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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好斗但不可恋战……”
“什么意思?”
“这样吧,很明显这把‘火舞’你还无法驾驭好,你不妨把手中的剑换了,也同我一起换上一把木剑,岂不美哉?”
……
……
……
林生心想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等林生提上一把木剑罢,老亨利便从树上轻盈落地,暗自在脚底聚集了洪荒之力。
稍一定神,一剑便朝林生刺去。
林生见势身体往右一倾,动作竟是比原先迟缓了不少,楞是没有躲开这一击,只觉得自己的胳膊传来一阵阵钝痛,当下便抱怨道:“前辈,你耍诈?为什么这木剑这么重,我压根拿不动!”
老亨利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但很快又消散了。
果然不出其所料,一切都按照老亨利所想,这雏鸟虽然动作伶俐,步若踏风,但力量却欠佳,浑身没有一丝肌肉,抗击打的能力是他最大软肋。若是遇上一个能跟得上他进攻速度的对手,只怕分分钟就败下阵来。
“那么,雏鸟,你换上我这把剑试试如何?”
老亨利将自己手中的木剑朝林生抛去,林生张手一接,竟是顺势跌坐在了地上,身体被老亨利的木剑狠狠压住,一时起不了身来。
“前辈?这是什么鬼玩样,哪有这么重的木剑?”
只见那木剑,铁柄,木刃,剑口宽且大张,剑背厚而稳重,但即便如此,这样的木剑也不可能重到这种程度。
老亨利看到林生沉思的样子,心生愉悦,这铁心桦木剑的奥妙岂是这样的雏鸟能够参透的,只有自己这种剑痴才会做出这样的疯狂之举。
铁心桦木剑,是老亨自在雅各约翰两兄弟出生那天,重金托人以黑色玄铁铸成,黑色玄铁重而厚,再以两层棕色铁桦木相镀,包得严严实实。
重的那把名为天约,是赠予小约翰的佩剑;轻的那把名为地雅,是给雅各的。想当初那两个孩子都被自己寄予厚望,尤其是约翰,他也是一个天赋异禀的孩子,在骑士团秘术的修习中展露的天赋甚至不逊于眼前的丽贝卡。
只是造化弄人,如今约翰已成灰烬,雅各仍下落不明。
老亨利想起往事,鼻子一阵酸涩,眼前这个叫做丽贝卡的年轻人也算和自己有缘,又和约翰的个性出奇的相似,有着异于同龄人的冷静与成熟。
“你若是喜欢,压在你身上的这把‘天约’就送给你吧。”
“这把……唔……前辈,它压得我起不来啊……”林生在那木剑之下,竟无法动弹。
老亨利摇摇头,走了过去,只手就将那剑提了起来。
林生起身拍拍了身上的泥土,一脸希冀地望着老约翰手中的木剑。
“它叫‘天约’对吗?”
老亨利点点头。
“送给我吗?”
老亨利笑了笑,“没错。”
林生心想自己至今还没有一把像模像样的佩剑,虽说笔记本电脑是电脑,台式电脑也是电脑;奔驰宝马是车,三菱宏光也是车,但自己整日带着一把这么滑稽的枯木杖到处晃悠,真的很掉身份好嘛?
更合况这把剑的名字还这么炫酷,天约?
有个性!!!老子喜欢!!!
林生心中一阵喜悦,一把拿过老亨利手中的天约,想不到乐极生悲,又被那木剑给压了上去。
“啊……前辈……救我……”
老亨利转过身去说道:“雏鸟,灵歌剑术的简单剑路你已经大体掌握了,你的悟性十分不错,如今你需要用这把剑进行修习。”
“可是……啊……前辈,能不能先把这剑拿开……我们要什么时候才能去找巫神?”
老亨利没有做任何回应,他的眼眶已经红了。
这一幕实在太相似了,林生接受天约时那欣喜若狂的神情简直和自己的小儿子约翰一般无二。
“等到有一天,你拿着天约,击败了我的地雅。”
人好斗但不可恋战……”
“什么意思?”
“这样吧,很明显这把‘火舞’你还无法驾驭好,你不妨把手中的剑换了,也同我一起换上一把木剑,岂不美哉?”
……
……
……
林生心想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等林生提上一把木剑罢,老亨利便从树上轻盈落地,暗自在脚底聚集了洪荒之力。
稍一定神,一剑便朝林生刺去。
林生见势身体往右一倾,动作竟是比原先迟缓了不少,楞是没有躲开这一击,只觉得自己的胳膊传来一阵阵钝痛,当下便抱怨道:“前辈,你耍诈?为什么这木剑这么重,我压根拿不动!”
老亨利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但很快又消散了。
果然不出其所料,一切都按照老亨利所想,这雏鸟虽然动作伶俐,步若踏风,但力量却欠佳,浑身没有一丝肌肉,抗击打的能力是他最大软肋。若是遇上一个能跟得上他进攻速度的对手,只怕分分钟就败下阵来。
“那么,雏鸟,你换上我这把剑试试如何?”
老亨利将自己手中的木剑朝林生抛去,林生张手一接,竟是顺势跌坐在了地上,身体被老亨利的木剑狠狠压住,一时起不了身来。
“前辈?这是什么鬼玩样,哪有这么重的木剑?”
只见那木剑,铁柄,木刃,剑口宽且大张,剑背厚而稳重,但即便如此,这样的木剑也不可能重到这种程度。
老亨利看到林生沉思的样子,心生愉悦,这铁心桦木剑的奥妙岂是这样的雏鸟能够参透的,只有自己这种剑痴才会做出这样的疯狂之举。
铁心桦木剑,是老亨自在雅各约翰两兄弟出生那天,重金托人以黑色玄铁铸成,黑色玄铁重而厚,再以两层棕色铁桦木相镀,包得严严实实。
重的那把名为天约,是赠予小约翰的佩剑;轻的那把名为地雅,是给雅各的。想当初那两个孩子都被自己寄予厚望,尤其是约翰,他也是一个天赋异禀的孩子,在骑士团秘术的修习中展露的天赋甚至不逊于眼前的丽贝卡。
只是造化弄人,如今约翰已成灰烬,雅各仍下落不明。
老亨利想起往事,鼻子一阵酸涩,眼前这个叫做丽贝卡的年轻人也算和自己有缘,又和约翰的个性出奇的相似,有着异于同龄人的冷静与成熟。
“你若是喜欢,压在你身上的这把‘天约’就送给你吧。”
“这把……唔……前辈,它压得我起不来啊……”林生在那木剑之下,竟无法动弹。
老亨利摇摇头,走了过去,只手就将那剑提了起来。
林生起身拍拍了身上的泥土,一脸希冀地望着老约翰手中的木剑。
“它叫‘天约’对吗?”
老亨利点点头。
“送给我吗?”
老亨利笑了笑,“没错。”
林生心想自己至今还没有一把像模像样的佩剑,虽说笔记本电脑是电脑,台式电脑也是电脑;奔驰宝马是车,三菱宏光也是车,但自己整日带着一把这么滑稽的枯木杖到处晃悠,真的很掉身份好嘛?
更合况这把剑的名字还这么炫酷,天约?
有个性!!!老子喜欢!!!
林生心中一阵喜悦,一把拿过老亨利手中的天约,想不到乐极生悲,又被那木剑给压了上去。
“啊……前辈……救我……”
老亨利转过身去说道:“雏鸟,灵歌剑术的简单剑路你已经大体掌握了,你的悟性十分不错,如今你需要用这把剑进行修习。”
“可是……啊……前辈,能不能先把这剑拿开……我们要什么时候才能去找巫神?”
老亨利没有做任何回应,他的眼眶已经红了。
这一幕实在太相似了,林生接受天约时那欣喜若狂的神情简直和自己的小儿子约翰一般无二。
“等到有一天,你拿着天约,击败了我的地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