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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毅躺在床上,像极了幽怨的怨妇,不敢动弹,任由老中医用火针无情的“糟践”自己的肉体。
那一根根长针,生生的刺在身体的各处穴位上,他娘的,蒙毅也不敢大叫,生怕那老东西手抖给扎偏了。
半晌后,林凡的背上扎的跟刺猬似的,瞧他一脸幽怨地趴在床上,待大功告成之后,那老中医拍了拍手,如释重负地说:“总算是稳住了病情,看来老夫的祖传之法,对于先天脑疾之人确有疗效,应当大力推广,福泽天下,哈哈~~!”
“福泽你大爷,你老不死的东西,我差点死在你手里知道吗?请你以滚的速度立刻消失在本公子的眼前。”蒙毅憋不住,朝着老中医便是破口大骂。
众人闻言,皆是欣慰的点了点头,老中医轻捋着胡须,满意地说:“公子果然恢复正常了。”
-_-||
蒙毅心中无比狂汗,你爷爷的,老子客客气气的跟你说话,你说我有病,老子骂你竟然说我没病,不知道咱们谁才有病。当然这些话,是不敢说的,害怕那东西再来几针。
……
半天时间过去了,蒙毅终于是搞明白了一件事,自己穿越了。
“靠,我竟然穿越了?!这么俗的剧情,估计也只有‘我爱大包子’能够写出来?呸,不要脸。”
穿越也就罢了,竟然附身在一个叫蒙毅的人身上,此人或许鲜有人知晓,然而,他的哥哥蒙恬,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而蒙毅咸阳城是最有名的败家子身上,属于败家子中的战斗机,堪称恶贯满盈。
其中,最令人发指的事情便是,这厮将始皇帝赏赐蒙府的百亩良田系数变卖,用来打赏青楼的姑娘,崽买爷田,于古代可是大不孝的行为,也因如此有了“咸阳第一败家子”的称号。
这些年,这货没少干那些缺根筋的事情,属于典型脑子有问题,于是,蒙恬苦寻良医,给他医治脑疾。
“哎!想不到我堂堂历史系高材生竟然附在这厮身上,老天爷,你玩我的吧,老子上有老母,下有美丽小娇娘,万一回不去,那臭婆娘跟人家跑了怎么办?不行,我要回家。”
然而,想要回家又谈何容易,这里可是秦朝,距离现在有两千多年。
就在这时,枕边出现了一样东西,竟然是:“pad,我擦,我不是穿越了,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不容多想,pad竟然说话了:“你所处于的年代是公元前221年,想要回到未来,就必须完成任务。”
“什么玩意?”
蒙毅正迷惑的时候,电脑又说:“想要回家就必须完成任务,集齐九颗龙珠。”
“龙珠?不应该是七颗吗?”
就在蒙毅喃喃自语的时候,电脑又说:“现在公布任务,主线任务:大朝会上赢得第一名,代替李斯先提出郡县制;支线任务:赚钱,越多越好。只有主线和支线的全部完成才能获得一枚龙珠。”
说完后,平板诡谲的消失了。
虽然没有搞明白状况,但眼下只能照做了。
稍许片刻,蒙毅收敛心神,他没有过多的悲伤,他知道,就算悲伤也改变不了什么,既然如此,那便是在这个风雨飘摇的大秦朝,运用现代知识创出一番天地。
“我身在公元前221年,那不正是秦始皇统一六国的第一年头吗?史书上记载,这年,将会举办一场大朝会,而郡县制好像在那场朝会中提出来的。”
为了能够抢在李斯的前面,蒙毅只好先下手为强,他暗自说道:“李斯兄,别怪哥们不仗义抢你的功劳,为了回家,我也是没办法。”
嘴上说着不愿意,可心里面实则暗爽,如此一来,老子可就改写历史了,想想都觉得兴奋。不过,在此之前,必须要保持败家子的形象,做一名不折不扣的败家子
“不对啊,既然要改变历史,还做什么败家子,当然要做皇帝。”
突然冒出这个想法,蒙毅忙摇头道:“呸呸呸,我可是新生代三好小青年,怎么能做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情呢?”
皇帝?!
哈哈!
他朝天大笑,嘴上说着不,可脑海中却浮现出他坐在皇位的宝座上意淫的画面,下人们看见公子笑的跟个白痴似的,无不说道:“公子的脑疾,果然好了。”
待笑声作罢,蒙毅大手一挥,模仿那败家子的口气,朝着不远处喊道:“郝建,把本公子的马子,呸,马儿牵来,老子要骑马。”
郝建是他的贴身奴才,听到公子呼唤,那货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说道:“公子,今儿恐怕不行?”
“为什么?”
“您忘了,前天,您在喂马的饲料里面加了泻药,马厩里面的战马现在虚脱着呢。”
战马,作为古代国家必不可少的战斗伙伴,没想到这败家子竟然……畜生啊!!
“老子不管,就要骑马,你滚过来,战马蔫了,你给老子当马骑。”
“得嘞!小的遵命!”
郝建谄媚讨好样子,还真是对得起他‘好贱’的名字。
骑马过后,青儿端着一盆水走过来给他洗漱,蒙毅见状,为了表现自己是败家子的形象,他当即行云流水般的在她的臀部拧了一下,吓得青儿花枝乱颤,连忙要躲。
模仿败家子地口吻说:“哈哈,小妮子还知道害羞,来来来,本公子疼你。”
一旁的郝建见蒙毅又恢复了往日好色秉性,贱笑道:“公子病情果然都恢复了,依旧英明神武,本色不改,小的佩服,五体投地。”
就当他笑的时候,蒙毅抬腿便是一脚踹了上去,怒道:“狗东西,本公子除了英俊潇洒之外,一无所长,你竟敢说英明神武?英明神武能当饭吃吗?”
“是是是,小的口误,公子英俊潇洒,流氓不改。”
“这还差不多,滚蛋!”
> 蒙毅躺在床上,像极了幽怨的怨妇,不敢动弹,任由老中医用火针无情的“糟践”自己的肉体。
那一根根长针,生生的刺在身体的各处穴位上,他娘的,蒙毅也不敢大叫,生怕那老东西手抖给扎偏了。
半晌后,林凡的背上扎的跟刺猬似的,瞧他一脸幽怨地趴在床上,待大功告成之后,那老中医拍了拍手,如释重负地说:“总算是稳住了病情,看来老夫的祖传之法,对于先天脑疾之人确有疗效,应当大力推广,福泽天下,哈哈~~!”
“福泽你大爷,你老不死的东西,我差点死在你手里知道吗?请你以滚的速度立刻消失在本公子的眼前。”蒙毅憋不住,朝着老中医便是破口大骂。
众人闻言,皆是欣慰的点了点头,老中医轻捋着胡须,满意地说:“公子果然恢复正常了。”
-_-||
蒙毅心中无比狂汗,你爷爷的,老子客客气气的跟你说话,你说我有病,老子骂你竟然说我没病,不知道咱们谁才有病。当然这些话,是不敢说的,害怕那东西再来几针。
……
半天时间过去了,蒙毅终于是搞明白了一件事,自己穿越了。
“靠,我竟然穿越了?!这么俗的剧情,估计也只有‘我爱大包子’能够写出来?呸,不要脸。”
穿越也就罢了,竟然附身在一个叫蒙毅的人身上,此人或许鲜有人知晓,然而,他的哥哥蒙恬,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而蒙毅咸阳城是最有名的败家子身上,属于败家子中的战斗机,堪称恶贯满盈。
其中,最令人发指的事情便是,这厮将始皇帝赏赐蒙府的百亩良田系数变卖,用来打赏青楼的姑娘,崽买爷田,于古代可是大不孝的行为,也因如此有了“咸阳第一败家子”的称号。
这些年,这货没少干那些缺根筋的事情,属于典型脑子有问题,于是,蒙恬苦寻良医,给他医治脑疾。
“哎!想不到我堂堂历史系高材生竟然附在这厮身上,老天爷,你玩我的吧,老子上有老母,下有美丽小娇娘,万一回不去,那臭婆娘跟人家跑了怎么办?不行,我要回家。”
然而,想要回家又谈何容易,这里可是秦朝,距离现在有两千多年。
就在这时,枕边出现了一样东西,竟然是:“pad,我擦,我不是穿越了,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不容多想,pad竟然说话了:“你所处于的年代是公元前221年,想要回到未来,就必须完成任务。”
“什么玩意?”
蒙毅正迷惑的时候,电脑又说:“想要回家就必须完成任务,集齐九颗龙珠。”
“龙珠?不应该是七颗吗?”
就在蒙毅喃喃自语的时候,电脑又说:“现在公布任务,主线任务:大朝会上赢得第一名,代替李斯先提出郡县制;支线任务:赚钱,越多越好。只有主线和支线的全部完成才能获得一枚龙珠。”
说完后,平板诡谲的消失了。
虽然没有搞明白状况,但眼下只能照做了。
稍许片刻,蒙毅收敛心神,他没有过多的悲伤,他知道,就算悲伤也改变不了什么,既然如此,那便是在这个风雨飘摇的大秦朝,运用现代知识创出一番天地。
“我身在公元前221年,那不正是秦始皇统一六国的第一年头吗?史书上记载,这年,将会举办一场大朝会,而郡县制好像在那场朝会中提出来的。”
为了能够抢在李斯的前面,蒙毅只好先下手为强,他暗自说道:“李斯兄,别怪哥们不仗义抢你的功劳,为了回家,我也是没办法。”
嘴上说着不愿意,可心里面实则暗爽,如此一来,老子可就改写历史了,想想都觉得兴奋。不过,在此之前,必须要保持败家子的形象,做一名不折不扣的败家子
“不对啊,既然要改变历史,还做什么败家子,当然要做皇帝。”
突然冒出这个想法,蒙毅忙摇头道:“呸呸呸,我可是新生代三好小青年,怎么能做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情呢?”
皇帝?!
哈哈!
他朝天大笑,嘴上说着不,可脑海中却浮现出他坐在皇位的宝座上意淫的画面,下人们看见公子笑的跟个白痴似的,无不说道:“公子的脑疾,果然好了。”
待笑声作罢,蒙毅大手一挥,模仿那败家子的口气,朝着不远处喊道:“郝建,把本公子的马子,呸,马儿牵来,老子要骑马。”
郝建是他的贴身奴才,听到公子呼唤,那货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说道:“公子,今儿恐怕不行?”
“为什么?”
“您忘了,前天,您在喂马的饲料里面加了泻药,马厩里面的战马现在虚脱着呢。”
战马,作为古代国家必不可少的战斗伙伴,没想到这败家子竟然……畜生啊!!
“老子不管,就要骑马,你滚过来,战马蔫了,你给老子当马骑。”
“得嘞!小的遵命!”
郝建谄媚讨好样子,还真是对得起他‘好贱’的名字。
骑马过后,青儿端着一盆水走过来给他洗漱,蒙毅见状,为了表现自己是败家子的形象,他当即行云流水般的在她的臀部拧了一下,吓得青儿花枝乱颤,连忙要躲。
模仿败家子地口吻说:“哈哈,小妮子还知道害羞,来来来,本公子疼你。”
一旁的郝建见蒙毅又恢复了往日好色秉性,贱笑道:“公子病情果然都恢复了,依旧英明神武,本色不改,小的佩服,五体投地。”
就当他笑的时候,蒙毅抬腿便是一脚踹了上去,怒道:“狗东西,本公子除了英俊潇洒之外,一无所长,你竟敢说英明神武?英明神武能当饭吃吗?”
“是是是,小的口误,公子英俊潇洒,流氓不改。”
“这还差不多,滚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