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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季的到来唤醒了草原上所有的生命,今年的雨量充沛,几场大雨过后,不只是青草茁壮生长,迁徙的兽群回到三角洲,这片草原的常住居民,大量的行-军虫也出现了。这种毛毛虫生活在地面上,靠啃食青草为生,可以自如的在地面上爬行。一般每隔十年左右才会大规模的出现。食草动物并不喜欢他们,这种毛毛虫会和他们争夺食物,食虫的鸟类却十分高兴,行-军虫的数量惊人,代表他们短时间内都不愁吃的了。
这种大摇大摆爬在地上和草茎上的毛毛虫,比藏在泥土里的虫子好捉多了。当然,味道也很不错。
很多生活在草原上的鸟类都赶来赴这场盛宴。
大个子的长腿秃鹳和一些小个子的鸟一起在草丛中捕捉着行-军虫,虽然他们也喜欢跟随在秃鹫身后,捡拾或者抢夺腐肉,却也喜欢自己捕捉猎物。他们的大嘴十分灵活的叼起软乎乎的毛毛虫,轻轻一扔,就吞进了嘴里。对秃鹳来说,行-军虫的个头太小,他们需要不停的吃,才能满足胃口。不过雨季永远不需要为食物担心,奎利亚雀的巢穴也是秃鹳食物的重要来源。吃种子的奎利亚雀习惯群居,喜欢将巢筑在一起。在奎利亚雀生活的树上,总是能看到成百甚至上千个用草和细小树枝编织的鸟巢,密密麻麻的挤在一起。小奎利亚雀就生活在里面。秃鹳唯一要做的,就是站在树枝上,保持自己的平衡,然后低下头,用长长的嘴将雏鸟从巢里叼出来。
整个过程就像是一场免费的自助餐。
罗乔领地中的一棵无花果树上也生活着一大群奎利亚雀。他们仿佛是一夜之间突然出现的,大群的飞在一起,呼啦啦的拍动着翅膀,仿佛能遮盖一片天空。奎利亚雀的叫声很悦耳,但猎豹一家却对这个新来的邻居异常的不满。这群小鸟几乎是从早叫到晚,没有停歇的时候。猎豹们被他们吵得额头青筋直蹦。
任谁想要休息的时候,耳边有这么一群聒噪的家伙,脸色都不会多好看。
鸟类不在猎豹的食谱上,但罗乔发誓,如果这群家伙再敢天没亮就叽叽喳喳叫个不停的话,他绝对会让他们好看!
就算他逮不住,不是还有蒙蒂吗?
想到蒙蒂,罗乔本能的朝沙姆看了一眼,颇有些心虚。
沙姆和三只幼崽留在了他的领地中,沙姆依旧对罗乔和一只雄花豹搅合在一起感到不满。尽管罗乔和她解释过了,甚至违心的将蒙蒂欺负他,调-戏他,那啥他的事情都揭过不谈,只和沙姆说了蒙蒂几次三番帮他,还给他提供了食物的事情,沙姆依旧对蒙蒂没有丝毫的好印象。
原因很简单,除了罗乔,没有一只猎豹会对花豹产生好感!
对一个随时可能袭击自己,甚至杀死自己的家伙产生好感,不是脑子发抽吗?这就和鬣狗要和狮子开展睦邻友好活动一样,除了找死没有其他解释。
在沙姆眼中,罗乔就属于这种脑子拎不清的。她真不想承认这头猎豹是她生的。
“你确定他不会在某一天,突然翻脸咬死你?连最没脑子的疣猪,都不会认为花豹是表里如一的家伙。”沙姆一边舔着西岚的脸颊和下巴,帮她清理沾到的猎物血迹,一边对罗乔说道。
虽然沙姆的语气不太好,可罗乔依然能听出,她是关心他的。果然,有妈的孩子是块宝啊。
沙姆被罗乔晶晶亮的眼神看得背后发凉,真的很想再给他几爪子。
虽然这个儿子时常犯二,再教育了也没办法把他掰正,但沙姆不得不承认,罗乔捕猎的能力还算过得去。母子俩刚刚合作捕获了一头葛氏羚。这种大个子羚羊,就算是雌性,也长着锋利的硬角,个头也比猎豹大得多,相对的,力气也很大。
单只猎豹很难捕获成年的葛氏羚,一个不慎,还可能受伤甚至丧命。
不过交-配的的渴望让雄性葛氏羚放松了对外界环境的警惕,一心只想打败对手,赢得母羚羊的欢心。葛氏羚的争斗不像其他羚羊,雄羚羊不会冲上来就用角决斗,两头雄羚羊会并排走在一起,趁机打量对方,衡量一下自己和对方的实力,弱的一方会自动离开。如果双方旗鼓相当,任何一方都不愿意让步的话,争斗就不可避免。
罗乔和沙姆盯上的,就是正在争斗中的一头雄性葛氏羚。他不慎被另一头葛氏羚的角划伤了,血从伤口流了出来。肾上腺激素的飙升,让他忘记了疼痛,仍在和对方缠斗着。
罗乔和沙姆悄无声息的潜伏在高草丛里,距离两头葛氏羚只有不到三十米的距离,五只小猎豹跟在他们的身后,保持一定距离。小猎豹们低下头,将自己隐藏在草丛中,就像罗乔和沙姆做的那样。如果他们想吃到羚羊肉,就不能随意乱动,也不能发出任何声响。
终于,受伤的葛氏羚跪倒在了地上,胜利者扬长而去,只是他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几乎全身的力气都用在了这场争斗里,如果另一个竞争者出现,这头雄性葛氏羚,也难免失败的命运。
不过,他总是比跪在地上的同类要幸运得多,至少,不会有几只饥肠辘辘的猎豹用看鲜肉的目光盯着他。尽管,这种安全也只是暂时的。
跪倒在地上的葛氏羚侧过头,舔着伤口,完全没有发现草丛中隐藏的掠食者。沙姆瞅准时机,闪电般从草丛中跃了出去,受惊的葛氏羚立刻从地上站了起来,转身就跑。伤势迟滞了他的动作和速度,可强壮的体格... -->>
雨季的到来唤醒了草原上所有的生命,今年的雨量充沛,几场大雨过后,不只是青草茁壮生长,迁徙的兽群回到三角洲,这片草原的常住居民,大量的行-军虫也出现了。这种毛毛虫生活在地面上,靠啃食青草为生,可以自如的在地面上爬行。一般每隔十年左右才会大规模的出现。食草动物并不喜欢他们,这种毛毛虫会和他们争夺食物,食虫的鸟类却十分高兴,行-军虫的数量惊人,代表他们短时间内都不愁吃的了。
这种大摇大摆爬在地上和草茎上的毛毛虫,比藏在泥土里的虫子好捉多了。当然,味道也很不错。
很多生活在草原上的鸟类都赶来赴这场盛宴。
大个子的长腿秃鹳和一些小个子的鸟一起在草丛中捕捉着行-军虫,虽然他们也喜欢跟随在秃鹫身后,捡拾或者抢夺腐肉,却也喜欢自己捕捉猎物。他们的大嘴十分灵活的叼起软乎乎的毛毛虫,轻轻一扔,就吞进了嘴里。对秃鹳来说,行-军虫的个头太小,他们需要不停的吃,才能满足胃口。不过雨季永远不需要为食物担心,奎利亚雀的巢穴也是秃鹳食物的重要来源。吃种子的奎利亚雀习惯群居,喜欢将巢筑在一起。在奎利亚雀生活的树上,总是能看到成百甚至上千个用草和细小树枝编织的鸟巢,密密麻麻的挤在一起。小奎利亚雀就生活在里面。秃鹳唯一要做的,就是站在树枝上,保持自己的平衡,然后低下头,用长长的嘴将雏鸟从巢里叼出来。
整个过程就像是一场免费的自助餐。
罗乔领地中的一棵无花果树上也生活着一大群奎利亚雀。他们仿佛是一夜之间突然出现的,大群的飞在一起,呼啦啦的拍动着翅膀,仿佛能遮盖一片天空。奎利亚雀的叫声很悦耳,但猎豹一家却对这个新来的邻居异常的不满。这群小鸟几乎是从早叫到晚,没有停歇的时候。猎豹们被他们吵得额头青筋直蹦。
任谁想要休息的时候,耳边有这么一群聒噪的家伙,脸色都不会多好看。
鸟类不在猎豹的食谱上,但罗乔发誓,如果这群家伙再敢天没亮就叽叽喳喳叫个不停的话,他绝对会让他们好看!
就算他逮不住,不是还有蒙蒂吗?
想到蒙蒂,罗乔本能的朝沙姆看了一眼,颇有些心虚。
沙姆和三只幼崽留在了他的领地中,沙姆依旧对罗乔和一只雄花豹搅合在一起感到不满。尽管罗乔和她解释过了,甚至违心的将蒙蒂欺负他,调-戏他,那啥他的事情都揭过不谈,只和沙姆说了蒙蒂几次三番帮他,还给他提供了食物的事情,沙姆依旧对蒙蒂没有丝毫的好印象。
原因很简单,除了罗乔,没有一只猎豹会对花豹产生好感!
对一个随时可能袭击自己,甚至杀死自己的家伙产生好感,不是脑子发抽吗?这就和鬣狗要和狮子开展睦邻友好活动一样,除了找死没有其他解释。
在沙姆眼中,罗乔就属于这种脑子拎不清的。她真不想承认这头猎豹是她生的。
“你确定他不会在某一天,突然翻脸咬死你?连最没脑子的疣猪,都不会认为花豹是表里如一的家伙。”沙姆一边舔着西岚的脸颊和下巴,帮她清理沾到的猎物血迹,一边对罗乔说道。
虽然沙姆的语气不太好,可罗乔依然能听出,她是关心他的。果然,有妈的孩子是块宝啊。
沙姆被罗乔晶晶亮的眼神看得背后发凉,真的很想再给他几爪子。
虽然这个儿子时常犯二,再教育了也没办法把他掰正,但沙姆不得不承认,罗乔捕猎的能力还算过得去。母子俩刚刚合作捕获了一头葛氏羚。这种大个子羚羊,就算是雌性,也长着锋利的硬角,个头也比猎豹大得多,相对的,力气也很大。
单只猎豹很难捕获成年的葛氏羚,一个不慎,还可能受伤甚至丧命。
不过交-配的的渴望让雄性葛氏羚放松了对外界环境的警惕,一心只想打败对手,赢得母羚羊的欢心。葛氏羚的争斗不像其他羚羊,雄羚羊不会冲上来就用角决斗,两头雄羚羊会并排走在一起,趁机打量对方,衡量一下自己和对方的实力,弱的一方会自动离开。如果双方旗鼓相当,任何一方都不愿意让步的话,争斗就不可避免。
罗乔和沙姆盯上的,就是正在争斗中的一头雄性葛氏羚。他不慎被另一头葛氏羚的角划伤了,血从伤口流了出来。肾上腺激素的飙升,让他忘记了疼痛,仍在和对方缠斗着。
罗乔和沙姆悄无声息的潜伏在高草丛里,距离两头葛氏羚只有不到三十米的距离,五只小猎豹跟在他们的身后,保持一定距离。小猎豹们低下头,将自己隐藏在草丛中,就像罗乔和沙姆做的那样。如果他们想吃到羚羊肉,就不能随意乱动,也不能发出任何声响。
终于,受伤的葛氏羚跪倒在了地上,胜利者扬长而去,只是他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几乎全身的力气都用在了这场争斗里,如果另一个竞争者出现,这头雄性葛氏羚,也难免失败的命运。
不过,他总是比跪在地上的同类要幸运得多,至少,不会有几只饥肠辘辘的猎豹用看鲜肉的目光盯着他。尽管,这种安全也只是暂时的。
跪倒在地上的葛氏羚侧过头,舔着伤口,完全没有发现草丛中隐藏的掠食者。沙姆瞅准时机,闪电般从草丛中跃了出去,受惊的葛氏羚立刻从地上站了起来,转身就跑。伤势迟滞了他的动作和速度,可强壮的体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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