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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阿骨达嘛......”
阿骨达主动的说道:“队长,我跟候三一块吧,看看有没有蘑菇山菜什么的,顺便打点柴回来。”
胡忧点头道:“那行,你就跟候三去。对了,想办法弄条大鱼和活鸡回来。年年有余,大吉大利,好采头。好了,就这样吧,大家分头去办。咱们也过他个热热闹闹的大年。”
“是,队长。”
朱大能七人齐声领命。
一直没说话的科库开口道:“朱大能,等一下,我跟你一起去,你小子不见得能找到好酒。”
“我去弄些钱纸元宝什么的。”
秦明留下这么句话,也跟着出去了。
西多夫一直在那等着,看所有人都出去了,自己却似乎被遗忘了一样,不由有些急着道:“队长,我呢,我干些什么。”
胡忧哈哈一笑道:“放心吧,忘不了你小子。你到那边的空地挖两个坑,再磊上一个灶台,一会东西回来,我亲自给你们露两手。”
西多夫不敢相信的问道:“队长,你还会做饭?”
胡忧笑道:“我可是大师级的人物。一会让你舌头都吞下去。快去吧。”
“是,队长。”西多夫扛了把大刀就开干。
“胡忧队长,你也给我们仨分配点任务吧。”这时候三个幸存的士兵也围了过来。他们三个直属上司都死了,现在也甘心听胡忧的。
“你们仨个,嗯。这么着吧,内斯塔打扫一下卫生,马纳曼想办法弄个大缸,打点清水回来。因斯,木工活会吗?”
“会一点,在家的时候,跟我爹做过。”
“我一看就知道你干过,咱们现在还差些桌椅,你想办弄解决了。不用那么讲究,能坐就行。”
“是,队长。”
“好,都去忙吧。”
众人都各自去忙,庙里一下就空了。胡忧来到耳室,看看林克。
林克躺在这庙里唯一的床上。
一个偏将,落到如今这个地步,也挺惨的。要不是发生意外的灾难,他现在应该穿着华丽的衣服,拿着精美的酒杯,和各名媛贵妇**赏花吧。
“唉,事事无常,林克大人,今天咱们落到这步田地,虽不能全怪你,但是你多少也有些责任,这样想,你也就不觉得自己委屈了。
如果你有兴致的话呢,就努力点,爬起来,跟兄弟们喝杯酒,一起守岁。如果觉得没意思,你就继续睡你的,等咱们军团来人了,你的好日子也就到了。”
胡忧说完之后,微微帮林克整理了一下,盖好被子,离开了耳房。
胡忧走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林克的手指,微微动了一下。
“嘿嘿,想不到我胡忧到这里的第一个年,居然是在这里过。”
胡忧正自嘲着,突然听到门外‘咣咣’的有人在砸门。
“我靠,人说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山中有远亲。老子都弄到这副田地了,难道还有人来拜年?
哼,希望不是什么来找不自在的,不然的话,也怪不得老子不客气了。”
胡忧紧了紧身上的衣服,走了出来。门本来就是半扇,开与不开,跟本没多大分别。人家砸门,不过是提醒里面的人,有客人来在到而已。
胡忧今天的客人,让他有些意外。
“红叶!”
“胡忧。”
红叶看到胡忧,不故一切的就扑了上来。红叶并没有和大队人马一起返回,她一到帝都,就被她强母亲强硬拉回家,非要她留下来过年。红叶的父亲红方正,官致皇家骑兵团城守,他要留女儿在家过年,就算是苏门达尔也不能说什么。
红叶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回帝都过年了,于是也就没有拂母亲的意思,拉着和自己最要好的含玉和凡梦,一块留在了帝都。也正因为这样,她们三个才躲过了这场大难。
红叶一接到礼队路中出意外的消息,顾不得其他,马上就和凡梦,含玉赶过来。不过因为她得到消息较晚,途中赶路过急,又跑死了马,这才晚了这么多天。
“胡忧,胡忧,你吓死我了。你知道不知道,我还以为你死了呢。”红叶在胡忧的怀里哭得跟个泪一样。因为灾难来得太突然,消息传得非常混乱,一开始她收到的消息是林克部从上到下,无一生还。直到后来,她才知道,胡忧不但没有死,还因此得了个不死鸟的外号。
不过就算是这样,在没有亲眼见到胡忧之前,红叶的这颗心,还是一直悬着的。
胡忧擦去红叶脸上的泪水,底低声的安慰道:“傻瓜,我胡忧福大命大,怎么会死的。好了,别哭了。凡梦她们都在笑你呢。”
胡忧从小就跟着他那无良的师父行走江湖,每天接触的也大多的偏门之人,还从来没有试过有一个女人,因为担心自己,而哭成这样。
红叶抱着胡忧,娇声道:“笑就笑嘛,我才不怕呢。我不管了,以后我要跟在你的身边,就算是人家说什么,我也不怕。”
“这......”
胡忧有些犹豫。虽然帝国男女关系并有那些封建王朝那么封闭,也没有什么从一而终的说法,但是跟一个战死将军的夫人在一起,对自己的前途是好是坏,这是必须要考虑的事。别说此时的胡忧,还不知道红叶家势。就算知道,也同样得考虑。
事实上,不能怪胡忧有这样的考虑,每一个想要成就大事的人,都会仔细分析每一件事利弊的。
成功不是必然的,所谓一将成名万骨枯,做万骨容易,成一将难。要想比别人活得久,就必须得比别人考虑得更多,更远,更复杂,更快。
胡忧从小就生在江湖,对这些道理,更是有着切身的体会。这些东西,对于大多数人也许并不适用,但是对于从小就以坑蒙拐骗为生的胡忧来说,这已经成为了他的本能。
“怎么了,你不愿意吗?”
看胡忧不出声,红叶两眼含泪的抬起头。
“我当然愿意。”胡忧瞬间已经在脑中有了答案。对于现阶段的胡忧来说,红叶绝对是利大于弊的。再说,红叶对自己,确实有情。
“队长,你们好了没呀,我的脚已经站的很酸了耶。要不你们忍忍,让我们先进去,你们再亲热,怎么样。”
凡梦看两人大事已定,跑过来笑道。
红叶直到这时,才发现自己和胡忧的姿势非常的暖昧,娇羞不过的叫道:“死丫头,小心我撕烂你。”
“啊,红叶姐,要淑女,不然小心胡忧队长不要你哟。”
凡梦咯咯笑的转身就跑。
“死丫头,你还说。”
破庙里多了三个女孩的加入,一下就变得充满生气。随着外出人员一个个抱着大包小包的回来,破庙里的年味,变得越来越浓了。
“队长,你看我弄回什么。野山鸡哟,这可是大补的好货。我和阿骨达运气,端了它一窝。”
“候三,干得不错。留出一只公的,一会祭拜兄弟们。弄两只肥的,我给你露两手。”
“是,队长。”
“队长,你和红叶队长她.......”
“多事,快干你的事去。”
“别急嘛,队长。你泡妞那么厉害,也教我两手嘛。”
“好,你伏耳过来.......”
“真的,这也行。”
“怎么不行,你找梦凡试试不就知道了。”
“好,我马上去。”
“嘿嘿,去吧。我会想念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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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骨达主动的说道:“队长,我跟候三一块吧,看看有没有蘑菇山菜什么的,顺便打点柴回来。”
胡忧点头道:“那行,你就跟候三去。对了,想办法弄条大鱼和活鸡回来。年年有余,大吉大利,好采头。好了,就这样吧,大家分头去办。咱们也过他个热热闹闹的大年。”
“是,队长。”
朱大能七人齐声领命。
一直没说话的科库开口道:“朱大能,等一下,我跟你一起去,你小子不见得能找到好酒。”
“我去弄些钱纸元宝什么的。”
秦明留下这么句话,也跟着出去了。
西多夫一直在那等着,看所有人都出去了,自己却似乎被遗忘了一样,不由有些急着道:“队长,我呢,我干些什么。”
胡忧哈哈一笑道:“放心吧,忘不了你小子。你到那边的空地挖两个坑,再磊上一个灶台,一会东西回来,我亲自给你们露两手。”
西多夫不敢相信的问道:“队长,你还会做饭?”
胡忧笑道:“我可是大师级的人物。一会让你舌头都吞下去。快去吧。”
“是,队长。”西多夫扛了把大刀就开干。
“胡忧队长,你也给我们仨分配点任务吧。”这时候三个幸存的士兵也围了过来。他们三个直属上司都死了,现在也甘心听胡忧的。
“你们仨个,嗯。这么着吧,内斯塔打扫一下卫生,马纳曼想办法弄个大缸,打点清水回来。因斯,木工活会吗?”
“会一点,在家的时候,跟我爹做过。”
“我一看就知道你干过,咱们现在还差些桌椅,你想办弄解决了。不用那么讲究,能坐就行。”
“是,队长。”
“好,都去忙吧。”
众人都各自去忙,庙里一下就空了。胡忧来到耳室,看看林克。
林克躺在这庙里唯一的床上。
一个偏将,落到如今这个地步,也挺惨的。要不是发生意外的灾难,他现在应该穿着华丽的衣服,拿着精美的酒杯,和各名媛贵妇**赏花吧。
“唉,事事无常,林克大人,今天咱们落到这步田地,虽不能全怪你,但是你多少也有些责任,这样想,你也就不觉得自己委屈了。
如果你有兴致的话呢,就努力点,爬起来,跟兄弟们喝杯酒,一起守岁。如果觉得没意思,你就继续睡你的,等咱们军团来人了,你的好日子也就到了。”
胡忧说完之后,微微帮林克整理了一下,盖好被子,离开了耳房。
胡忧走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林克的手指,微微动了一下。
“嘿嘿,想不到我胡忧到这里的第一个年,居然是在这里过。”
胡忧正自嘲着,突然听到门外‘咣咣’的有人在砸门。
“我靠,人说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山中有远亲。老子都弄到这副田地了,难道还有人来拜年?
哼,希望不是什么来找不自在的,不然的话,也怪不得老子不客气了。”
胡忧紧了紧身上的衣服,走了出来。门本来就是半扇,开与不开,跟本没多大分别。人家砸门,不过是提醒里面的人,有客人来在到而已。
胡忧今天的客人,让他有些意外。
“红叶!”
“胡忧。”
红叶看到胡忧,不故一切的就扑了上来。红叶并没有和大队人马一起返回,她一到帝都,就被她强母亲强硬拉回家,非要她留下来过年。红叶的父亲红方正,官致皇家骑兵团城守,他要留女儿在家过年,就算是苏门达尔也不能说什么。
红叶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回帝都过年了,于是也就没有拂母亲的意思,拉着和自己最要好的含玉和凡梦,一块留在了帝都。也正因为这样,她们三个才躲过了这场大难。
红叶一接到礼队路中出意外的消息,顾不得其他,马上就和凡梦,含玉赶过来。不过因为她得到消息较晚,途中赶路过急,又跑死了马,这才晚了这么多天。
“胡忧,胡忧,你吓死我了。你知道不知道,我还以为你死了呢。”红叶在胡忧的怀里哭得跟个泪一样。因为灾难来得太突然,消息传得非常混乱,一开始她收到的消息是林克部从上到下,无一生还。直到后来,她才知道,胡忧不但没有死,还因此得了个不死鸟的外号。
不过就算是这样,在没有亲眼见到胡忧之前,红叶的这颗心,还是一直悬着的。
胡忧擦去红叶脸上的泪水,底低声的安慰道:“傻瓜,我胡忧福大命大,怎么会死的。好了,别哭了。凡梦她们都在笑你呢。”
胡忧从小就跟着他那无良的师父行走江湖,每天接触的也大多的偏门之人,还从来没有试过有一个女人,因为担心自己,而哭成这样。
红叶抱着胡忧,娇声道:“笑就笑嘛,我才不怕呢。我不管了,以后我要跟在你的身边,就算是人家说什么,我也不怕。”
“这......”
胡忧有些犹豫。虽然帝国男女关系并有那些封建王朝那么封闭,也没有什么从一而终的说法,但是跟一个战死将军的夫人在一起,对自己的前途是好是坏,这是必须要考虑的事。别说此时的胡忧,还不知道红叶家势。就算知道,也同样得考虑。
事实上,不能怪胡忧有这样的考虑,每一个想要成就大事的人,都会仔细分析每一件事利弊的。
成功不是必然的,所谓一将成名万骨枯,做万骨容易,成一将难。要想比别人活得久,就必须得比别人考虑得更多,更远,更复杂,更快。
胡忧从小就生在江湖,对这些道理,更是有着切身的体会。这些东西,对于大多数人也许并不适用,但是对于从小就以坑蒙拐骗为生的胡忧来说,这已经成为了他的本能。
“怎么了,你不愿意吗?”
看胡忧不出声,红叶两眼含泪的抬起头。
“我当然愿意。”胡忧瞬间已经在脑中有了答案。对于现阶段的胡忧来说,红叶绝对是利大于弊的。再说,红叶对自己,确实有情。
“队长,你们好了没呀,我的脚已经站的很酸了耶。要不你们忍忍,让我们先进去,你们再亲热,怎么样。”
凡梦看两人大事已定,跑过来笑道。
红叶直到这时,才发现自己和胡忧的姿势非常的暖昧,娇羞不过的叫道:“死丫头,小心我撕烂你。”
“啊,红叶姐,要淑女,不然小心胡忧队长不要你哟。”
凡梦咯咯笑的转身就跑。
“死丫头,你还说。”
破庙里多了三个女孩的加入,一下就变得充满生气。随着外出人员一个个抱着大包小包的回来,破庙里的年味,变得越来越浓了。
“队长,你看我弄回什么。野山鸡哟,这可是大补的好货。我和阿骨达运气,端了它一窝。”
“候三,干得不错。留出一只公的,一会祭拜兄弟们。弄两只肥的,我给你露两手。”
“是,队长。”
“队长,你和红叶队长她.......”
“多事,快干你的事去。”
“别急嘛,队长。你泡妞那么厉害,也教我两手嘛。”
“好,你伏耳过来.......”
“真的,这也行。”
“怎么不行,你找梦凡试试不就知道了。”
“好,我马上去。”
“嘿嘿,去吧。我会想念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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