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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上受了委屈,满心憋屈,但也没处去说。
首先想到是给陆九霄打电话,可这样他不就什么都知道了?最后他虽然能给她出气,然而却不是她想要的。
目前她还不想让他知道自己的工作,主要是想等成绩再好一些再告诉他,给他一个惊喜。
可在这惊喜没来到之前,她不知道自己还要经历些什么。
也不知道是谁这么讨厌,恨她恨成这样,居然跑到她书下面留言和打一星票!真是幼稚!她又不是什么当红作者,更不是什么大神作家,有必要这样对她吗?
在房间里坐着郁闷了一会儿,日子还是要过的,该干什么还是要干什么去,总不能因为一点小事就一撅不振,以为天塌下来了。
到了楼下吃早餐,越启飞正坐在桌上喝粥,见她下来便道:“今天怎么这么早,不多睡一会儿?”
他最近又恢复了正常上下班时间,不在家里守着越纤陌,此刻吃完早点便要去上班。
越纤陌正好有事跟他讲,今天约好了去陆九霄那里,她得找个理由糊弄她爸。
“我今天要带旺仔出去打针,而且好久没有逛街了,我要去买几件衣服,给爸爸您也添一件,还有好多其它东西要买,到时候再说,所以我不回家吃饭了,晚上也可能回来的晚点,爸爸你就不要等我了。”
越启飞微微颌首,问她:“卡上的钱够吗?不够爸爸打给你。”
“够的。”越纤陌垂下眼睛吃面前煎的焦黄的鸡蛋,她现在是个小富婆,陆九霄说了,他卡上的钱都是她的,他人也都是她的,尽管糟蹋,他绝不反抗,也无半句怨言。
越启飞又嘱咐了一句带旺仔上街当心一点,便说道:“有没有兴趣到爸爸的公司上班?”
越纤陌咬着煎蛋一怔,嗯下嘴里的食物才看向她爸:“怎么突然想到让我去上班了?”
她爸和她男友这是咋滴啦,他们怎么都觉得她要去上班了呢?
越启飞敛下眼神挟着咸菜:“爸爸的公司早晚都要交给你的,你早点去那里感受和熟悉一下也好,我看你那工作好像只需要一台电脑就够了,既然只需要一台电脑,在哪里不是码,不一定非要在家里码。”
“说是这样说,可是我会很忙啊,这等于有了两分工作,我会累垮的。”
“放心吧,你去上班的话工作会很轻松,挂个闲职而已,没什么事情要你做,不耽误你码字。”
好像说的也很有道理。
最主要的是说不定她去上班,真可以增加和陆九霄见面的机会,便说:“那爸爸让我考虑考虑吧。”
越启飞点点头:“你就是去也是过完年再说,现在不急。”
越纤陌觉得挺好,正要点头,忽然想起一事,抬头看着父亲道:“明丽好像是在越氏实习吧?”
明丽大四,学校呆的很少,现在主要是以实习为主。
一想到去越氏工作会遇到尹明丽,越纤陌立刻就不想去了:“算了,我现在是多看她一眼都嫌饱,时不时的在家里碰到她已经是我最大的极限,若是去上班还能看见她,我非跳楼不可,我还是安安静静在家里码我的字吧。”
越启飞大概也没料到她们两姐妹会变的水火不容,当下说道:“你去她就不去,反正她要嫁到容家,容家公司多的是,让她去容氏和陆氏实习,我们这里庙小装不下她。”
这个可以有。
工作的事情说定,越启飞又道:“上次爸爸没经过你同意就让你和阿修相亲,是爸爸的不是,爸爸已经给你道过歉了,但是咱们这亲还得继续相,所以这次爸爸要尽量争取你的意见,你答应我们才相。”
越纤陌现在也懂得委婉了,开始用“拖”字决:“年后吧,年后我们再说。”
……
带旺仔出门的时候,宋叔一脸奇怪地说门口有一条雪白的大狗,蹲在那里老半天,不动也不吠,老实的出奇,很温驯又很漂亮,所以他便没有将狗赶走,问陌陌要不要去看看。
宋叔是宋姨的丈夫,左腿稍微有一点点瘸,但不影响走路和日常工作,他在越家身兼数职,既是门卫,又是花匠,还是保安,反正家里的粗活累活都归他干,其实也没有什么活儿,越启飞聘他的目的也只是想自己不在家里的时候,家里能有个男人帮他守着家,给女儿和母亲一点安全感。
此刻越纤陌听说门口有条大狗,也老奇怪了,尤其听说是雪白的大狗,心里越发稀罕。
宋叔还说,要是这条狗真没有狗主人,是条无主的狗,咱们就将它捉进来,给旺仔做个伴,也省得这狗变成流浪狗,最后变成人餐桌上的一道菜。
越纤陌听的哭笑不得,说我先看看,万一人家是条有主的狗呢。
出去一看,可不是条有主的狗,正是昨天那条大萨摩耶,主人是东方的那条。
“呀,白总!白总您怎么在我们家门口蹲着?”
白总就是大萨摩耶的尊号,比他们家旺仔的名字不知要高明多少,一听就是狂拽、炫酷、屌炸天的霸道大总裁,身价坐拥千亿都不止。
白总听到她的声音,默默地抬头瞅着她,然后朝她动了动自己的耳朵。
越纤陌一看它的耳朵,霎时乐了——旺仔头上的蝴蝶结,粉色的,此刻被人别在白总的大耳朵上。
想想白总可是一条雄壮威武的大公狗啊!耳朵上却被人调皮地戴了一朵可爱到爆的粉色蝴蝶结,这画风,愣是清奇的让人忍俊不禁。
越纤陌笑的不行,花枝乱颤,觉得能这么折腾白总的人委实太促狭。
白总一狗脸的幽怨看着她,那泪汪汪的目光真是让人一言难尽……
她忍着笑,伸手从白总的狗耳朵上取下蝴蝶结,“谢谢你啊白总。”
这是她昨天遛狗时,一不小心让旺仔把蝴蝶结扔在那里,没想到白总的主人让白总帮他们送回来了。
真是谢谢人家。
白总完成任务,如蒙大赦,“哧溜”便往前跑。
越纤陌顺着它跑的方向一看,不禁怔住了,前面不远处一大颗香樟树下,东方正手插裤袋站在那里,他发丝乌黑,脸庞似玉,浅灰色的西装微微敞开,露出里面同色的马甲,白色衬衣明贵,很让人惊艳。
曾经有女生说过,男人逼格最高的装扮就是西装+马甲+衬衣,贵公子形象直接展现,气势都高人一等。
这句话在东方身上被体现的淋漓尽致!
微熹的阳光中,他清挺高瘦,神情倨傲,宛若儒雅尊贵,神情清冷却眼神睥睨的民国贵公子。
越纤陌踌躇不前,按说人家在她家大门口不远,又专门命爱犬给她送来失物,她怎么也要上前去说声谢谢。
但是东方冷凝俊美的脸上没有一点情绪波动,神情淡漠而薄情,一双眼睛明亮更无情,骨子里就让人不好亲近——你上去说话,他指不定还嫌你烦,以为你是借机搭讪。
她觉得还是不要自讨没趣,远远的冲他点了个头,算是致谢,然后便退回门内。
开车出去的时候,旺仔坐在车内冲她“汪”了一声,它从不乱叫,逢吠必有事,越纤陌便睨了车外一眼,顿时又小小的讶异了一下。
“白总?”
白总锲而不舍地追着她的车子在跑。
她赶紧到路旁停下,下车拉开车门,把旺仔关在车里面,不让它下车来捣蛋。
这才弯腰看着白总:“白总,你又有什么事?”
白总开始是把把自己的大脑袋使劲摇晃了一遍,见不灵光,它便想拿前爪挠自己的耳朵。
越纤陌一看,顿时嘴角抽搐。
那个缺德的主人!竟用夹子把一张便签夹在白总的狗耳朵上。
真是的,为什么遭殃的总是白总的狗耳朵……
心疼白总的狗耳朵三秒钟。
便签上龙飞凤舞的几行字,金勾银画一般,遒劲有力,张狂而疏阔。
越纤陌又有些难掩惊讶,实在是现代人大家都习惯了用电脑和手机去打字,鲜少再有人用笔去传达什么了,乍然看见这张便签,竟有一种时光倒流,回溯百年前的感觉。
而且人说从字看人,能从字上面看出人的性格,看样子写便签的人性格也是蛮张狂而不失豪爽大气。
她环视了一下四周,这才开始看便签。
便签是白总的主人写来的,大意是他刚搬来这里,想带白总去宠物医院做个美毛、修剪指甲和身体检查等一系列的项目,问她有没有什么好的宠物医院介绍。
越纤陌只认识一家宠物医院,还是陆九霄带她去的,说是他爸的三条狗狗常在那里做美毛和身体保健之类,是那里的老顾客。
便签下有一串电话号码。
她按照号码拨了过去。
确认对方是东方后,她有些不好意思地道:“你好,我是越纤陌,我正好要带我的狗狗去宠物医院,我所了解的也只有那一家,那家宠物医院的收费很贵,但是服务很好,你如果要去,我把他们医院的名片让白总给你带过去。”
对方说了一个“嗯”。
通话挂断。
越纤陌回到车里找到名片,白总还蹲在一旁忠心耿耿地等着她的回覆,她打量着白总雄壮的身躯,原本想将名片夹到它又厚又长的白毛上,后来想了想,人家的狗儿人家都不心疼,她心疼个什么劲?
一伸手,她也把名片用夹子夹到白总的狗耳朵上。
白总“嗷呜”一声,夹着尾巴跑了,越纤陌在它后面笑的直咬唇。
……
快到宠物医院的时候,陆九霄给她打电话,问她快要过来没有,他去哪里接她。
越纤陌说你不用来接我,我带旺仔打完疫苗就会去你那边,现在我已经到了宠物医院,很快就会到你那里。
陆九霄一听,说我去宠物医院接你们,你们就呆在那里等我。
宠物医院离他那里也不是很远,越纤陌便说可以。
但是,正要进宠物医院的时候,她愣住了,东方带着白总不慌不忙,犹似闲庭信步般的正拾阶而上,从宠物医院门前的石阶上一步一步走了过来。
淡淡的阳光洒在他身上,将他衬的风流倜傥,高贵无比,却也清冷无比,仿若一块古玉,连阳光都无法将他温暖。
旺仔见到白总就兴奋的想扑过去,但它被越纤陌拉着,动弹不得,所幸东方看到了他们,便朝他们走过来,白总也跟着过来了,旺仔总算可以一逞心愿。
两条狗儿一大一小,亲亲热热地凑到一起,东方看了越纤陌一眼,神情依旧高冷,语气却还算温淡:“走吧。”
“……”越纤陌。
她一脸黑线,他以为她站在这里是在等着他啊?还走吧!她只不过是诧异他们来的如此之快,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而已。
懒得说什么,两个人带着狗儿一前一后的进了宠物医院。
刚走进宠物医院的接待大厅没几步,越纤陌再次愣住了,陆乘风和他的那三条名犬也在。
她踯躅着,有些迟疑着要不要上前,但就在这一刹那的工夫,陆乘风已看见了她。
“呦!这不是越启飞家的千金吗?怎么,那是你养的小狗儿啊?”陆乘风很自来熟的和她打招呼。
越纤陌只好上前,舌尖上的称呼滚了几滚,本想称呼他为“陆总”,最后还是拘谨地唤了他一声“陆伯伯”。
陆乘风很满意。
他喜欢女孩子乖乖的,又很懂礼貌,但是又非那种一见到他,就兴奋的双眼放光,然后大声地喊着他陆伯伯,跑到他面前撒娇卖萌的女孩子。那样的女孩子可爱是可爱,却总让他觉得家教差点,不够稳重。
然而你若庄重过头,为了表示清高和他划清界线恭敬地称呼他为“陆总”,那他也不高兴,总觉得人家太过矫情。
所以就越纤陌这样的刚刚好,娴雅似一朵花;温静若一盆水,不张扬也不媚俗,不刻意低调也不贬低自己,同样亦不仗着自己得天独厚的外貌就鼻孔朝天,老是抬高下颏看人。
越启飞是学霸,是商业鬼才,人人都称赞他从穷小子到今天的企业家能力非凡;陆乘风出身权贵豪门,一辈子的成就也不小,可就是没有人夸他,人人都只道他命好会投胎,个个都对他的能力视而不见。
然而陆乘风一向不觉得自己比越启飞差,他唯一觉得自己比不上越启飞的就是人家有一个带到哪都有倍有面子的娇娇女儿,他没有……
人就是这样,有了的不珍惜,没有的就特别想。
所以此刻看到越纤陌尽管不是很愿意看到他,却还是乖乖的来到他面前,他由内到外都觉得舒坦。
感觉一下子就赢了越启飞和占了他很大便宜似的(也不知是个什么心态=_=)。
然后他又看到和越纤陌一起进来的东方与他那条非常拉风的萨摩耶,顿时又眼前一亮,饶有兴趣去围着白总评头论足,以及询问东方一些关于白总的问题去了。
东方:“……”
他抬眼看越纤陌。
越纤陌果断转开脸,死道友不死贫道,她牵着他们家旺仔就要走,不料陆乘风又朝她招手:“是陌陌吧,陌陌你过来。”
越纤陌咬牙,怎么这还甩不掉了?!原本还指着东方能吸引他的注意力,她好趁机开溜,没想到陆乘风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而且刚才她都还是“越启飞的千金”,眨眼间就成了他口中的陌陌,这熟与不熟的程度简直是质的飞跃……
她不甘不愿地走过去,东方单手插兜,马甲微露,就只差一块带着金链的怀表了,样子十分绅士的挑着凤眼看她,眸底不自觉地又沁起一丝笑意。
陆乘风问越纤陌,东方是不是她的朋友,越纤陌摇摇头,说只是都住花园小区,偶然间碰到了。
陆乘风便说他今天要去参加一个狗友们为狗儿举办的狗狗“全运会”,也就是狗狗比赛,东方的白总一看就是经常参加比赛的狗儿,而且是经常拿大奖的那种优良犬种,所以他想邀请她和东方一起去参加那个他们狗民为爱犬举办的狗儿大赛。
不不不!
越纤陌头摇的像拨浪鼓,她养狗的想法很简单,仅仅是想养一条洋娃娃般的小狗为自己做个伴,在寂寞的时候能给予自己一丝安慰,并不想陷入狗狗的海洋里。
然而她才将自己的意思阐述出来,立即遭到了陆乘风一阵无情的炮轰:“就是你们这些表面上说爱狗,说狗是人类的朋友,而实际上却只把狗儿当玩物的爱狗人士,就因为你们对狗狗的漠不关心,忽视了它们……”
“要知道,你的朋友可能会背叛你;你的亲人也可能会背叛你,但狗却不会,泥萌呢萌……泥萌泥萌……”
他义正词严,一张嘴嘚吧嘚吧的说个不停,俨然一下子变身为世界级的愤青,把越纤陌训斥了个狗血淋头。
再训下去连越纤陌都觉得自己要再不对自己的狗儿好点,那都是十恶不赦、罪恶多端、天理难容……而其主要原因,仅仅只是因为你不关心你家狗儿的业余生活与文化生活……
越纤陌被他喷的头脑发晕、脑袋发涨,最后也不知自己说了些什么,反正等她明白过来的时候,才知道她不但答应了陪他去参加那个什么捞什子的狗儿大赛,还将东方与白总一起都搭进去了……
真是够了!
她养的只是一条普通的串串而已,又非什么世界级名犬,为什么也要被逼着去参加这种比赛?
她平时最烦人家搞道德绑架了——你怎么养狗是你的事;你喜欢狗也是你的事,但你不能干涉人家怎么养狗和喜不喜欢狗。
你自己可以决定你自己养狗方式,但是你不要牵着狗去影响别人。
所以她此刻特不待见陆乘风,很后悔刚才跟他打招呼。>
工作上受了委屈,满心憋屈,但也没处去说。
首先想到是给陆九霄打电话,可这样他不就什么都知道了?最后他虽然能给她出气,然而却不是她想要的。
目前她还不想让他知道自己的工作,主要是想等成绩再好一些再告诉他,给他一个惊喜。
可在这惊喜没来到之前,她不知道自己还要经历些什么。
也不知道是谁这么讨厌,恨她恨成这样,居然跑到她书下面留言和打一星票!真是幼稚!她又不是什么当红作者,更不是什么大神作家,有必要这样对她吗?
在房间里坐着郁闷了一会儿,日子还是要过的,该干什么还是要干什么去,总不能因为一点小事就一撅不振,以为天塌下来了。
到了楼下吃早餐,越启飞正坐在桌上喝粥,见她下来便道:“今天怎么这么早,不多睡一会儿?”
他最近又恢复了正常上下班时间,不在家里守着越纤陌,此刻吃完早点便要去上班。
越纤陌正好有事跟他讲,今天约好了去陆九霄那里,她得找个理由糊弄她爸。
“我今天要带旺仔出去打针,而且好久没有逛街了,我要去买几件衣服,给爸爸您也添一件,还有好多其它东西要买,到时候再说,所以我不回家吃饭了,晚上也可能回来的晚点,爸爸你就不要等我了。”
越启飞微微颌首,问她:“卡上的钱够吗?不够爸爸打给你。”
“够的。”越纤陌垂下眼睛吃面前煎的焦黄的鸡蛋,她现在是个小富婆,陆九霄说了,他卡上的钱都是她的,他人也都是她的,尽管糟蹋,他绝不反抗,也无半句怨言。
越启飞又嘱咐了一句带旺仔上街当心一点,便说道:“有没有兴趣到爸爸的公司上班?”
越纤陌咬着煎蛋一怔,嗯下嘴里的食物才看向她爸:“怎么突然想到让我去上班了?”
她爸和她男友这是咋滴啦,他们怎么都觉得她要去上班了呢?
越启飞敛下眼神挟着咸菜:“爸爸的公司早晚都要交给你的,你早点去那里感受和熟悉一下也好,我看你那工作好像只需要一台电脑就够了,既然只需要一台电脑,在哪里不是码,不一定非要在家里码。”
“说是这样说,可是我会很忙啊,这等于有了两分工作,我会累垮的。”
“放心吧,你去上班的话工作会很轻松,挂个闲职而已,没什么事情要你做,不耽误你码字。”
好像说的也很有道理。
最主要的是说不定她去上班,真可以增加和陆九霄见面的机会,便说:“那爸爸让我考虑考虑吧。”
越启飞点点头:“你就是去也是过完年再说,现在不急。”
越纤陌觉得挺好,正要点头,忽然想起一事,抬头看着父亲道:“明丽好像是在越氏实习吧?”
明丽大四,学校呆的很少,现在主要是以实习为主。
一想到去越氏工作会遇到尹明丽,越纤陌立刻就不想去了:“算了,我现在是多看她一眼都嫌饱,时不时的在家里碰到她已经是我最大的极限,若是去上班还能看见她,我非跳楼不可,我还是安安静静在家里码我的字吧。”
越启飞大概也没料到她们两姐妹会变的水火不容,当下说道:“你去她就不去,反正她要嫁到容家,容家公司多的是,让她去容氏和陆氏实习,我们这里庙小装不下她。”
这个可以有。
工作的事情说定,越启飞又道:“上次爸爸没经过你同意就让你和阿修相亲,是爸爸的不是,爸爸已经给你道过歉了,但是咱们这亲还得继续相,所以这次爸爸要尽量争取你的意见,你答应我们才相。”
越纤陌现在也懂得委婉了,开始用“拖”字决:“年后吧,年后我们再说。”
……
带旺仔出门的时候,宋叔一脸奇怪地说门口有一条雪白的大狗,蹲在那里老半天,不动也不吠,老实的出奇,很温驯又很漂亮,所以他便没有将狗赶走,问陌陌要不要去看看。
宋叔是宋姨的丈夫,左腿稍微有一点点瘸,但不影响走路和日常工作,他在越家身兼数职,既是门卫,又是花匠,还是保安,反正家里的粗活累活都归他干,其实也没有什么活儿,越启飞聘他的目的也只是想自己不在家里的时候,家里能有个男人帮他守着家,给女儿和母亲一点安全感。
此刻越纤陌听说门口有条大狗,也老奇怪了,尤其听说是雪白的大狗,心里越发稀罕。
宋叔还说,要是这条狗真没有狗主人,是条无主的狗,咱们就将它捉进来,给旺仔做个伴,也省得这狗变成流浪狗,最后变成人餐桌上的一道菜。
越纤陌听的哭笑不得,说我先看看,万一人家是条有主的狗呢。
出去一看,可不是条有主的狗,正是昨天那条大萨摩耶,主人是东方的那条。
“呀,白总!白总您怎么在我们家门口蹲着?”
白总就是大萨摩耶的尊号,比他们家旺仔的名字不知要高明多少,一听就是狂拽、炫酷、屌炸天的霸道大总裁,身价坐拥千亿都不止。
白总听到她的声音,默默地抬头瞅着她,然后朝她动了动自己的耳朵。
越纤陌一看它的耳朵,霎时乐了——旺仔头上的蝴蝶结,粉色的,此刻被人别在白总的大耳朵上。
想想白总可是一条雄壮威武的大公狗啊!耳朵上却被人调皮地戴了一朵可爱到爆的粉色蝴蝶结,这画风,愣是清奇的让人忍俊不禁。
越纤陌笑的不行,花枝乱颤,觉得能这么折腾白总的人委实太促狭。
白总一狗脸的幽怨看着她,那泪汪汪的目光真是让人一言难尽……
她忍着笑,伸手从白总的狗耳朵上取下蝴蝶结,“谢谢你啊白总。”
这是她昨天遛狗时,一不小心让旺仔把蝴蝶结扔在那里,没想到白总的主人让白总帮他们送回来了。
真是谢谢人家。
白总完成任务,如蒙大赦,“哧溜”便往前跑。
越纤陌顺着它跑的方向一看,不禁怔住了,前面不远处一大颗香樟树下,东方正手插裤袋站在那里,他发丝乌黑,脸庞似玉,浅灰色的西装微微敞开,露出里面同色的马甲,白色衬衣明贵,很让人惊艳。
曾经有女生说过,男人逼格最高的装扮就是西装+马甲+衬衣,贵公子形象直接展现,气势都高人一等。
这句话在东方身上被体现的淋漓尽致!
微熹的阳光中,他清挺高瘦,神情倨傲,宛若儒雅尊贵,神情清冷却眼神睥睨的民国贵公子。
越纤陌踌躇不前,按说人家在她家大门口不远,又专门命爱犬给她送来失物,她怎么也要上前去说声谢谢。
但是东方冷凝俊美的脸上没有一点情绪波动,神情淡漠而薄情,一双眼睛明亮更无情,骨子里就让人不好亲近——你上去说话,他指不定还嫌你烦,以为你是借机搭讪。
她觉得还是不要自讨没趣,远远的冲他点了个头,算是致谢,然后便退回门内。
开车出去的时候,旺仔坐在车内冲她“汪”了一声,它从不乱叫,逢吠必有事,越纤陌便睨了车外一眼,顿时又小小的讶异了一下。
“白总?”
白总锲而不舍地追着她的车子在跑。
她赶紧到路旁停下,下车拉开车门,把旺仔关在车里面,不让它下车来捣蛋。
这才弯腰看着白总:“白总,你又有什么事?”
白总开始是把把自己的大脑袋使劲摇晃了一遍,见不灵光,它便想拿前爪挠自己的耳朵。
越纤陌一看,顿时嘴角抽搐。
那个缺德的主人!竟用夹子把一张便签夹在白总的狗耳朵上。
真是的,为什么遭殃的总是白总的狗耳朵……
心疼白总的狗耳朵三秒钟。
便签上龙飞凤舞的几行字,金勾银画一般,遒劲有力,张狂而疏阔。
越纤陌又有些难掩惊讶,实在是现代人大家都习惯了用电脑和手机去打字,鲜少再有人用笔去传达什么了,乍然看见这张便签,竟有一种时光倒流,回溯百年前的感觉。
而且人说从字看人,能从字上面看出人的性格,看样子写便签的人性格也是蛮张狂而不失豪爽大气。
她环视了一下四周,这才开始看便签。
便签是白总的主人写来的,大意是他刚搬来这里,想带白总去宠物医院做个美毛、修剪指甲和身体检查等一系列的项目,问她有没有什么好的宠物医院介绍。
越纤陌只认识一家宠物医院,还是陆九霄带她去的,说是他爸的三条狗狗常在那里做美毛和身体保健之类,是那里的老顾客。
便签下有一串电话号码。
她按照号码拨了过去。
确认对方是东方后,她有些不好意思地道:“你好,我是越纤陌,我正好要带我的狗狗去宠物医院,我所了解的也只有那一家,那家宠物医院的收费很贵,但是服务很好,你如果要去,我把他们医院的名片让白总给你带过去。”
对方说了一个“嗯”。
通话挂断。
越纤陌回到车里找到名片,白总还蹲在一旁忠心耿耿地等着她的回覆,她打量着白总雄壮的身躯,原本想将名片夹到它又厚又长的白毛上,后来想了想,人家的狗儿人家都不心疼,她心疼个什么劲?
一伸手,她也把名片用夹子夹到白总的狗耳朵上。
白总“嗷呜”一声,夹着尾巴跑了,越纤陌在它后面笑的直咬唇。
……
快到宠物医院的时候,陆九霄给她打电话,问她快要过来没有,他去哪里接她。
越纤陌说你不用来接我,我带旺仔打完疫苗就会去你那边,现在我已经到了宠物医院,很快就会到你那里。
陆九霄一听,说我去宠物医院接你们,你们就呆在那里等我。
宠物医院离他那里也不是很远,越纤陌便说可以。
但是,正要进宠物医院的时候,她愣住了,东方带着白总不慌不忙,犹似闲庭信步般的正拾阶而上,从宠物医院门前的石阶上一步一步走了过来。
淡淡的阳光洒在他身上,将他衬的风流倜傥,高贵无比,却也清冷无比,仿若一块古玉,连阳光都无法将他温暖。
旺仔见到白总就兴奋的想扑过去,但它被越纤陌拉着,动弹不得,所幸东方看到了他们,便朝他们走过来,白总也跟着过来了,旺仔总算可以一逞心愿。
两条狗儿一大一小,亲亲热热地凑到一起,东方看了越纤陌一眼,神情依旧高冷,语气却还算温淡:“走吧。”
“……”越纤陌。
她一脸黑线,他以为她站在这里是在等着他啊?还走吧!她只不过是诧异他们来的如此之快,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而已。
懒得说什么,两个人带着狗儿一前一后的进了宠物医院。
刚走进宠物医院的接待大厅没几步,越纤陌再次愣住了,陆乘风和他的那三条名犬也在。
她踯躅着,有些迟疑着要不要上前,但就在这一刹那的工夫,陆乘风已看见了她。
“呦!这不是越启飞家的千金吗?怎么,那是你养的小狗儿啊?”陆乘风很自来熟的和她打招呼。
越纤陌只好上前,舌尖上的称呼滚了几滚,本想称呼他为“陆总”,最后还是拘谨地唤了他一声“陆伯伯”。
陆乘风很满意。
他喜欢女孩子乖乖的,又很懂礼貌,但是又非那种一见到他,就兴奋的双眼放光,然后大声地喊着他陆伯伯,跑到他面前撒娇卖萌的女孩子。那样的女孩子可爱是可爱,却总让他觉得家教差点,不够稳重。
然而你若庄重过头,为了表示清高和他划清界线恭敬地称呼他为“陆总”,那他也不高兴,总觉得人家太过矫情。
所以就越纤陌这样的刚刚好,娴雅似一朵花;温静若一盆水,不张扬也不媚俗,不刻意低调也不贬低自己,同样亦不仗着自己得天独厚的外貌就鼻孔朝天,老是抬高下颏看人。
越启飞是学霸,是商业鬼才,人人都称赞他从穷小子到今天的企业家能力非凡;陆乘风出身权贵豪门,一辈子的成就也不小,可就是没有人夸他,人人都只道他命好会投胎,个个都对他的能力视而不见。
然而陆乘风一向不觉得自己比越启飞差,他唯一觉得自己比不上越启飞的就是人家有一个带到哪都有倍有面子的娇娇女儿,他没有……
人就是这样,有了的不珍惜,没有的就特别想。
所以此刻看到越纤陌尽管不是很愿意看到他,却还是乖乖的来到他面前,他由内到外都觉得舒坦。
感觉一下子就赢了越启飞和占了他很大便宜似的(也不知是个什么心态=_=)。
然后他又看到和越纤陌一起进来的东方与他那条非常拉风的萨摩耶,顿时又眼前一亮,饶有兴趣去围着白总评头论足,以及询问东方一些关于白总的问题去了。
东方:“……”
他抬眼看越纤陌。
越纤陌果断转开脸,死道友不死贫道,她牵着他们家旺仔就要走,不料陆乘风又朝她招手:“是陌陌吧,陌陌你过来。”
越纤陌咬牙,怎么这还甩不掉了?!原本还指着东方能吸引他的注意力,她好趁机开溜,没想到陆乘风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而且刚才她都还是“越启飞的千金”,眨眼间就成了他口中的陌陌,这熟与不熟的程度简直是质的飞跃……
她不甘不愿地走过去,东方单手插兜,马甲微露,就只差一块带着金链的怀表了,样子十分绅士的挑着凤眼看她,眸底不自觉地又沁起一丝笑意。
陆乘风问越纤陌,东方是不是她的朋友,越纤陌摇摇头,说只是都住花园小区,偶然间碰到了。
陆乘风便说他今天要去参加一个狗友们为狗儿举办的狗狗“全运会”,也就是狗狗比赛,东方的白总一看就是经常参加比赛的狗儿,而且是经常拿大奖的那种优良犬种,所以他想邀请她和东方一起去参加那个他们狗民为爱犬举办的狗儿大赛。
不不不!
越纤陌头摇的像拨浪鼓,她养狗的想法很简单,仅仅是想养一条洋娃娃般的小狗为自己做个伴,在寂寞的时候能给予自己一丝安慰,并不想陷入狗狗的海洋里。
然而她才将自己的意思阐述出来,立即遭到了陆乘风一阵无情的炮轰:“就是你们这些表面上说爱狗,说狗是人类的朋友,而实际上却只把狗儿当玩物的爱狗人士,就因为你们对狗狗的漠不关心,忽视了它们……”
“要知道,你的朋友可能会背叛你;你的亲人也可能会背叛你,但狗却不会,泥萌呢萌……泥萌泥萌……”
他义正词严,一张嘴嘚吧嘚吧的说个不停,俨然一下子变身为世界级的愤青,把越纤陌训斥了个狗血淋头。
再训下去连越纤陌都觉得自己要再不对自己的狗儿好点,那都是十恶不赦、罪恶多端、天理难容……而其主要原因,仅仅只是因为你不关心你家狗儿的业余生活与文化生活……
越纤陌被他喷的头脑发晕、脑袋发涨,最后也不知自己说了些什么,反正等她明白过来的时候,才知道她不但答应了陪他去参加那个什么捞什子的狗儿大赛,还将东方与白总一起都搭进去了……
真是够了!
她养的只是一条普通的串串而已,又非什么世界级名犬,为什么也要被逼着去参加这种比赛?
她平时最烦人家搞道德绑架了——你怎么养狗是你的事;你喜欢狗也是你的事,但你不能干涉人家怎么养狗和喜不喜欢狗。
你自己可以决定你自己养狗方式,但是你不要牵着狗去影响别人。
所以她此刻特不待见陆乘风,很后悔刚才跟他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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