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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倒了杯井水。
“云华,怎么起那么早?”孙玉珍洗漱完毕,见到女儿在厨房里忙活,惊奇地问了一声。
“妈!嘿嘿。”苏云华回头娇憨地笑,“我看你每天都早起做饭很辛苦嘛,想帮帮你。妈,快来喝杯水,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要喝水,这样能够稀释血管中粘稠的血液,对身体有好处!”
孙玉珍心里有点暖,就着女儿的手喝了一口水,咂咂嘴,“咦,这水是哪儿接的,好甜。”
苏云华笑道:“就是爸昨天担来的井水啊,我只是过滤了一下,去除了杂质。而且每天早上喝第一口水,就是那么甜的。”
孙玉珍不虞有他,点点头,接过杯子一口气喝完,感觉浑身都舒坦了不少,“嗯,云华说得有道理,确实不错。”
苏远杰的屋门响了一下,瘦高的少年走了出来,穿着球鞋,看样子是要去跑步。
苏云华知道哥哥有晨练的习惯,于是也递了杯水给哥哥,看他喝下。
“我姑娘就是乖啊,连粥都煮好了。”孙玉珍见到那锅玉米粥,赞了一声。但心里觉得量太少了,只够两三个人喝而已。
苏云华却说:“妈,我是给你和哥哥熬的,够我们吃就行了。来,妈,你先吃,吃完了再去做事。”
孙玉珍虽然觉得公婆还没吃、自己就先吃小灶有点不太好,但这是女儿的一片心意,她也就高兴地接受了,用土瓷碗盛了两碗,就着咸菜和女儿吃了起来。
这锅粥说不出的香甜爽滑,吃下去胃里都变暖了,而且呼出的味道十分清新,她赞不绝口,“云华真能干啊,这粥做得太好吃了。”
“好吃妈就多吃点,以后每天早上我都会给妈妈和哥哥做,只有你们能吃到,别人都别想!”苏云华骄傲地扬起了翘鼻头。
孙玉珍忍不住在女儿的鼻子上刮了一下,“小气鬼……怎么不提你爸爸?”
苏云华皱了下眉,“如果爸爸心里有我们的话,我心里自然有他。”
……可惜,就上辈子的记忆来看,往后十年、二十年,苏永福都没有觉悟之心。苏云华早已决定,如果父亲还是那么执迷不悟,她只能先让母亲、哥哥和自己过上好日子再说了。
苏永福每天挑水要穿过整个村子,上坡下坎的,所以需要花费半个多小时。孙玉珍心疼他,以前也说过让他不要挑了,但只要吴秀娥和吴月红说上一句想喝村里的井水,他就完全忘记了麻烦,屁颠屁颠地拿着水桶和扁担跑出去。
苏云华对父亲的奴性已经无话可说了。
她打定主意,将来自己若是有了成就,而父亲穷困潦倒的话,她会尽到孝心,赡养父亲。但是现在,她不愿意浪费时间去改造父亲,因为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苏远杰跑步回来时,也吃了玉米粥,感觉精神抖擞。
兄妹俩背上书包离开了苏家院子,早点去上学可以避免和陈家姐妹在路上相遇。
这天在校园里,余家俊依旧派自己的两个跟班跟踪苏云华的身影,苏云华用空间的技能逗得瘦猴和大眼活似白天见了鬼似的。
“她她她……她究竟在不在这边啊!刚才明明看见她走过来!”
“对啊,我还听见她的声音的,可是为什么一转眼就不见了!”
两个人大白天的搓着手臂,鸡皮疙瘩止都止不住。
不过余家俊今天没有时间跟他们俩训话,因为陈娇的情绪非常不稳定,一个劲地问他一些奇怪的问题。
“余家俊,你一定要上大学?不上不行吗?”
“你要是上了大学,还会回镇上吗?”
“高中上三年,大学还要四年,那就是七年以后你才可以结婚?”
“余家俊,你会和我结婚吗?”
“……”
余家俊被陈娇给吓得够呛,天地良心,什么结婚不结婚,他才没想那么多!不过是玩玩而已,现在才初中呢!
镇上的人结婚没有村里那么早,他不明白陈娇是发了什么疯,被她弄得有点心情烦躁。
“你莫名其妙说这些干啥啊?结什么婚,神经病。”
陈娇脸都绿了,“我跟你说正经的!你追我的时候不是说要跟我好一辈子吗?”
乡下孩子早熟,两个人早就偷偷摸摸把很多该做不该做的事都做了,余家俊还没有完全腻味,所以只得耐着性子哄她,“那你现在说这个也太早了吧,我家里肯定不会同意的。”
“你、你这个混蛋,你休想不负责任!”陈娇心里很恨,却也无可奈何。
在湖山村等附近几个村寨,十八岁结婚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很多人十五六岁就处对象了,到领结婚证的时候,孩子都快上学了。
她当初答应余家俊的追求,就存了嫁到镇里的心思,奈何余家俊的脑回路和她不是一个构造。
怎么办……?
陈娇不甘心,又极其恼恨。
……
这些少男少女的烦恼,苏云华是一点都没有体会到。她认认真真上课,有空就自由自在地钻进自己的空间里,并且对未来做了一番盘算。
子,倒了杯井水。
“云华,怎么起那么早?”孙玉珍洗漱完毕,见到女儿在厨房里忙活,惊奇地问了一声。
“妈!嘿嘿。”苏云华回头娇憨地笑,“我看你每天都早起做饭很辛苦嘛,想帮帮你。妈,快来喝杯水,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要喝水,这样能够稀释血管中粘稠的血液,对身体有好处!”
孙玉珍心里有点暖,就着女儿的手喝了一口水,咂咂嘴,“咦,这水是哪儿接的,好甜。”
苏云华笑道:“就是爸昨天担来的井水啊,我只是过滤了一下,去除了杂质。而且每天早上喝第一口水,就是那么甜的。”
孙玉珍不虞有他,点点头,接过杯子一口气喝完,感觉浑身都舒坦了不少,“嗯,云华说得有道理,确实不错。”
苏远杰的屋门响了一下,瘦高的少年走了出来,穿着球鞋,看样子是要去跑步。
苏云华知道哥哥有晨练的习惯,于是也递了杯水给哥哥,看他喝下。
“我姑娘就是乖啊,连粥都煮好了。”孙玉珍见到那锅玉米粥,赞了一声。但心里觉得量太少了,只够两三个人喝而已。
苏云华却说:“妈,我是给你和哥哥熬的,够我们吃就行了。来,妈,你先吃,吃完了再去做事。”
孙玉珍虽然觉得公婆还没吃、自己就先吃小灶有点不太好,但这是女儿的一片心意,她也就高兴地接受了,用土瓷碗盛了两碗,就着咸菜和女儿吃了起来。
这锅粥说不出的香甜爽滑,吃下去胃里都变暖了,而且呼出的味道十分清新,她赞不绝口,“云华真能干啊,这粥做得太好吃了。”
“好吃妈就多吃点,以后每天早上我都会给妈妈和哥哥做,只有你们能吃到,别人都别想!”苏云华骄傲地扬起了翘鼻头。
孙玉珍忍不住在女儿的鼻子上刮了一下,“小气鬼……怎么不提你爸爸?”
苏云华皱了下眉,“如果爸爸心里有我们的话,我心里自然有他。”
……可惜,就上辈子的记忆来看,往后十年、二十年,苏永福都没有觉悟之心。苏云华早已决定,如果父亲还是那么执迷不悟,她只能先让母亲、哥哥和自己过上好日子再说了。
苏永福每天挑水要穿过整个村子,上坡下坎的,所以需要花费半个多小时。孙玉珍心疼他,以前也说过让他不要挑了,但只要吴秀娥和吴月红说上一句想喝村里的井水,他就完全忘记了麻烦,屁颠屁颠地拿着水桶和扁担跑出去。
苏云华对父亲的奴性已经无话可说了。
她打定主意,将来自己若是有了成就,而父亲穷困潦倒的话,她会尽到孝心,赡养父亲。但是现在,她不愿意浪费时间去改造父亲,因为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苏远杰跑步回来时,也吃了玉米粥,感觉精神抖擞。
兄妹俩背上书包离开了苏家院子,早点去上学可以避免和陈家姐妹在路上相遇。
这天在校园里,余家俊依旧派自己的两个跟班跟踪苏云华的身影,苏云华用空间的技能逗得瘦猴和大眼活似白天见了鬼似的。
“她她她……她究竟在不在这边啊!刚才明明看见她走过来!”
“对啊,我还听见她的声音的,可是为什么一转眼就不见了!”
两个人大白天的搓着手臂,鸡皮疙瘩止都止不住。
不过余家俊今天没有时间跟他们俩训话,因为陈娇的情绪非常不稳定,一个劲地问他一些奇怪的问题。
“余家俊,你一定要上大学?不上不行吗?”
“你要是上了大学,还会回镇上吗?”
“高中上三年,大学还要四年,那就是七年以后你才可以结婚?”
“余家俊,你会和我结婚吗?”
“……”
余家俊被陈娇给吓得够呛,天地良心,什么结婚不结婚,他才没想那么多!不过是玩玩而已,现在才初中呢!
镇上的人结婚没有村里那么早,他不明白陈娇是发了什么疯,被她弄得有点心情烦躁。
“你莫名其妙说这些干啥啊?结什么婚,神经病。”
陈娇脸都绿了,“我跟你说正经的!你追我的时候不是说要跟我好一辈子吗?”
乡下孩子早熟,两个人早就偷偷摸摸把很多该做不该做的事都做了,余家俊还没有完全腻味,所以只得耐着性子哄她,“那你现在说这个也太早了吧,我家里肯定不会同意的。”
“你、你这个混蛋,你休想不负责任!”陈娇心里很恨,却也无可奈何。
在湖山村等附近几个村寨,十八岁结婚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很多人十五六岁就处对象了,到领结婚证的时候,孩子都快上学了。
她当初答应余家俊的追求,就存了嫁到镇里的心思,奈何余家俊的脑回路和她不是一个构造。
怎么办……?
陈娇不甘心,又极其恼恨。
……
这些少男少女的烦恼,苏云华是一点都没有体会到。她认认真真上课,有空就自由自在地钻进自己的空间里,并且对未来做了一番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