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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千月在荡秋千,最后一次荡秋千。
今天黎明到来时,她就再也不是谭千月那个可以在哥哥身边撒娇的小女孩了。她舍弃了自己的名字和身份,谭千月死了,还活着的是谭千秋。
他们家很穷,兄长能念书出一个功名真的是祖上积德,谭千月还记得她小的时候,她最喜欢的游戏就是坐在爹爹做的秋千上,身后是她的兄长一下下的推。
那是她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光。
潭州城的秋千是工匠做的,一个秋千也到了精致奢华的地步,但谭千月不喜欢这个秋千,这不是她想要的那个。
他们都长大了。
兄长成了潭州的城主,走出了那小乡村,谭千月也跟他一起来到了更加广阔的世界。
谭千月儿时的梦想是嫁给爹爹那样的男子,少女时的梦想是能嫁给兄长那样的男子,她的兄长会给她十里红妆,她的夫君必定与她白头偕老。
谭千秋儿时的梦想是一家人快快乐乐的在一起,少年的梦想是能够出人头地,然而在一件事之后,他想成仙。
恩,成仙。
为此他甚至不惜将谭千月赶鸭子上架,教她读书识字,教她权贵间错综复杂的关系,教她怎样管理一座城,教她所有自己能教的东西,在某一日,他觉得她学无可学之后,就孤身一人踏上了求仙路,而谭千月,则顶着谭千秋的名字成为了城主。
那个小小的姑娘,第一次认识到世界原来如此广阔。
谭千秋走了一年,再回来的时候,几乎不认识潭州了。
这是一个繁华到他完全无法想象的地方,他第一次认识到,自己的妹妹在他从未注意过的地方有着他无法比拟的天分。
人人都在赞颂着潭州的城主,可谁知道,那其实是一个养在深闺的姑娘?
谭千秋做回了潭州城主,但他发现,自己的妹妹变了。
她以前是个喜欢在后宅里和那些女人家叽叽喳喳的姑娘,是个见到俊秀的郎君会红着脸走过的少女,但现在的谭千月,要么成天泡在书阁里,女戒之类的书籍却再也没碰过一下,要么出门也不再往以前最爱的胭脂店跑,而是满城乱窜视察民情。
她已经野了,心再也收不回来了。
谭千秋也是一样,他虽然没找到仙缘,却对那一个世界更加憧憬。
所以,在一个鬼鬼祟祟的道士问他你可愿成仙的时候,没有一丝迟疑。
他知道他不是好人,但那又如何?
只要有一丝机缘他都会抓住,绝不放手。
哪怕是,变成人不人鬼不鬼的怪物。
谭千秋变成僵尸的第一天,谭千月就知道了,也是从那一天,她真正下定了决心。
杀了“自己”,然后□□。
谭千秋问她要不要和他一起走,谭千月拒绝。
她喜欢这里,喜欢这里的人,想让他们过得更好,她已经见到了高墙之外的世界,你为什么还要把她关进去?
翱翔过苍穹的鸟儿再被锁进笼子,不亚于被折断羽翼。
这个只有在兄长面前才显得乖顺的姑娘第一次开始反抗兄长加注于她身上的命运。你不要的东西,她要,你弃之如敝屣的东西,她要。
谭千月已经死了,现在站在这里的是谭千秋,她是潭州的城主谭千秋,而不是蛊中的尸王谭千秋。
你寻你的仙路,我走我的凡途。
我们仙凡永别。
川蜀常羊。
纪承书靠着身后的软垫,她的脸色在炉火的映衬下泛着不自然的红晕,身体已经恢复了大半,只是内伤还需要调理一阵时间。
“小和尚。”纪承书笑着问蹲在她面前啃羊腿的绍光,那戒疤在她眼前一晃一晃的,有趣得紧:“他们说的金珠,是什么意思?”
绍光吃得满嘴流油,崆峒不忌酒肉,只戒色,他大口吃肉只是因为门里管饭的那位和尚……能不能不要每次做饭不是忘记放调料就是忘记放食材啊能不能!
被黑暗料理摧残得够惨之后,绍光已经到了什么都觉得好吃的地步。
“恩?”绍光吃得太专心,没听清,纪承书只好又重问了一遍。
她原本以为那些人是来盘问他们的,却没想到那些汉子全都齐刷刷的跪了一片,对着这位小和尚口称金珠。
“金珠啊,”绍光撕下一块羊肉,“就是崆峒和尚的意思。”
他完全不觉得这么夸自己的门派到底有哪里不对的,反而更加欠扁的解释了:“嘛,不过本来是救苦救难的活菩萨,但这里除了崆峒的和尚,没人再担得起这个称呼。”
“自千年前崆峒立派开始,‘日行一善’就是我们的传承。”言尽于此,绍光不说了,继续啃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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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千月在荡秋千,最后一次荡秋千。
今天黎明到来时,她就再也不是谭千月那个可以在哥哥身边撒娇的小女孩了。她舍弃了自己的名字和身份,谭千月死了,还活着的是谭千秋。
他们家很穷,兄长能念书出一个功名真的是祖上积德,谭千月还记得她小的时候,她最喜欢的游戏就是坐在爹爹做的秋千上,身后是她的兄长一下下的推。
那是她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光。
潭州城的秋千是工匠做的,一个秋千也到了精致奢华的地步,但谭千月不喜欢这个秋千,这不是她想要的那个。
他们都长大了。
兄长成了潭州的城主,走出了那小乡村,谭千月也跟他一起来到了更加广阔的世界。
谭千月儿时的梦想是嫁给爹爹那样的男子,少女时的梦想是能嫁给兄长那样的男子,她的兄长会给她十里红妆,她的夫君必定与她白头偕老。
谭千秋儿时的梦想是一家人快快乐乐的在一起,少年的梦想是能够出人头地,然而在一件事之后,他想成仙。
恩,成仙。
为此他甚至不惜将谭千月赶鸭子上架,教她读书识字,教她权贵间错综复杂的关系,教她怎样管理一座城,教她所有自己能教的东西,在某一日,他觉得她学无可学之后,就孤身一人踏上了求仙路,而谭千月,则顶着谭千秋的名字成为了城主。
那个小小的姑娘,第一次认识到世界原来如此广阔。
谭千秋走了一年,再回来的时候,几乎不认识潭州了。
这是一个繁华到他完全无法想象的地方,他第一次认识到,自己的妹妹在他从未注意过的地方有着他无法比拟的天分。
人人都在赞颂着潭州的城主,可谁知道,那其实是一个养在深闺的姑娘?
谭千秋做回了潭州城主,但他发现,自己的妹妹变了。
她以前是个喜欢在后宅里和那些女人家叽叽喳喳的姑娘,是个见到俊秀的郎君会红着脸走过的少女,但现在的谭千月,要么成天泡在书阁里,女戒之类的书籍却再也没碰过一下,要么出门也不再往以前最爱的胭脂店跑,而是满城乱窜视察民情。
她已经野了,心再也收不回来了。
谭千秋也是一样,他虽然没找到仙缘,却对那一个世界更加憧憬。
所以,在一个鬼鬼祟祟的道士问他你可愿成仙的时候,没有一丝迟疑。
他知道他不是好人,但那又如何?
只要有一丝机缘他都会抓住,绝不放手。
哪怕是,变成人不人鬼不鬼的怪物。
谭千秋变成僵尸的第一天,谭千月就知道了,也是从那一天,她真正下定了决心。
杀了“自己”,然后□□。
谭千秋问她要不要和他一起走,谭千月拒绝。
她喜欢这里,喜欢这里的人,想让他们过得更好,她已经见到了高墙之外的世界,你为什么还要把她关进去?
翱翔过苍穹的鸟儿再被锁进笼子,不亚于被折断羽翼。
这个只有在兄长面前才显得乖顺的姑娘第一次开始反抗兄长加注于她身上的命运。你不要的东西,她要,你弃之如敝屣的东西,她要。
谭千月已经死了,现在站在这里的是谭千秋,她是潭州的城主谭千秋,而不是蛊中的尸王谭千秋。
你寻你的仙路,我走我的凡途。
我们仙凡永别。
川蜀常羊。
纪承书靠着身后的软垫,她的脸色在炉火的映衬下泛着不自然的红晕,身体已经恢复了大半,只是内伤还需要调理一阵时间。
“小和尚。”纪承书笑着问蹲在她面前啃羊腿的绍光,那戒疤在她眼前一晃一晃的,有趣得紧:“他们说的金珠,是什么意思?”
绍光吃得满嘴流油,崆峒不忌酒肉,只戒色,他大口吃肉只是因为门里管饭的那位和尚……能不能不要每次做饭不是忘记放调料就是忘记放食材啊能不能!
被黑暗料理摧残得够惨之后,绍光已经到了什么都觉得好吃的地步。
“恩?”绍光吃得太专心,没听清,纪承书只好又重问了一遍。
她原本以为那些人是来盘问他们的,却没想到那些汉子全都齐刷刷的跪了一片,对着这位小和尚口称金珠。
“金珠啊,”绍光撕下一块羊肉,“就是崆峒和尚的意思。”
他完全不觉得这么夸自己的门派到底有哪里不对的,反而更加欠扁的解释了:“嘛,不过本来是救苦救难的活菩萨,但这里除了崆峒的和尚,没人再担得起这个称呼。”
“自千年前崆峒立派开始,‘日行一善’就是我们的传承。”言尽于此,绍光不说了,继续啃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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