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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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文菁回到家,静悄悄的,翁岳天在房间里休息……嗯,这样很好,她可以放心地把花藏好,等到晚上再拿出来。
文菁摸摸自己包包里的东西,嘴角自然溢出一抹窃喜的笑……嘻嘻,好期待他的反应,他也许忘记今天是什么日子了,可是不要紧,只要她记得就行。
文菁从踏进家门就开始紧张,想起那一年的圣诞节,她问他会不会娶她,结果因为时机不对,也因为那时的她太沉不住气,心理极度脆弱,所以才没得到她想要的答案,她误以为他不是真心待她,因此在被魏榛劫持之后,掉下江边被乾廷所救,一去伦敦就是五年都不曾与翁岳天联系过……那错过的五年,是她的遗憾,她不会再重复同样的错误,只因为她懂得了,他早就爱上了她。
文菁懒懒地依靠在阳台边的椅子上,两只小手在剥桂园,一颗一颗往嘴里送。翁岳天说让她多吃桂园,说是孩子在出生之后眼睛会很漂亮。尽管这样的说法是没有科学依据的,但文菁还是很听话。她记得以前怀着小元宝的时候,他也是这样要她经常吃桂园……
圆乎乎的脸蛋,圆乎乎的身体,圆乎乎的肚子,文菁长成了小肉球,可也是一个娇憨可爱的小肉球,静谧的空气里时不时能听见她嘴里发出的声音,吃得可美呢。
一边吃桂圆一边琢磨着事情,文菁的眼皮耷拉着,渐渐低变成了平躺的姿势,隆起的肚子鼓鼓的,七个多月大了,跟座小山似的,她这一睡下去,孕妇裙下边的风光就露出来……这妞,到现在还是喜欢穿着纯棉的有卡通图案的底裤,今天的穿的是一只米老鼠……母的。
“唔……”伸伸胳膊伸伸腿儿,文菁这架势是想睡了。
一道修长的身影靠近,随之,薄薄的被子搭在她肚子上,温热的大手轻触她嘴角,正拿着一张纸巾在为她擦嘴。
“你呀,吃得像个小花猫,不擦擦就想睡了吗……”翁岳天低沉温和的声音传来,带着满满的宠溺。
文菁一听,顿时来了精神,坐起来,笑嘻嘻地望着他:“嘿嘿,你醒了。那我不睡了,陪你。”
翁岳天心里一暖,孕妇嗜睡,他是知道的,但眼下有一件事急需要出门去办,文菁想要休息的话,要等到回来之后了。
“既然你不是特别困,那就换一下衣服跟我出门。”翁岳天这么一说,文菁才注意到,原来他已经换好衣服,不是穿的睡衣了。
他最近都没出门,今天是有什么重要的事吗?文菁怔忡,一瞬不瞬地盯着他,好奇地问:“我们要去哪儿?如果不是需要你亲自去办的话,那就……那就不要去嘛,你的身子……”
文菁关切又心疼地抱着他的胳膊,实在不想他在忍受着病痛的情况下还要出门。翁岳天深眸里闪过一道光华,垂头在她粉嫩的脸蛋上亲了一口,柔声说:“这件事,必须我和你亲自去,否则,办不成。因为我们要去的地方是……民政局。”
当文菁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的时候,整个人都傻了,呆呆地望着他,粉嫩的小嘴儿张成了“0”型……她感到意外,想不到他会突然这么说,之前一点预兆都没有,这个惊喜也实在太大了!
文菁紧张地捏着自己的衣角,白嫩的脸蛋红到了耳根,心跳早就失去了频率,激动的情绪溢于言表,极度的甜蜜中夹杂着丝丝酸涩的滋味,这段感情当真苦尽甘来了?她是真的要成为他的妻子了吗?还没等她开口求婚,他已经这么快做出了决定,并且是如此地笃定,坚决。这巨大的幸福来临,她才发觉自己的喜悦远远超过预期……她幻想过自己的婚礼是什么样子,她穿上婚纱会不会好看,她担心他会不会等病好了之后才肯和她结婚?
但现在的事实证明,他没有像她想的那么固执,这才是最让文菁感到开心的。其实如果换做是以前,翁岳天一定不会选在自己患病时提出结婚,可是这些年,在感情上经过了不少的磨折,悲悲喜喜,迂迂回回,辗转反复,一件一件大大小小的事情加在一起,使得他的爱情观在逐渐地发生着变化,确切地说,是在完善着他的爱情观,人生观。爱一个人的方式有许多种,除非是事过之后,也许在当时,我们分不清楚究竟怎样去爱才是最佳的,所以我们时常会迷茫,彷徨,甚至会做出一些不可理喻,不被理解的举动。翁岳天最开始一直都隐瞒着自己的病情,他不想拖累文菁,不想在她面前病死,不想他死后,她还活在他的阴影里无法自拔。
当他在医院碰到文菁,被她逮到时,她所说的那些话,她的反应,她的眼泪,她的拥抱,让他顿悟了,更加深刻地懂得,爱一个人就不要总是替她做决定,尤其是在瞒着她的情况下。他应该说出来,把自己的苦和痛都呈现在她眼前,然后让她自己选择,究竟是放弃还是继续着段感情。
他总是认为,爱她的方式就是他独自背负起一切的压力和苦痛,可他忽略了,她是如此特别的一个女人,她爱了就会付出整颗心和生命,对于她来说,最大的痛苦不是眼睁睁看着他死去,而是如同那段日子里一样成天只能提心吊胆地猜测着他是死是活。那种煎熬才是她最不能承受的。
今天亚森向翁岳天汇报了文菁的行踪,先是去珠宝店,然后去花店,买回来的那一束玫瑰还在被她偷偷藏了起来。他哪里会不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呢,六年前的今天,是他将她从养母家里带走,从那天起,彼此之间开始了无休止的纠缠,并且还将继续纠缠下去,如两条紧紧依附着彼此而生长的蔓藤。
文菁圈住他的腰,仰着小脸,紧张中带着几分羞涩,小声地嘟哝:“你……那个……真的决定娶我了?不会后悔的吧?你真的考虑清楚啦?”
翁岳天笑而不语,苍白的脸颊上始终保持着沁人心脾的微笑……
娶她,这个念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无从追溯,但是他能感受到自己内心强烈的,想要让她的名字冠上他的姓氏,想要她和孩子都出现在翁家的户口本儿上。这一次将她接回翁家之后,翁岳天明显地感到文菁和他更像是一家人了,亲切感更胜从前。每天醒来睁开眼睛就能看见她温柔的笑脸,每晚入睡前她都会在他脸上或者额头留下亲昵的一吻,每一次他洗澡都是在她的细心照料中完成的……因为他能吃的东西太少,胃口难开,所以她煞费苦心地为他做各种不同口味的饭菜,每天她都会按时提醒他吃药,每一次他从疼痛中醒来时,除非她睡熟了不知道,否则她都会陪着他,尽量将一些开心的轻松的话题来转移他的注意力。她原本是一个迟钝又有点呆板的人,能做到这样,是因为她时常在网上搜罗一些搞笑的视频和笑话,凭着她惊人的记忆力,她记下来那些笑话,随时都能将给他听……她无微不至地关怀他,照顾他,她是欢乐的小喜鹊,更是暖暖的太阳,每一分每一秒都在输送着暖意。
由于患病,他不如之前那么英俊了,他的身体也越来越虚弱,而她从来没有过一句不耐烦和怨言,从她的眼神里,他能感受到的就是满腔的爱意和温情,她爱的不是他那一副绝世的好皮囊,她和他一样的,看中的是表象之下的那一颗至诚的心。
直到现在他懂了,为什么有人说,爱情到了最后都会演变成亲情。那不是意味着爱的消失,而是意味着对方已经成为了你生命中的一部分,彼此融为一体,不可或缺。
微凉的薄唇在她柔嫩的唇瓣上轻轻一啄,唇齿间溢出的字句犹如宣誓一般:“你准备好了吗,陪伴着我,直到我生命的终结。”
文菁眼里早已是热泪盈眶,喜极而泣,一个劲地点头,抱着他,窝在他胸膛上咿咿呀呀地啜泣着,嘴里不停地在叨念,至于说的什么,反正就是“我爱你”之类的话,她自己都高兴得语无伦次了。
翁岳天刚刚才换好的衣服又被她哭花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他根本不在意这个,只要他的小女人能感到幸福,流着欢喜的泪水,一件衣服算什么,就算是限量版,就算是价值几万,十几万……都比不上眼前的她一个小小的手指头。
他的爱,曾经深埋在心底,如一座隐匿的火山,而现在,他的爱就是洋洋洒洒的春风,笼罩在她的世界每个角落。宠着,爱着,疼着,宝贝着,仿佛怎么都不够。怎么会够呢,还有一生的时间要度过……
文菁哭得差不多了,情绪稍微稳定了,这才从他怀里抬起头,红通通水汪汪的大眼睛含情脉脉地看着他:“我们去民政局,那要不要……准备一点东西啊?”
“什么东西?”翁岳天嘴角噙着淡淡的笑意,眼底藏着一抹异色。
文菁窘了,他忘记了结婚戒指吗?
“就是那个……那个……我们就空着手去民政局吗?”文菁眼巴巴地看着他,欲言又止,她想到了自己包包里的东西,要不要现在拿出来呢?可是她本来准备晚上拿出来的……
翁岳天轻笑着,爱怜地刮了一下她秀挺的小鼻子:“既然你已经买了戒指和玫瑰花,那我就不用再买了。”
文菁轻吐着小舌头,惊愕不已,原来他都知道了。
翁岳天脸上的笑意不减,但却多了几分凝重,略显粗糙的手指抚摸着她嫩滑的脸颊,无限眷恋的眼神紧紧锁住她:“文菁,现在轮到我问你了……我有病在身,无法给你一个隆重而浪漫的婚礼,你愿意跟我这个病人结婚吗?”
“我愿意!一百个愿意,一万个愿意!我可以不要热闹的婚礼,我只要你能健健康康的!”文菁丝毫没有犹豫,干脆,坚定。成为他的妻子,就是她最美的愿望,将会是她这辈子最值得骄傲和珍惜的一件事!
一瞬间,他就听见了幸福花开的声音……他和文菁之间的爱情,与外表无关,与家世背景无关,与身体健康无关,唯一能左右他们的只有两颗至诚的心。
在去民政局之前,翁岳天和文菁先去了另外一个地方公墓。文启华和阿芸都在这里安息。
文菁这不是第一次来了,可这一次不一样,今天是领结婚证的日子,翁岳天说来这里,当然是有着比以往更加深刻的意义。
公墓里庄严肃穆的气氛中,文菁和翁岳天手牵手站在文启华和阿芸的墓碑前,他的大手包裹着她的手,很窝心,很安全,虽然他瘦了,不像以前那么健壮,可是在文菁心里,这个男人就是她和孩子最温暖的港湾,最幸福的归宿,他有着超乎寻常的力量,他有着超乎寻常的智慧,还有一颗如大海般宽广包容的心,这些都是因为,他爱她。
翁岳天神情凝重,认真,忍着疼痛,挺直了腰板站着,略微沙哑的声音从他薄唇里溢出:“伯父,伯母……噢,不,请原谅,我应该称呼……爸爸,妈。你们在天有灵,请你们做个见证,我将会娶文菁为妻,这一生一世,无论平穷还是富贵,无论健康还是疾病,无论她变成一个大胖子还是变成老太婆,我都会陪伴着她,爱她,胜过爱我自己。爸爸,妈,你们也知道,文菁有点呆呆的,笨笨的,所以应该要有一个像我这样的男人来成为她的另一半,请你们保佑文菁和孩子身体健康,保佑我的病能早日康复,我要许她一个光明和希望的未来。”
文菁的眼眶又红了,翁岳天不但爱她懂她,还这么尊重她,即使她父母不在了,他还是郑重其事地来到这里向父母禀告,就如同他们真的在世,真的能听见一样。
没他时在。文菁知道自己不该在这喜庆的日子里哭哭啼啼,可就是忍不住哽咽了声音:“爸,妈,你们都听见了吗?你们的女儿要结婚了,我和宝宝有真正属于我们的家了……爸,妈……”
对于一个在残缺的家庭长大的孩子来说,拥有一个完整的家,是梦寐以求的幸福,是难以磨灭的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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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政局出来,翁岳天和文菁手牵着手,十指紧扣,无名指上都戴着婚戒。是文菁今天在珠宝店买的。原本她手上已经有一枚他送的戒指,但是她想啊,这一次是她要先向他求婚嘛,应该是要买戒指才对,可没想到还是他先提出了。
“老婆,你要记住啊,是你先向我求婚的。”
“呃?怎么是我先,明明是你先说来民政局的。”
“老婆,戒指是你先买的,如果我不说去民政局,晚上你肯定要当面要求我的,对吧?那就算是你先向我求婚的,放心,这个事我不会笑话你的。”
“你……哼,耍赖啊,我不叫你老公了!”
“那可不行,你要是不叫,我就告诉你的每个朋友,说是你先向我求婚的。”
“呵呵……老公,这个事还是保密吧……”
“……”
夕阳的余晖里,两人的影子越拉越长,时而重叠,时而依偎……怎么能没有婚礼呢,翁岳天心里暗暗在盘算着,等病康复之后,要给文菁一个怎样的婚礼,让她成为全世界最幸福最美丽的新娘。
今晚是翁岳天和文领证的日子,但是却不能像普通人那样喝/酒庆祝,除了多出一张结婚证,其他的都跟平时一样。对于病人来说,庆祝和热闹,就是在折腾他,一切都只等康复之后再弥补。但是夫妻之间的某些事呢?他还能有精力做吗?
卧室里的空气里飘散着淡淡的玫瑰花香,灯光也打得格外柔和,映照着床上的两人……正题还没开始,温柔的前奏也是那么撩人。
“嗯……老公……”文菁半咬着唇,眼色有些迷离,肌肤隐隐透着诱人的粉红。
“老婆,我喜欢你这么叫我,可以再叫几声吗?”他从她胸前抬起头来,嘴角泛起邪魅的笑容。
“老公老公……老公……”她绵软的嗓音有着蛊惑般的魅力,但他却没有再应她……
蓦地,文菁胸前的肌肤上骤然传来温湿的感觉……文菁体内的燥热感顿时消失无形。
“岳天,老公!”文菁惊慌地呼唤着翁岳天,心底升起不好的预感。
翁岳天低着头,整个面部都痛苦地拧在了一起,牙缝里挤出几个破碎的音节:“快……给陶勋打……电话……”话音刚落,文菁雪白的身体上赫然出现猩红色的液体……是翁岳天流出的鼻血滴到她身上,而他的身体也往旁边一倒……他发病了!这本该是喜庆的夜晚,一霎间变得异常悲凉……
为了不影响到公司,翁岳天的病情一直都是对外界保密的,他的主治医生是陶勋,每一次他进出医院都会刻意地低调,但是这一次,大半夜的进了急救室,想低调都不行了。
经过抢救,翁岳天暂时脱离了危险,但眼下还在昏迷中。另外,陶勋很明确地说了,从今天开始,翁岳天要住院,一直到文菁生下宝宝,取得脐带血。
病房外的气氛有些凝重,亚森神色悲痛地站立着,翁震带着几个保镖赶来了。这年逾古稀的老人,头发花白,脸色黯淡,一双饱经沧桑的眼睛里充满了悲恸,但他的脑子还是清醒的,他知道现在需要做什么。行司情翁。
翁震面色沉重,神情肃穆,苍劲的声音吩咐:“亚森,安排一下,病房外派人守着,岳天病重的消息不能传出去,不准任何记者接近病房,凡是没有经过我允许的人一律不能进去探望。从现在开始,公司暂时由我接手,你负责这里的安全。”
亚森恭敬地朝老爷子一微微倾身,领命做事去了。保镖们在门口站得笔直,丝毫不敢有松懈。
以翁岳天目前的身体状况是无法去公司的,平时他每个星期最少还是会去一两次,多数时候是让秘书将公司的文件带来翁家由他处理,但现在他这一病倒就难说了,至少会好长一段时间不在公司出现,这样是会引起公司高层的恐慌和外界的无端猜测,所以还不如就由有老爷子暂时接管公司。这种时候,也只有翁震出面才能镇得住。
翁震轻轻推开病房门,只见一个女人的背影,低着头,守候在翁岳天的身前,是文菁。
翁震紧紧皱着的眉头没有一刻松开过,虽然他没有像女人那样哭泣,可他眼里的心疼却是那样浓厚,如果不是今夜即使抢救过来,翁岳天现在恐怕就是……
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老爷子再也承受不起这样的打击,当年翁岳天的父亲牺牲时,那种痛,几乎将翁震整个摧毁。现在他老了,心脏也不好,身体大不如前,要不是他勉力在撑着,他也该躺在病床了……
关于翁岳天和文菁领结婚证的事,翁震是知道的,他当时表面上没什么太大的反应,实际上内心十分高兴。回想自己以前的一些行为,确实是有欠妥当,但追根究底都是出于亲情的角度。如今的翁震,只希望孙儿能够活下去,而他明白,文菁就是翁岳天的精神支柱,因此,他内心也是接受了文菁,只是没想到,这小两口才领到结婚证当晚就往医院跑了……孙儿的这一生,怎么就这样地波折呢?
文菁背对着门口,整个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翁岳天身上,红肿的眼睛望着他,他戴着氧气罩,双眼紧闭,一动不动,手也是冰冷的。文菁心底潜伏着的恐惧感在不断蔓延……拼命想说服自己不要害怕,但怎能不害怕呢,她根本承受不起失去他的痛苦。
“文菁,你别太担心了,你是孕妇,注意身子……”一个慈祥温柔的声音响在身后,文菁的背脊微微一僵,这是翁震态度最温和的时候了,真的好像是亲人一样。
闻言,文菁不由得鼻头一酸,轻轻地吸着鼻子:“我……我不哭……不哭……他一定会没事的……”
“没错,岳天一定能挺过来的,他不是短命的人,他还要养活老婆孩子呢,他是有责任感的男子汉,不会丢下我们走掉的,我这把老骨头还等着他养老……”翁震话是这么说,可就是心里越发难过,跟文菁一样,害怕自己的希望到最后成泡影。
文菁想在这里一直守着,但是她的身体状况也不允许这么做。陶勋说了,翁岳天没那么快醒,文菁不能熬夜守他,她肚里的孩子必须要是健健康康的才能为翁岳天提供脐带血。
文菁没有强行坚持,她想明白了,这不是她固执的时候,与其在这儿熬夜,不如回家好好休息,眼下的情况,养胎最重要,万一肚子有什么闪失,那就不是一条小生命而已,而是关系到翁岳天的命!
文菁回到家时,小元宝正在巴巴地等着她回家,先前送翁岳天进医院时,没有惊动小元宝,可那小家伙像是有感应,不一会儿就醒了,跑来隔壁卧室没看见爹地妈咪……
母子俩依偎在一起,很有默契地没有流泪,憋着。没有了翁岳天在这个家里,顿时感觉心头空荡荡的,仿佛世界都只剩下一片灰色。
小元宝窝在文菁身边,毛茸茸的小脑袋亲昵地蹭着文菁的颈窝,软糯的声音问:“妈咪,可不可以让妹妹早一点出来呢?非要怀胎十个月才可以生小孩吗?如果可以让妹妹早点从妈咪肚子里出来,是不是就能早一点救爹地?”
孩子看似幼稚的问题,却让文菁的心紧紧揪了起来……是啊,为什么一定要十月怀胎才能生下孩子?她真的无法回答。那是人类繁衍后代的自然规律,不是想什么时候生就什么时候生的,但文菁现在忍不住和小元宝一样的在想……假如人不需要怀孕那么久就能生下孩子,那该多好啊,只可惜,谁都无能为力。
小元宝白嫩的小手轻轻摸着文菁的肚子,凑近了,粉嘟嘟的嘴唇嗫嚅着,很认真地对着肚子说:“妹妹,你什么时候出来呢?咱们的爹地等着你来救呢,妹妹……我们不能没有爹地,妈咪也不可以没有老公……妹妹,你乖乖的,一定要健健康康地从妈咪肚子里出来……嗯,以后我这当哥哥的会很疼妹妹的,嘻嘻……妹妹……”
小元宝天真无邪的神情,活像是文菁的肚子能听懂他说话一样。肚子里的胎儿能不能接收到讯息,那就不知道,但文菁能懂啊,禁不住一股湿意在上涌……是啊,宝宝,你一定要健康,你是我们一家人的救星啊!
翁岳天醒来的时候是中午,混沌中睁开了眼睛,病房里亮着一盏柔和的灯,感觉手边有一团东西……
微微一转视角,就见文菁趴在床边,头枕着手臂,粉粉的唇略张,似乎那嘴角还有一丝晶莹的液体。
翁岳天定定了看了好半晌才确定自己不是幻觉……真好,还没死,他还活着!
生命那么脆弱,他在家突然发病,能熬过来,已算万幸,醒来的第一眼能见到她在身边这也是一种幸福!
两人就象是心灵相通,文菁突然就睁开了眼皮,惊喜地眨眨眼,确定他是真的醒了,抑制不住内心的狂喜,猛地一把抱住他,脸埋在他胸口磨蹭:“你醒了……老公……”
翁岳天本就虚弱,被文菁这一抱,给弄得脸色越发苍白,额头冷汗涔涔。
他咬牙,皱眉,很痛,却还是没推开她,感受着她激动的情绪,他的心也仿佛温暖了一些,她现在是他的妻子了,不止是孩子的妈而已,是他的亲人,是他的阳光空气和水。有一丝甜,荡在心弦上,轻轻地漾,好象身上的痛楚也奇迹般地减轻了……
“你呀,是不是在这儿守了一夜?”他嘶哑的声音好让人心疼。
文菁直起身子,忙不迭地摇摇头说:“没有,我昨晚上回家休息了,早上才过来的,我没有熬夜。”
“嗯……这才乖……”他气若游丝,却还是很努力地在挤出笑容。
文菁按下了墙壁上的召唤铃,陶勋一会儿就会过来了。
“文菁,对……对不起……昨天晚上我一定吓到你了……幸亏我……没……”
文菁急忙用手指抚上他的唇:“别说那个字,你不会有事的!老公,我们好不容易才在一起,刚刚才结成夫妻啊,还有好长的路要走,我们还要养两个孩子呢,你不能推卸责任,那可都是你……你的种,你不能播种完就不管了,你得负责到底……”
“好……我负责……”翁岳天轻轻地说完这几个字,已经是快要筋疲力尽,无力地垂下眼帘,手握着文菁的手,静静的感受着她的温热,心里万般无奈和不甘……他不想死!他想活下去!
这温情的一幕,陶勋不忍心打扰,但是现在必须再给翁岳天做一次检查,另外,文菁的肚子……
“陶勋,你来了,快来看看他。”文菁紧张地拉过陶勋,然后乖乖地站在他身后。
陶勋温润的笑容里透着几分担忧,犹豫了一下……
“文菁,你肚里的宝宝,目前还不能确定是否是健康的,宝宝的脐带血关系到翁岳天的命,所以现在,你需要做一些穿刺活检。你之前没有做过穿刺,只是做常规的产检还不能检查出胎儿是否患有某些病症或者畸形……你明白我的意思吗?”陶勋尽量婉转地表达,希望文菁能懂。
穿刺……文菁没听说过,可是能感觉出那不是什么轻松的事,病症?畸形?她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陶勋的顾虑是对的,万一肚子里的胎儿遗传到了翁岳天的病,或者有其他的病症,那可怎么办?穿刺,一听就是让人浑身发毛的字眼……
nbsp; 文菁回到家,静悄悄的,翁岳天在房间里休息……嗯,这样很好,她可以放心地把花藏好,等到晚上再拿出来。
文菁摸摸自己包包里的东西,嘴角自然溢出一抹窃喜的笑……嘻嘻,好期待他的反应,他也许忘记今天是什么日子了,可是不要紧,只要她记得就行。
文菁从踏进家门就开始紧张,想起那一年的圣诞节,她问他会不会娶她,结果因为时机不对,也因为那时的她太沉不住气,心理极度脆弱,所以才没得到她想要的答案,她误以为他不是真心待她,因此在被魏榛劫持之后,掉下江边被乾廷所救,一去伦敦就是五年都不曾与翁岳天联系过……那错过的五年,是她的遗憾,她不会再重复同样的错误,只因为她懂得了,他早就爱上了她。
文菁懒懒地依靠在阳台边的椅子上,两只小手在剥桂园,一颗一颗往嘴里送。翁岳天说让她多吃桂园,说是孩子在出生之后眼睛会很漂亮。尽管这样的说法是没有科学依据的,但文菁还是很听话。她记得以前怀着小元宝的时候,他也是这样要她经常吃桂园……
圆乎乎的脸蛋,圆乎乎的身体,圆乎乎的肚子,文菁长成了小肉球,可也是一个娇憨可爱的小肉球,静谧的空气里时不时能听见她嘴里发出的声音,吃得可美呢。
一边吃桂圆一边琢磨着事情,文菁的眼皮耷拉着,渐渐低变成了平躺的姿势,隆起的肚子鼓鼓的,七个多月大了,跟座小山似的,她这一睡下去,孕妇裙下边的风光就露出来……这妞,到现在还是喜欢穿着纯棉的有卡通图案的底裤,今天的穿的是一只米老鼠……母的。
“唔……”伸伸胳膊伸伸腿儿,文菁这架势是想睡了。
一道修长的身影靠近,随之,薄薄的被子搭在她肚子上,温热的大手轻触她嘴角,正拿着一张纸巾在为她擦嘴。
“你呀,吃得像个小花猫,不擦擦就想睡了吗……”翁岳天低沉温和的声音传来,带着满满的宠溺。
文菁一听,顿时来了精神,坐起来,笑嘻嘻地望着他:“嘿嘿,你醒了。那我不睡了,陪你。”
翁岳天心里一暖,孕妇嗜睡,他是知道的,但眼下有一件事急需要出门去办,文菁想要休息的话,要等到回来之后了。
“既然你不是特别困,那就换一下衣服跟我出门。”翁岳天这么一说,文菁才注意到,原来他已经换好衣服,不是穿的睡衣了。
他最近都没出门,今天是有什么重要的事吗?文菁怔忡,一瞬不瞬地盯着他,好奇地问:“我们要去哪儿?如果不是需要你亲自去办的话,那就……那就不要去嘛,你的身子……”
文菁关切又心疼地抱着他的胳膊,实在不想他在忍受着病痛的情况下还要出门。翁岳天深眸里闪过一道光华,垂头在她粉嫩的脸蛋上亲了一口,柔声说:“这件事,必须我和你亲自去,否则,办不成。因为我们要去的地方是……民政局。”
当文菁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的时候,整个人都傻了,呆呆地望着他,粉嫩的小嘴儿张成了“0”型……她感到意外,想不到他会突然这么说,之前一点预兆都没有,这个惊喜也实在太大了!
文菁紧张地捏着自己的衣角,白嫩的脸蛋红到了耳根,心跳早就失去了频率,激动的情绪溢于言表,极度的甜蜜中夹杂着丝丝酸涩的滋味,这段感情当真苦尽甘来了?她是真的要成为他的妻子了吗?还没等她开口求婚,他已经这么快做出了决定,并且是如此地笃定,坚决。这巨大的幸福来临,她才发觉自己的喜悦远远超过预期……她幻想过自己的婚礼是什么样子,她穿上婚纱会不会好看,她担心他会不会等病好了之后才肯和她结婚?
但现在的事实证明,他没有像她想的那么固执,这才是最让文菁感到开心的。其实如果换做是以前,翁岳天一定不会选在自己患病时提出结婚,可是这些年,在感情上经过了不少的磨折,悲悲喜喜,迂迂回回,辗转反复,一件一件大大小小的事情加在一起,使得他的爱情观在逐渐地发生着变化,确切地说,是在完善着他的爱情观,人生观。爱一个人的方式有许多种,除非是事过之后,也许在当时,我们分不清楚究竟怎样去爱才是最佳的,所以我们时常会迷茫,彷徨,甚至会做出一些不可理喻,不被理解的举动。翁岳天最开始一直都隐瞒着自己的病情,他不想拖累文菁,不想在她面前病死,不想他死后,她还活在他的阴影里无法自拔。
当他在医院碰到文菁,被她逮到时,她所说的那些话,她的反应,她的眼泪,她的拥抱,让他顿悟了,更加深刻地懂得,爱一个人就不要总是替她做决定,尤其是在瞒着她的情况下。他应该说出来,把自己的苦和痛都呈现在她眼前,然后让她自己选择,究竟是放弃还是继续着段感情。
他总是认为,爱她的方式就是他独自背负起一切的压力和苦痛,可他忽略了,她是如此特别的一个女人,她爱了就会付出整颗心和生命,对于她来说,最大的痛苦不是眼睁睁看着他死去,而是如同那段日子里一样成天只能提心吊胆地猜测着他是死是活。那种煎熬才是她最不能承受的。
今天亚森向翁岳天汇报了文菁的行踪,先是去珠宝店,然后去花店,买回来的那一束玫瑰还在被她偷偷藏了起来。他哪里会不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呢,六年前的今天,是他将她从养母家里带走,从那天起,彼此之间开始了无休止的纠缠,并且还将继续纠缠下去,如两条紧紧依附着彼此而生长的蔓藤。
文菁圈住他的腰,仰着小脸,紧张中带着几分羞涩,小声地嘟哝:“你……那个……真的决定娶我了?不会后悔的吧?你真的考虑清楚啦?”
翁岳天笑而不语,苍白的脸颊上始终保持着沁人心脾的微笑……
娶她,这个念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无从追溯,但是他能感受到自己内心强烈的,想要让她的名字冠上他的姓氏,想要她和孩子都出现在翁家的户口本儿上。这一次将她接回翁家之后,翁岳天明显地感到文菁和他更像是一家人了,亲切感更胜从前。每天醒来睁开眼睛就能看见她温柔的笑脸,每晚入睡前她都会在他脸上或者额头留下亲昵的一吻,每一次他洗澡都是在她的细心照料中完成的……因为他能吃的东西太少,胃口难开,所以她煞费苦心地为他做各种不同口味的饭菜,每天她都会按时提醒他吃药,每一次他从疼痛中醒来时,除非她睡熟了不知道,否则她都会陪着他,尽量将一些开心的轻松的话题来转移他的注意力。她原本是一个迟钝又有点呆板的人,能做到这样,是因为她时常在网上搜罗一些搞笑的视频和笑话,凭着她惊人的记忆力,她记下来那些笑话,随时都能将给他听……她无微不至地关怀他,照顾他,她是欢乐的小喜鹊,更是暖暖的太阳,每一分每一秒都在输送着暖意。
由于患病,他不如之前那么英俊了,他的身体也越来越虚弱,而她从来没有过一句不耐烦和怨言,从她的眼神里,他能感受到的就是满腔的爱意和温情,她爱的不是他那一副绝世的好皮囊,她和他一样的,看中的是表象之下的那一颗至诚的心。
直到现在他懂了,为什么有人说,爱情到了最后都会演变成亲情。那不是意味着爱的消失,而是意味着对方已经成为了你生命中的一部分,彼此融为一体,不可或缺。
微凉的薄唇在她柔嫩的唇瓣上轻轻一啄,唇齿间溢出的字句犹如宣誓一般:“你准备好了吗,陪伴着我,直到我生命的终结。”
文菁眼里早已是热泪盈眶,喜极而泣,一个劲地点头,抱着他,窝在他胸膛上咿咿呀呀地啜泣着,嘴里不停地在叨念,至于说的什么,反正就是“我爱你”之类的话,她自己都高兴得语无伦次了。
翁岳天刚刚才换好的衣服又被她哭花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他根本不在意这个,只要他的小女人能感到幸福,流着欢喜的泪水,一件衣服算什么,就算是限量版,就算是价值几万,十几万……都比不上眼前的她一个小小的手指头。
他的爱,曾经深埋在心底,如一座隐匿的火山,而现在,他的爱就是洋洋洒洒的春风,笼罩在她的世界每个角落。宠着,爱着,疼着,宝贝着,仿佛怎么都不够。怎么会够呢,还有一生的时间要度过……
文菁哭得差不多了,情绪稍微稳定了,这才从他怀里抬起头,红通通水汪汪的大眼睛含情脉脉地看着他:“我们去民政局,那要不要……准备一点东西啊?”
“什么东西?”翁岳天嘴角噙着淡淡的笑意,眼底藏着一抹异色。
文菁窘了,他忘记了结婚戒指吗?
“就是那个……那个……我们就空着手去民政局吗?”文菁眼巴巴地看着他,欲言又止,她想到了自己包包里的东西,要不要现在拿出来呢?可是她本来准备晚上拿出来的……
翁岳天轻笑着,爱怜地刮了一下她秀挺的小鼻子:“既然你已经买了戒指和玫瑰花,那我就不用再买了。”
文菁轻吐着小舌头,惊愕不已,原来他都知道了。
翁岳天脸上的笑意不减,但却多了几分凝重,略显粗糙的手指抚摸着她嫩滑的脸颊,无限眷恋的眼神紧紧锁住她:“文菁,现在轮到我问你了……我有病在身,无法给你一个隆重而浪漫的婚礼,你愿意跟我这个病人结婚吗?”
“我愿意!一百个愿意,一万个愿意!我可以不要热闹的婚礼,我只要你能健健康康的!”文菁丝毫没有犹豫,干脆,坚定。成为他的妻子,就是她最美的愿望,将会是她这辈子最值得骄傲和珍惜的一件事!
一瞬间,他就听见了幸福花开的声音……他和文菁之间的爱情,与外表无关,与家世背景无关,与身体健康无关,唯一能左右他们的只有两颗至诚的心。
在去民政局之前,翁岳天和文菁先去了另外一个地方公墓。文启华和阿芸都在这里安息。
文菁这不是第一次来了,可这一次不一样,今天是领结婚证的日子,翁岳天说来这里,当然是有着比以往更加深刻的意义。
公墓里庄严肃穆的气氛中,文菁和翁岳天手牵手站在文启华和阿芸的墓碑前,他的大手包裹着她的手,很窝心,很安全,虽然他瘦了,不像以前那么健壮,可是在文菁心里,这个男人就是她和孩子最温暖的港湾,最幸福的归宿,他有着超乎寻常的力量,他有着超乎寻常的智慧,还有一颗如大海般宽广包容的心,这些都是因为,他爱她。
翁岳天神情凝重,认真,忍着疼痛,挺直了腰板站着,略微沙哑的声音从他薄唇里溢出:“伯父,伯母……噢,不,请原谅,我应该称呼……爸爸,妈。你们在天有灵,请你们做个见证,我将会娶文菁为妻,这一生一世,无论平穷还是富贵,无论健康还是疾病,无论她变成一个大胖子还是变成老太婆,我都会陪伴着她,爱她,胜过爱我自己。爸爸,妈,你们也知道,文菁有点呆呆的,笨笨的,所以应该要有一个像我这样的男人来成为她的另一半,请你们保佑文菁和孩子身体健康,保佑我的病能早日康复,我要许她一个光明和希望的未来。”
文菁的眼眶又红了,翁岳天不但爱她懂她,还这么尊重她,即使她父母不在了,他还是郑重其事地来到这里向父母禀告,就如同他们真的在世,真的能听见一样。
没他时在。文菁知道自己不该在这喜庆的日子里哭哭啼啼,可就是忍不住哽咽了声音:“爸,妈,你们都听见了吗?你们的女儿要结婚了,我和宝宝有真正属于我们的家了……爸,妈……”
对于一个在残缺的家庭长大的孩子来说,拥有一个完整的家,是梦寐以求的幸福,是难以磨灭的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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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政局出来,翁岳天和文菁手牵着手,十指紧扣,无名指上都戴着婚戒。是文菁今天在珠宝店买的。原本她手上已经有一枚他送的戒指,但是她想啊,这一次是她要先向他求婚嘛,应该是要买戒指才对,可没想到还是他先提出了。
“老婆,你要记住啊,是你先向我求婚的。”
“呃?怎么是我先,明明是你先说来民政局的。”
“老婆,戒指是你先买的,如果我不说去民政局,晚上你肯定要当面要求我的,对吧?那就算是你先向我求婚的,放心,这个事我不会笑话你的。”
“你……哼,耍赖啊,我不叫你老公了!”
“那可不行,你要是不叫,我就告诉你的每个朋友,说是你先向我求婚的。”
“呵呵……老公,这个事还是保密吧……”
“……”
夕阳的余晖里,两人的影子越拉越长,时而重叠,时而依偎……怎么能没有婚礼呢,翁岳天心里暗暗在盘算着,等病康复之后,要给文菁一个怎样的婚礼,让她成为全世界最幸福最美丽的新娘。
今晚是翁岳天和文领证的日子,但是却不能像普通人那样喝/酒庆祝,除了多出一张结婚证,其他的都跟平时一样。对于病人来说,庆祝和热闹,就是在折腾他,一切都只等康复之后再弥补。但是夫妻之间的某些事呢?他还能有精力做吗?
卧室里的空气里飘散着淡淡的玫瑰花香,灯光也打得格外柔和,映照着床上的两人……正题还没开始,温柔的前奏也是那么撩人。
“嗯……老公……”文菁半咬着唇,眼色有些迷离,肌肤隐隐透着诱人的粉红。
“老婆,我喜欢你这么叫我,可以再叫几声吗?”他从她胸前抬起头来,嘴角泛起邪魅的笑容。
“老公老公……老公……”她绵软的嗓音有着蛊惑般的魅力,但他却没有再应她……
蓦地,文菁胸前的肌肤上骤然传来温湿的感觉……文菁体内的燥热感顿时消失无形。
“岳天,老公!”文菁惊慌地呼唤着翁岳天,心底升起不好的预感。
翁岳天低着头,整个面部都痛苦地拧在了一起,牙缝里挤出几个破碎的音节:“快……给陶勋打……电话……”话音刚落,文菁雪白的身体上赫然出现猩红色的液体……是翁岳天流出的鼻血滴到她身上,而他的身体也往旁边一倒……他发病了!这本该是喜庆的夜晚,一霎间变得异常悲凉……
为了不影响到公司,翁岳天的病情一直都是对外界保密的,他的主治医生是陶勋,每一次他进出医院都会刻意地低调,但是这一次,大半夜的进了急救室,想低调都不行了。
经过抢救,翁岳天暂时脱离了危险,但眼下还在昏迷中。另外,陶勋很明确地说了,从今天开始,翁岳天要住院,一直到文菁生下宝宝,取得脐带血。
病房外的气氛有些凝重,亚森神色悲痛地站立着,翁震带着几个保镖赶来了。这年逾古稀的老人,头发花白,脸色黯淡,一双饱经沧桑的眼睛里充满了悲恸,但他的脑子还是清醒的,他知道现在需要做什么。行司情翁。
翁震面色沉重,神情肃穆,苍劲的声音吩咐:“亚森,安排一下,病房外派人守着,岳天病重的消息不能传出去,不准任何记者接近病房,凡是没有经过我允许的人一律不能进去探望。从现在开始,公司暂时由我接手,你负责这里的安全。”
亚森恭敬地朝老爷子一微微倾身,领命做事去了。保镖们在门口站得笔直,丝毫不敢有松懈。
以翁岳天目前的身体状况是无法去公司的,平时他每个星期最少还是会去一两次,多数时候是让秘书将公司的文件带来翁家由他处理,但现在他这一病倒就难说了,至少会好长一段时间不在公司出现,这样是会引起公司高层的恐慌和外界的无端猜测,所以还不如就由有老爷子暂时接管公司。这种时候,也只有翁震出面才能镇得住。
翁震轻轻推开病房门,只见一个女人的背影,低着头,守候在翁岳天的身前,是文菁。
翁震紧紧皱着的眉头没有一刻松开过,虽然他没有像女人那样哭泣,可他眼里的心疼却是那样浓厚,如果不是今夜即使抢救过来,翁岳天现在恐怕就是……
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老爷子再也承受不起这样的打击,当年翁岳天的父亲牺牲时,那种痛,几乎将翁震整个摧毁。现在他老了,心脏也不好,身体大不如前,要不是他勉力在撑着,他也该躺在病床了……
关于翁岳天和文菁领结婚证的事,翁震是知道的,他当时表面上没什么太大的反应,实际上内心十分高兴。回想自己以前的一些行为,确实是有欠妥当,但追根究底都是出于亲情的角度。如今的翁震,只希望孙儿能够活下去,而他明白,文菁就是翁岳天的精神支柱,因此,他内心也是接受了文菁,只是没想到,这小两口才领到结婚证当晚就往医院跑了……孙儿的这一生,怎么就这样地波折呢?
文菁背对着门口,整个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翁岳天身上,红肿的眼睛望着他,他戴着氧气罩,双眼紧闭,一动不动,手也是冰冷的。文菁心底潜伏着的恐惧感在不断蔓延……拼命想说服自己不要害怕,但怎能不害怕呢,她根本承受不起失去他的痛苦。
“文菁,你别太担心了,你是孕妇,注意身子……”一个慈祥温柔的声音响在身后,文菁的背脊微微一僵,这是翁震态度最温和的时候了,真的好像是亲人一样。
闻言,文菁不由得鼻头一酸,轻轻地吸着鼻子:“我……我不哭……不哭……他一定会没事的……”
“没错,岳天一定能挺过来的,他不是短命的人,他还要养活老婆孩子呢,他是有责任感的男子汉,不会丢下我们走掉的,我这把老骨头还等着他养老……”翁震话是这么说,可就是心里越发难过,跟文菁一样,害怕自己的希望到最后成泡影。
文菁想在这里一直守着,但是她的身体状况也不允许这么做。陶勋说了,翁岳天没那么快醒,文菁不能熬夜守他,她肚里的孩子必须要是健健康康的才能为翁岳天提供脐带血。
文菁没有强行坚持,她想明白了,这不是她固执的时候,与其在这儿熬夜,不如回家好好休息,眼下的情况,养胎最重要,万一肚子有什么闪失,那就不是一条小生命而已,而是关系到翁岳天的命!
文菁回到家时,小元宝正在巴巴地等着她回家,先前送翁岳天进医院时,没有惊动小元宝,可那小家伙像是有感应,不一会儿就醒了,跑来隔壁卧室没看见爹地妈咪……
母子俩依偎在一起,很有默契地没有流泪,憋着。没有了翁岳天在这个家里,顿时感觉心头空荡荡的,仿佛世界都只剩下一片灰色。
小元宝窝在文菁身边,毛茸茸的小脑袋亲昵地蹭着文菁的颈窝,软糯的声音问:“妈咪,可不可以让妹妹早一点出来呢?非要怀胎十个月才可以生小孩吗?如果可以让妹妹早点从妈咪肚子里出来,是不是就能早一点救爹地?”
孩子看似幼稚的问题,却让文菁的心紧紧揪了起来……是啊,为什么一定要十月怀胎才能生下孩子?她真的无法回答。那是人类繁衍后代的自然规律,不是想什么时候生就什么时候生的,但文菁现在忍不住和小元宝一样的在想……假如人不需要怀孕那么久就能生下孩子,那该多好啊,只可惜,谁都无能为力。
小元宝白嫩的小手轻轻摸着文菁的肚子,凑近了,粉嘟嘟的嘴唇嗫嚅着,很认真地对着肚子说:“妹妹,你什么时候出来呢?咱们的爹地等着你来救呢,妹妹……我们不能没有爹地,妈咪也不可以没有老公……妹妹,你乖乖的,一定要健健康康地从妈咪肚子里出来……嗯,以后我这当哥哥的会很疼妹妹的,嘻嘻……妹妹……”
小元宝天真无邪的神情,活像是文菁的肚子能听懂他说话一样。肚子里的胎儿能不能接收到讯息,那就不知道,但文菁能懂啊,禁不住一股湿意在上涌……是啊,宝宝,你一定要健康,你是我们一家人的救星啊!
翁岳天醒来的时候是中午,混沌中睁开了眼睛,病房里亮着一盏柔和的灯,感觉手边有一团东西……
微微一转视角,就见文菁趴在床边,头枕着手臂,粉粉的唇略张,似乎那嘴角还有一丝晶莹的液体。
翁岳天定定了看了好半晌才确定自己不是幻觉……真好,还没死,他还活着!
生命那么脆弱,他在家突然发病,能熬过来,已算万幸,醒来的第一眼能见到她在身边这也是一种幸福!
两人就象是心灵相通,文菁突然就睁开了眼皮,惊喜地眨眨眼,确定他是真的醒了,抑制不住内心的狂喜,猛地一把抱住他,脸埋在他胸口磨蹭:“你醒了……老公……”
翁岳天本就虚弱,被文菁这一抱,给弄得脸色越发苍白,额头冷汗涔涔。
他咬牙,皱眉,很痛,却还是没推开她,感受着她激动的情绪,他的心也仿佛温暖了一些,她现在是他的妻子了,不止是孩子的妈而已,是他的亲人,是他的阳光空气和水。有一丝甜,荡在心弦上,轻轻地漾,好象身上的痛楚也奇迹般地减轻了……
“你呀,是不是在这儿守了一夜?”他嘶哑的声音好让人心疼。
文菁直起身子,忙不迭地摇摇头说:“没有,我昨晚上回家休息了,早上才过来的,我没有熬夜。”
“嗯……这才乖……”他气若游丝,却还是很努力地在挤出笑容。
文菁按下了墙壁上的召唤铃,陶勋一会儿就会过来了。
“文菁,对……对不起……昨天晚上我一定吓到你了……幸亏我……没……”
文菁急忙用手指抚上他的唇:“别说那个字,你不会有事的!老公,我们好不容易才在一起,刚刚才结成夫妻啊,还有好长的路要走,我们还要养两个孩子呢,你不能推卸责任,那可都是你……你的种,你不能播种完就不管了,你得负责到底……”
“好……我负责……”翁岳天轻轻地说完这几个字,已经是快要筋疲力尽,无力地垂下眼帘,手握着文菁的手,静静的感受着她的温热,心里万般无奈和不甘……他不想死!他想活下去!
这温情的一幕,陶勋不忍心打扰,但是现在必须再给翁岳天做一次检查,另外,文菁的肚子……
“陶勋,你来了,快来看看他。”文菁紧张地拉过陶勋,然后乖乖地站在他身后。
陶勋温润的笑容里透着几分担忧,犹豫了一下……
“文菁,你肚里的宝宝,目前还不能确定是否是健康的,宝宝的脐带血关系到翁岳天的命,所以现在,你需要做一些穿刺活检。你之前没有做过穿刺,只是做常规的产检还不能检查出胎儿是否患有某些病症或者畸形……你明白我的意思吗?”陶勋尽量婉转地表达,希望文菁能懂。
穿刺……文菁没听说过,可是能感觉出那不是什么轻松的事,病症?畸形?她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陶勋的顾虑是对的,万一肚子里的胎儿遗传到了翁岳天的病,或者有其他的病症,那可怎么办?穿刺,一听就是让人浑身发毛的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