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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沮丧的剑侠客离开兜率宫之后,腾剑飞行,颠簸多日,终于来到他与逍遥生的失散之地——黄风岭。
黄风岭坐落在西牛贺洲东南边界,是个乱石岗,漫山遍野除了石头还是石头。
听说多年前这里山清水秀,脑残的硕鼠精黄风怪每天没事就吹黄沙玩,以此打发时间,结果将美好的家园弄成不毛之地。
值得一叹。
如今黄风怪早已作古,被英女侠揉成面团埋葬在它从前作威作福过的乱石堆中。
四周的凄凉气象却丝毫未变。
剑侠客站立在乱石堆间,回忆起当初他与逍遥生行经此地时的情景。
那时他还不会御剑腾空。
逍遥生见他的鞋子已经磨破,就跳下马背坚持让他骑坐。
他很后悔不该在大唐国境将自己的坐骑换做了盘缠,当时逍遥生万般劝阻他就是不听。
现在他怎么好意思自己坐马让逍遥生步行呢?
所以他就坚决推辞。
两个人你推我让,菜农讨价酒鬼劝酒似的不可开交,最终意见统一为两人共乘一匹马。
荒芜的山岗上寒风扑面,天地间一片苍茫。
二条身影骑坐在马背,在黄昏的时候远远望去,很像一对闯荡江湖的侠侣羡煞旁人。
这种真挚的友谊温暖人心。
突然多事的黄风怪出现,嘬起尖嘴鼓起猴腮,吹起一阵黄沙,将逍遥生和剑侠客吹得无踪无影,却留下马匹大快朵颐吃肉喝血。
原来邋遢的硕鼠精虽然生性贪馋,饮食却十分挑剔,他不吃人,因为人肉很酸他不喜欢酸味。
他的结义兄弟黑山老妖却与他恰恰相反,只喜欢吃人,其它任何东西都不合他的胃口。
所以剑侠客和逍遥生遇上黄风怪应该庆幸才是。
时隔这么久,剑侠客在案发现场的苦苦搜寻自然是徒劳无功。
他很悲痛,心中觉得逍遥生已经不在人世,虽然他一直逃避着这种猜测,但与他分别的时间越长,这种猜测就更接近事实。
闷闷地在乱石岗上站了好久,剑侠客突然很想喝酒。
人说一醉解千愁,他太需要这一醉了。
于是他念动纯阳剑诀飞天遨游,去找村落集市。
西牛贺洲可不同于南瞻部洲啊,四处人烟绝迹。
直飞到大唐国境,才发现一个小集市。
这是江州辖区内的一个村镇,由于驻有官军,官兵们都带有家眷,所以人烟稠密,十分繁华热闹。
买了两坛烈酒,他就又飞回到黄风岭。
大石头上他举坛狂饮,不醉不休的气势。
酒能让人迷糊,其实也能让人变得聪明。
在剑侠客喝了半坛酒有点上头的时候,他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一个不错的点子。
他立刻放下酒坛,又飞往集市。
。。。
一个老奶奶正坐在堂屋里念经,她的小孙子冲进来,爬上神案撕下观音菩萨的画像跳下地来就往门外冲。
“乖乖孙子,你怎么这么调皮啊,那是观音菩萨的画像啊,你撕了去作什么?如果是擦屁屁,当心你爹打断你的腿!”
“奶奶,快把屋子里所有能写字的纸片、布片全找出来,有人在重金收纸。”
“烧纸?中元节这么快又到了吗?”
“是收纸,不是烧纸。”
那个收纸的人就是剑侠客。
他灵光一闪的好点子就是张贴寻人启事。
他的目标是十步贴一张,方圆五百里。
这是个多么繁重的工作,需要多少财力人力?
人力很好找,有钱能招来一大堆。
可是他穷光蛋一个木有钱怎么办?
哪里去弄钱呢?
来钱的门路,最快的莫过于杀人越货、拦路抢劫。
当然还有个低调格的入室行窃。
剑侠客不想惹麻烦,所以选择了后者。
他盗的是衙门金库。
在他看来那是民脂民膏不义之财。
能满足自己的需求又能赢得行侠仗义的美名,这么两全其美的事何乐而不为呢?
这满城都是凡人,他飞檐走壁的本事自然很快得手了。
然后他用赃银收购了全城的纸张和绢帛,还聘请了几百个抄写手。
按他的意思,抄写手们写出了无数份寻人启事。
寻人启事是这么写的:
“逍遥生,一个面如冠玉、温文尔雅、正直善良的美男子,走失时身穿白布长衫,腰悬三尺龙泉剑,头戴一字逍遥巾,脚踏黄靴,手捻佛珠,左胳膊上有个铜钱大小的胎记,知其下落提供线索者黄金百两酬谢。”
本来他这个主意是很可行的,可是由于他太过大方,大手大脚,花起钱来泼粪似的,立刻引出一件祸事。
城里几十个游手好闲的失业青年,自认为很面如冠玉,纷纷烧烙铁,在左胳膊上烫出伤疤,前来冒充逍遥生捞钱使。
剑侠客哭笑不得,只好每人打赏一两黄金作他们的疗伤费用。
一两黄金,对于穷疯了的混混来说也很不错。
其他一些其貌不扬,与面如冠玉八竿子打不着的小青年,亲眼目睹了钱这么好挣,也纷纷仿效。
顿时胳膊上烙伤疤蔚然成风。
后来就发展到七十岁的老太婆也穿着白衣大褂前来凑热闹。
剑侠客很同情他们的贫困,一一照样打赏。
这么一来就惊动了官府。
于是事发,他收购来的纸张没有写成寻人启事,倒写成了捉拿他的海捕文书。十步一贴,方圆五百里。
飞天大盗剑侠客只好落荒而逃。
。。。
回到黄风岭,剑侠客咕咕嘟嘟喝光残酒
大石头上倒头便睡。
这些天他实在太累。
俗话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他刚一躺倒就鼾声如雷进入梦乡。
梦魇中他在和英女侠吵架,吵架的主题是英女侠嫌弃他的懒惰和肮脏。
梦境中他的处境十分寒窘窝囊,脚上穿的是脏不拉唧的破草鞋,身上穿的是补丁摞补丁的麻布短衣衫,衣衫由于褪色五彩斑斓已经分不清它本来是什么颜色,这样的鞋子和衣衫,穿在任何人身上都干净不起来,也许只有吴刚那种长年累月砍柴为生的樵夫才会有这么一身俗气的行头——其实那就是吴刚的衣装打扮,梦中莫名其妙地穿在了他的身上。
而梦中的英女侠凤冠霞帔花枝招展,相比之下两个冤家俨然是乌鸦与凤凰。
乌鸦自渐形秽,凤凰趾高气昂。
凤凰女王突然展开一道圣旨,上面是乌鸦这一天的日程安排。
只见圣旨上写着洗衣,作饭,拖地,给青皮猫为首的一群宠物洗澡澡,将三座石头假山扛到后院金鱼池等等字样,后面校规似的密密麻麻。
乌鸦在凤凰的指手画脚和河东狮吼的淫威下瘫软于地,这时候老天爷用雷霆闪电和倾盆大雨烘托着乌鸦的悲催……
梦境突然切换,恶梦换成了一个美梦。
由于这个美梦对于剑侠客来说实在太美太美铭心刻骨毕生难忘,所以不能寥寥数语述其大概,在此细致地描绘出来让诸君替剑侠客也高兴高兴吧——
温暖的阳光热力四射,照耀着铺满鲜花的大舞台。
舞台下人头攒动,人山人海。
很有夫妻相的太帅公子和绝色道姑一对主持人笑容灿烂,他们用太上老君的高音喇叭向观众宣布:
“各位先生,各位女士,激动人心的时刻已经到来,首届模范丈夫全民公选已经尘埃落定,还等什么,拉开帷幕让我们的英雄人物亮相吧——他实在是三界的光荣男人的骄傲——现在插入一段广告:饭后百步走,一步一口桂花酒……”
浪潮的欢呼声中,剑侠客春风满面地走出后台。
同时上场的还有英女侠。
不过此刻的英女侠不知什么原因已经植物者了,她老老实实地坐在轮椅上,由剑侠客推移着,她的容貌虽然还是那么美丽,但只知道傻呵呵地笑,嘴角还不时地垂涎三尺。
剑侠客柔情似水地蹲下身子,很仔细很有耐... -->>
心情沮丧的剑侠客离开兜率宫之后,腾剑飞行,颠簸多日,终于来到他与逍遥生的失散之地——黄风岭。
黄风岭坐落在西牛贺洲东南边界,是个乱石岗,漫山遍野除了石头还是石头。
听说多年前这里山清水秀,脑残的硕鼠精黄风怪每天没事就吹黄沙玩,以此打发时间,结果将美好的家园弄成不毛之地。
值得一叹。
如今黄风怪早已作古,被英女侠揉成面团埋葬在它从前作威作福过的乱石堆中。
四周的凄凉气象却丝毫未变。
剑侠客站立在乱石堆间,回忆起当初他与逍遥生行经此地时的情景。
那时他还不会御剑腾空。
逍遥生见他的鞋子已经磨破,就跳下马背坚持让他骑坐。
他很后悔不该在大唐国境将自己的坐骑换做了盘缠,当时逍遥生万般劝阻他就是不听。
现在他怎么好意思自己坐马让逍遥生步行呢?
所以他就坚决推辞。
两个人你推我让,菜农讨价酒鬼劝酒似的不可开交,最终意见统一为两人共乘一匹马。
荒芜的山岗上寒风扑面,天地间一片苍茫。
二条身影骑坐在马背,在黄昏的时候远远望去,很像一对闯荡江湖的侠侣羡煞旁人。
这种真挚的友谊温暖人心。
突然多事的黄风怪出现,嘬起尖嘴鼓起猴腮,吹起一阵黄沙,将逍遥生和剑侠客吹得无踪无影,却留下马匹大快朵颐吃肉喝血。
原来邋遢的硕鼠精虽然生性贪馋,饮食却十分挑剔,他不吃人,因为人肉很酸他不喜欢酸味。
他的结义兄弟黑山老妖却与他恰恰相反,只喜欢吃人,其它任何东西都不合他的胃口。
所以剑侠客和逍遥生遇上黄风怪应该庆幸才是。
时隔这么久,剑侠客在案发现场的苦苦搜寻自然是徒劳无功。
他很悲痛,心中觉得逍遥生已经不在人世,虽然他一直逃避着这种猜测,但与他分别的时间越长,这种猜测就更接近事实。
闷闷地在乱石岗上站了好久,剑侠客突然很想喝酒。
人说一醉解千愁,他太需要这一醉了。
于是他念动纯阳剑诀飞天遨游,去找村落集市。
西牛贺洲可不同于南瞻部洲啊,四处人烟绝迹。
直飞到大唐国境,才发现一个小集市。
这是江州辖区内的一个村镇,由于驻有官军,官兵们都带有家眷,所以人烟稠密,十分繁华热闹。
买了两坛烈酒,他就又飞回到黄风岭。
大石头上他举坛狂饮,不醉不休的气势。
酒能让人迷糊,其实也能让人变得聪明。
在剑侠客喝了半坛酒有点上头的时候,他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一个不错的点子。
他立刻放下酒坛,又飞往集市。
。。。
一个老奶奶正坐在堂屋里念经,她的小孙子冲进来,爬上神案撕下观音菩萨的画像跳下地来就往门外冲。
“乖乖孙子,你怎么这么调皮啊,那是观音菩萨的画像啊,你撕了去作什么?如果是擦屁屁,当心你爹打断你的腿!”
“奶奶,快把屋子里所有能写字的纸片、布片全找出来,有人在重金收纸。”
“烧纸?中元节这么快又到了吗?”
“是收纸,不是烧纸。”
那个收纸的人就是剑侠客。
他灵光一闪的好点子就是张贴寻人启事。
他的目标是十步贴一张,方圆五百里。
这是个多么繁重的工作,需要多少财力人力?
人力很好找,有钱能招来一大堆。
可是他穷光蛋一个木有钱怎么办?
哪里去弄钱呢?
来钱的门路,最快的莫过于杀人越货、拦路抢劫。
当然还有个低调格的入室行窃。
剑侠客不想惹麻烦,所以选择了后者。
他盗的是衙门金库。
在他看来那是民脂民膏不义之财。
能满足自己的需求又能赢得行侠仗义的美名,这么两全其美的事何乐而不为呢?
这满城都是凡人,他飞檐走壁的本事自然很快得手了。
然后他用赃银收购了全城的纸张和绢帛,还聘请了几百个抄写手。
按他的意思,抄写手们写出了无数份寻人启事。
寻人启事是这么写的:
“逍遥生,一个面如冠玉、温文尔雅、正直善良的美男子,走失时身穿白布长衫,腰悬三尺龙泉剑,头戴一字逍遥巾,脚踏黄靴,手捻佛珠,左胳膊上有个铜钱大小的胎记,知其下落提供线索者黄金百两酬谢。”
本来他这个主意是很可行的,可是由于他太过大方,大手大脚,花起钱来泼粪似的,立刻引出一件祸事。
城里几十个游手好闲的失业青年,自认为很面如冠玉,纷纷烧烙铁,在左胳膊上烫出伤疤,前来冒充逍遥生捞钱使。
剑侠客哭笑不得,只好每人打赏一两黄金作他们的疗伤费用。
一两黄金,对于穷疯了的混混来说也很不错。
其他一些其貌不扬,与面如冠玉八竿子打不着的小青年,亲眼目睹了钱这么好挣,也纷纷仿效。
顿时胳膊上烙伤疤蔚然成风。
后来就发展到七十岁的老太婆也穿着白衣大褂前来凑热闹。
剑侠客很同情他们的贫困,一一照样打赏。
这么一来就惊动了官府。
于是事发,他收购来的纸张没有写成寻人启事,倒写成了捉拿他的海捕文书。十步一贴,方圆五百里。
飞天大盗剑侠客只好落荒而逃。
。。。
回到黄风岭,剑侠客咕咕嘟嘟喝光残酒
大石头上倒头便睡。
这些天他实在太累。
俗话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他刚一躺倒就鼾声如雷进入梦乡。
梦魇中他在和英女侠吵架,吵架的主题是英女侠嫌弃他的懒惰和肮脏。
梦境中他的处境十分寒窘窝囊,脚上穿的是脏不拉唧的破草鞋,身上穿的是补丁摞补丁的麻布短衣衫,衣衫由于褪色五彩斑斓已经分不清它本来是什么颜色,这样的鞋子和衣衫,穿在任何人身上都干净不起来,也许只有吴刚那种长年累月砍柴为生的樵夫才会有这么一身俗气的行头——其实那就是吴刚的衣装打扮,梦中莫名其妙地穿在了他的身上。
而梦中的英女侠凤冠霞帔花枝招展,相比之下两个冤家俨然是乌鸦与凤凰。
乌鸦自渐形秽,凤凰趾高气昂。
凤凰女王突然展开一道圣旨,上面是乌鸦这一天的日程安排。
只见圣旨上写着洗衣,作饭,拖地,给青皮猫为首的一群宠物洗澡澡,将三座石头假山扛到后院金鱼池等等字样,后面校规似的密密麻麻。
乌鸦在凤凰的指手画脚和河东狮吼的淫威下瘫软于地,这时候老天爷用雷霆闪电和倾盆大雨烘托着乌鸦的悲催……
梦境突然切换,恶梦换成了一个美梦。
由于这个美梦对于剑侠客来说实在太美太美铭心刻骨毕生难忘,所以不能寥寥数语述其大概,在此细致地描绘出来让诸君替剑侠客也高兴高兴吧——
温暖的阳光热力四射,照耀着铺满鲜花的大舞台。
舞台下人头攒动,人山人海。
很有夫妻相的太帅公子和绝色道姑一对主持人笑容灿烂,他们用太上老君的高音喇叭向观众宣布:
“各位先生,各位女士,激动人心的时刻已经到来,首届模范丈夫全民公选已经尘埃落定,还等什么,拉开帷幕让我们的英雄人物亮相吧——他实在是三界的光荣男人的骄傲——现在插入一段广告:饭后百步走,一步一口桂花酒……”
浪潮的欢呼声中,剑侠客春风满面地走出后台。
同时上场的还有英女侠。
不过此刻的英女侠不知什么原因已经植物者了,她老老实实地坐在轮椅上,由剑侠客推移着,她的容貌虽然还是那么美丽,但只知道傻呵呵地笑,嘴角还不时地垂涎三尺。
剑侠客柔情似水地蹲下身子,很仔细很有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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