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投契的相交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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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一首歌和电影相比,作曲,只是相当于一个剧本,这个阶段需要的是灵感,但是真正的编曲,才是考验一个人音乐素养的阶段。只有编曲编的好,这首歌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电影,才是一部完整的作品。
有了陈默的演唱,就相当于给这首歌定下了主调,剩下的,就是利用那些乐器,来充分表现这首歌的魅力。这个阶段是急不来的,一千个人的心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要想让大众接受这首歌,编曲方面,就需要精心打磨。
不过,这就是陈默的短板了,除了记忆里模糊的背景音乐带给他的提示,他给不出任何的建议。在座的所有人,音乐水平都要比他高,他自然也不会自曝其短。
从小到大,他在人生的不同阶段有过不同的梦想。小时候,梦想当科学家,初中的时候,想当一个旅行家,带着柔嘉走遍全世界,进入高中的时期,他受邻居楚爷爷的影响,想成为一个翻译家。自始至终,他都没有想过成为一个音乐人。虽然摇滚乐是他的爱好,但是仅仅是爱好而已,这与他的人生目标,从来没有重合过。
一群有着共同爱好的音乐人,在一⌒,起相处,时间总是过的特别快。当陈默跟郑军将半首《私奔》的曲谱抠出来,时间已经到了中午。
郑军也特别兴奋,高兴地说道:“虽然只是得了半首歌,但是今天也让我请客吧。王峰,音乐学院这是你的地盘,附近有什么好吃一点的馆子?!”
“音乐厅后面有一家川菜馆,经济实惠,我们经常在那里打牙祭,今天可要好好宰你一顿。”
所有人之中,应该就属郑军的腰包最鼓,不仅是因为他出名早,更因为他有一个好老婆,早早就在镜湖那里投资了一家酒吧,这几年走秀,演唱会,加上酒吧的收入,让他成为了先富起来一帮人之一。虽然胖子老臧,唐朝乐队他们比他出名更早,但是没有一个女人约束,手都松的很,论家底,还真比不上他。
从音乐学院的大门出来,往北走了一段路,一群人就拐进了胡同里。这家川菜馆虽然位置不怎么样,位于胡同的最里面,不过一边是音乐学院的侧门,一边是四中国际学院的后门,所以生意还是不错。暑假过去了,学生们又开始了报道,要不是他们开始定了位置,还真没处坐了。
虽然是郑军掏钱,但是王峰他们将一切都安排的妥妥当当,他们坐下没一会儿,老板就摆了一大桌色香味俱全的菜肴。将近20个人挤在一张大桌子上,啤酒就不要钱似的往下灌。
整个一个下午,这里生意最好的地方就要数小店里的厕所了,人来人往,川流不息。在座的都是北方人,或者是在北方长大,喝白酒都不怕,啤酒只当凉水在灌。
黎珊陪着她妈妈逛完了街,过来的时候,陈默虽然没有喝多,却也有些晕乎乎的了。黎珊一进屋就被满屋的啤酒瓶给惊呆了,就这不到20个人,喝了将近三百瓶的600毫升啤酒,这一结账,大部分都是酒钱。
喝的最多的不是陈默,他还是稍微矜持了一下,喝了差不多十二瓶就没有喝了。而胖子老臧,他一个人就喝了超过20瓶,听见黎珊的惊讶,他拍着自己的大肚子笑道:“这算什么,要是晚上没事情,我们喝到半夜,我还能再喝两箱!”
话虽然这样说,但是从小饭馆出来的时候,他已经开始摇摇晃晃的了。除了陈默和负责买单的郑军,其他人都有点喝多了。一大群大老爷们在胡同里引吭高歌,引来了许多路人的侧目。
郑军拉住了要跟黎珊离开的陈默,说道:“这几天有空到我的酒吧去坐坐,我也介绍我老婆跟你们认识一下,以后你随便去玩,一律免单。”
“那这个便宜我可赚大了,以后千万别嫌我去的多啊!”
“我看你也没有喝多,现在也到了晚饭时间了,要不我们找个地方再继续?!”
陈默搂了一下黎珊笑道:“今天就算了,我还要好好陪一下老婆,回头我再给您打电话,好好喝一顿。”
“择日不如撞日,再说了我喝了这么多酒,也不能开车了,还想你老婆开车把我送回去呢!”
陈默回头看了看黎珊,黎珊对英俊的郑军也不反感,笑着说道:“看我干什么?我什么时候管过你喝酒的事情了?!”
“那就走吧!”郑军给了他一拳笑道:“今天认识了您,确实挺高兴的,中午没有尽兴,一会我们再好好喝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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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一首歌和电影相比,作曲,只是相当于一个剧本,这个阶段需要的是灵感,但是真正的编曲,才是考验一个人音乐素养的阶段。只有编曲编的好,这首歌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电影,才是一部完整的作品。
有了陈默的演唱,就相当于给这首歌定下了主调,剩下的,就是利用那些乐器,来充分表现这首歌的魅力。这个阶段是急不来的,一千个人的心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要想让大众接受这首歌,编曲方面,就需要精心打磨。
不过,这就是陈默的短板了,除了记忆里模糊的背景音乐带给他的提示,他给不出任何的建议。在座的所有人,音乐水平都要比他高,他自然也不会自曝其短。
从小到大,他在人生的不同阶段有过不同的梦想。小时候,梦想当科学家,初中的时候,想当一个旅行家,带着柔嘉走遍全世界,进入高中的时期,他受邻居楚爷爷的影响,想成为一个翻译家。自始至终,他都没有想过成为一个音乐人。虽然摇滚乐是他的爱好,但是仅仅是爱好而已,这与他的人生目标,从来没有重合过。
一群有着共同爱好的音乐人,在一⌒,起相处,时间总是过的特别快。当陈默跟郑军将半首《私奔》的曲谱抠出来,时间已经到了中午。
郑军也特别兴奋,高兴地说道:“虽然只是得了半首歌,但是今天也让我请客吧。王峰,音乐学院这是你的地盘,附近有什么好吃一点的馆子?!”
“音乐厅后面有一家川菜馆,经济实惠,我们经常在那里打牙祭,今天可要好好宰你一顿。”
所有人之中,应该就属郑军的腰包最鼓,不仅是因为他出名早,更因为他有一个好老婆,早早就在镜湖那里投资了一家酒吧,这几年走秀,演唱会,加上酒吧的收入,让他成为了先富起来一帮人之一。虽然胖子老臧,唐朝乐队他们比他出名更早,但是没有一个女人约束,手都松的很,论家底,还真比不上他。
从音乐学院的大门出来,往北走了一段路,一群人就拐进了胡同里。这家川菜馆虽然位置不怎么样,位于胡同的最里面,不过一边是音乐学院的侧门,一边是四中国际学院的后门,所以生意还是不错。暑假过去了,学生们又开始了报道,要不是他们开始定了位置,还真没处坐了。
虽然是郑军掏钱,但是王峰他们将一切都安排的妥妥当当,他们坐下没一会儿,老板就摆了一大桌色香味俱全的菜肴。将近20个人挤在一张大桌子上,啤酒就不要钱似的往下灌。
整个一个下午,这里生意最好的地方就要数小店里的厕所了,人来人往,川流不息。在座的都是北方人,或者是在北方长大,喝白酒都不怕,啤酒只当凉水在灌。
黎珊陪着她妈妈逛完了街,过来的时候,陈默虽然没有喝多,却也有些晕乎乎的了。黎珊一进屋就被满屋的啤酒瓶给惊呆了,就这不到20个人,喝了将近三百瓶的600毫升啤酒,这一结账,大部分都是酒钱。
喝的最多的不是陈默,他还是稍微矜持了一下,喝了差不多十二瓶就没有喝了。而胖子老臧,他一个人就喝了超过20瓶,听见黎珊的惊讶,他拍着自己的大肚子笑道:“这算什么,要是晚上没事情,我们喝到半夜,我还能再喝两箱!”
话虽然这样说,但是从小饭馆出来的时候,他已经开始摇摇晃晃的了。除了陈默和负责买单的郑军,其他人都有点喝多了。一大群大老爷们在胡同里引吭高歌,引来了许多路人的侧目。
郑军拉住了要跟黎珊离开的陈默,说道:“这几天有空到我的酒吧去坐坐,我也介绍我老婆跟你们认识一下,以后你随便去玩,一律免单。”
“那这个便宜我可赚大了,以后千万别嫌我去的多啊!”
“我看你也没有喝多,现在也到了晚饭时间了,要不我们找个地方再继续?!”
陈默搂了一下黎珊笑道:“今天就算了,我还要好好陪一下老婆,回头我再给您打电话,好好喝一顿。”
“择日不如撞日,再说了我喝了这么多酒,也不能开车了,还想你老婆开车把我送回去呢!”
陈默回头看了看黎珊,黎珊对英俊的郑军也不反感,笑着说道:“看我干什么?我什么时候管过你喝酒的事情了?!”
“那就走吧!”郑军给了他一拳笑道:“今天认识了您,确实挺高兴的,中午没有尽兴,一会我们再好好喝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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