳的穿衣风格。
对可爱吐了吐舌头,林琳与叶妈和可喜一一告别后,便转身出门下楼了。
到了约定的地点,林琳正好也看到了穿着一件浅色t恤的欧海文非常帅气的靠在车身上。
笑着走过去,与欧海文面对面地站了,林琳并未顺着欧海文打开的车门上车,而是按着自己的猜测站到了车头的地方,用手摸了摸。
入手却是一片冰凉。
看着刚刚还说自己一会就到的人,林琳淡淡地笑了。
也许她的感觉和眼睛没有骗她。
作者有话要说:像是欧海文这样的男人,好眼馋。
要是真有这么一个好男人站在我面前,啥不婚主义,单身思想的,我觉得我都可以抛下。
在既然真的中了奖,那自然是按着咱们当初想的那样过活了。放心吧,你想要学室内设计嘛,大姐记得呢,给你办的留学专业也是这个。
到时候大姐将大学的几年学费一交,你们就安心的学自己想学的东西。将来毕业了,也找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
“大姐,你今天没有上班吗?怎么会一下子就都办妥了。”大姐不愧是大姐,这一天里,竟然将这些事情都解决了。
“请假了。”早知道今天上班会是这样,她一定会请全天的假的。
这一天晚上,叶家人实在是太兴奋了,又对未来的生活说了很多。直到天蒙蒙亮,林琳才催着几人再去睡一会儿。
星期二,星期三,林琳白天都跟莫家聪请了假。而请假的理由虽然没有明说,但是在林琳支吾中,还是给莫家聪留下了一个她是在配合慈云山重案组进行卧底工作的印象。
这个理由是现成的,因为之前钟sir就先找的莫家聪。
花了两天时间,林琳用了很多的小手段便非常快捷地帮叶家娘仨办理好了移民。
然后又通过大量的金钱开道,为叶家两个小妹办理了留学手续。
说实话,这些手续如果按照正常程序时间来办的话,十天半个月是他,一年半载也是他。想要在两天之内办成这件事情,那就是痴人说梦。
也幸好上一周,她虽然一直在学习。但是也因为时差的关系,偶尔会去加拿大办这些留学的事情。
自从知道这个世界还存在着新扎师妹这样‘危险’的世界,林琳就害怕再出现什么古惑仔了。
将叶家娘仨送到国外去,她也会放心一些。
因为一般的港台剧,他只祸害香港本地人。
为此,周二这一天夜里,还她特意去了一趟温哥华,多花了些钱,将房产加急办了下来。
前脚拿到写有她名字的房产证,后脚林琳就对这栋房子进行了小规模的装修。
然后又是换锁又是设置恶意驱逐咒什么的。一直忙了好一阵,林琳才锁上门幻影移行的回香港。
而这一忙活,就忙到了周三的晚上。
周三下午的时候,林琳接到了欧海文的电话,他问她现在在哪里?他来接她。
林琳两天没有上班,此时自然不在警局。这两天她是真的很忙,或是说叶家的四个女人都在忙。
下午的时候,她已经从航班公司订了三张机票,日期是这周五晚上的。
香港飞温哥华需要十一二个小时那么多。她才懒得去坐飞机呢,所以跟叶家娘仨谎称她坐另一个航班过去。
叶家娘仨一直搞不懂,就算是中了六.合.彩也不至于走的这么匆忙吧。
可是林琳却以中奖了自然要远走高飞,以免让人眼红盯住为由将叶家娘仨的疑问给挡了回去。
“可人呀,那你岂不是更危险?”毕竟中奖的是她,领奖的也是她。
“不会的,我是警察。总比你们要难对付。而且你们走了以后,我就搬到警局后面的警察宿舍住去。只要你们离开了香港,不久以后事情就会淡下来的。”她当然不会真的搬到那里去住,这么说不过是想要让叶母放心罢了。她会在送叶母和叶小妹们上飞机后,就搬到她新买的那间小公寓里去住。
香港的白天,她上班。晚上则是温哥华的白天,然后她陪着叶母和叶小妹们熟悉环境。
只要忙过这一周左右的时间,她就不用在去温哥华了。
以后等到警局放大假,她再去温哥华探亲。
那个时候将假期攒一攒,然后保持一个月去一回,每一回呆上个三五天就好了。
她是林琳,她也是叶可人。不能因为将叶家娘仨送到了温哥华过上了她们想过的日子就可以放手不管的。
做为叶家长女,她还是有着一定的责任。
可是毕竟不是亲母女,她又怕她的改变让家里三个围着她转的女人们发现,所以保持一定的距离是非常有必要的。
这些日子幸好有考试和中奖做缓冲,不然她真的怕她与叶可人相差太大的性格会让人看出来。
可是无论怎么说,叶家娘仨还是觉得这件事情非常的怪异,不过叶可人挣钱养家也是有一定的话语权的,所以就算是娘仨再怀疑什么,也只能听她的话。
话说回来,欧海文打电话的时候,林琳正好就在家里。
她之前又陪着叶妈买了不少的东西,刚到家呢。
林琳告诉了欧海文叶家附近的一个明显建筑标志后,就挂了电话。
“是谁呀?男朋友吗?有时间叫他来家里吃顿便饭吧。”叶妈隐约听到电话那一头是个男人,于是有些好奇地问她。
若长女真的有了男朋友,她在国外,多少也能放心些。
“是呀,大姐。你去培训的那两个礼拜一直有个叫家全的打电话来家里找你呢。你是不是在拍拖呀?是不是刚刚打电话要来接你的人?”可爱摆弄着一双新买的鞋子,漫不经心地接了这么一句。
欧海文与齐家全?
这两人是怎么放在一起说的?
林琳想到这里,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冷颤。
“都不是啦,真八婆,懒得理你们。”没好气地瞪了一眼这娘俩,然后拿着手机走回了房间,准备换身衣服好出去吃饭。
唉,这顿饭可不是那么容易就吃得了的。
她要先带上钟sir给的监听设备,然后到了吃饭的地方再给钟sir打电话,好让他们及时过来。
当然了,若不是她极力拒绝钟sir的提议,此时的她应该早就坐在了钟sir的指挥车里枯等欧海文的电话了。
钟sir也曾提意跟着她到饭店,可是林琳以各种理由说服了他,让他在接到确定用餐地点后再出发,这样会更自然些。
林琳不是方丽娟那种性子的人,钟sir就是想要强硬一些,在这方面也只能听林琳的。因为直觉告诉他,他如果不听话,后果会非常的严重。
一时等到林琳换了身衣服出来的时候,不但叶可爱咦了一声,就是一直文静的可喜也叫了一声出来。
“还说不是男朋友,还说没有拍施。你们看大姐竟然还化妆了,还穿这么漂亮的裙子。我就说一定是吧。”
林琳今天晚上穿了一件七分袖的粉绿绣花及膝连衣裙,下穿一双香槟色坡跟皮凉鞋。
左手腕上一串珍珠表带手表,右手拎了一个白色的小手包。
确实与她平日里除了牛仔裤就是牛仔裤的样子大相径庭呢。
可这才是林琳的穿衣风格。
对可爱吐了吐舌头,林琳与叶妈和可喜一一告别后,便转身出门下楼了。
到了约定的地点,林琳正好也看到了穿着一件浅色t恤的欧海文非常帅气的靠在车身上。
笑着走过去,与欧海文面对面地站了,林琳并未顺着欧海文打开的车门上车,而是按着自己的猜测站到了车头的地方,用手摸了摸。
入手却是一片冰凉。
看着刚刚还说自己一会就到的人,林琳淡淡地笑了。
也许她的感觉和眼睛没有骗她。
作者有话要说:像是欧海文这样的男人,好眼馋。
要是真有这么一个好男人站在我面前,啥不婚主义,单身思想的,我觉得我都可以抛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