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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鹿旅馆的大厅十分热闹,充斥着从黑荆棘城逃难而来的流浪者和留着长胡子的壮汉。每个角落都散发出刚出炉的金黄色面包以及烤肉的香味。旅馆大厅内灰石墙上悬挂着各个行会和冒险者旅行团的徽章,不同颜色的旗帜从木架梁上垂落下来,深红色绣有金币和麦穗的是商业贸易行会,刻着骷髅头或者怪物模样的往往是佣兵团。其中最有名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大厅正中央、雕刻着雄伟银狼的佣兵徽章——夜猎佣兵团,夜猎在大陆的名望丝毫不亚于神廷。
大厅里传来悠扬古老的歌谣声,吟游诗人洛伊斯正弹奏着他的七弦琴,高唱英雄屠龙的荣耀。正值清晨,灿烂温柔的阳光从三角形窗户外落入,形成漂亮的光影,即使在人群嘈杂和杯碟碰撞的酩酊喧嚣中,洛伊斯仍一眼就发现了刚从楼梯下来的唐叶,以及她怀里有着亮丽漆黑毛发的黑猫。
洛伊斯把琴音拨高了几度,微笑望着她,口中的唱词已经从歌颂英雄变成了歌颂医术师。
早上是充满活力的时刻。
唐叶乖乖抱着自己家大爷猫来到桌子面前,点了一盘洒满香料的烤鱼和一盘芝士烩鸡,还有两杯浓浓的蓝莓汁。阿撒兹勒发现唐叶的眼神从下楼就一直盯在那个吟游诗人身上,眸色微沉,不耐地喵了一声,冲她冷冷道,“看的这么专心,连饭都顾不得吃了?”
唐叶讪讪收回目光,连忙把前几日医治的事情解释了一遍。“这就是我和你说的那个哥哥,还有一个被魔魇之气感染了的妹妹。”
慢条斯理吃着鱼肉的脑袋一顿,阿撒兹勒睫羽往上一掀,停了动作,语气不快,“啧,就凭你那愚蠢的靠生命力强行医治的法子,至多一年后我就该替你收尸了呢。”
唐叶还沉浸在烩鸡的美味里无法自拔,听阿撒兹勒一说,冷不防虎躯一颤,愣愣道,“不。。。不会吧”说着,万分懊恼起来,“我这不是不知道嘛,我以后绝对不这样了,而且,那个妹妹好歹也是我成为医术师以来第一个病人。。。我。。。。。。。。”
“你治不好她”撒大爷优雅咽下鱼肉,舔了一口蓝莓汁,舒服地眯起了双眼,斩钉截铁补充,“人类无法治疗魔魇。”
其实她早就想提起这档子事了,只不过昨天一直没好意思说。唐叶切开一块没有沾满了芝士酱料的鸡胸肉,叉到阿撒兹勒面前,苦兮兮地说,“这毕竟是我第一个病人,要是第一个就这么出师不利的。。。。我贿赂你成不?”
“你想我救她?”阿撒兹勒冷冷瞥了一眼戳到面前的鸡肉,顺带给了唐叶一记眼刀,低头咬走肉,很是嫌恶地吞了下去,嗤道,“我是恶魔,不是医生。”
为了防止变成龙引起骚乱,又不想以恶魔人类形态出现在拥挤的旅馆里,唐叶整整劝了一夜,撒大爷这才肯变成猫。
隔着缭绕的熏烟,唐叶撑着脑袋看着阿撒兹勒吞吃掉那块肉,散发着香气的肉汁被那尾猩红小巧的舌卷入口中。
唐叶特别喜欢看阿撒兹勒吃东西的样子,只有在吃东西的时候阿撒兹勒才会表现出最温顺乖巧的模样。
真是令人愉快啊。
“这是你的宠物吗?”熟悉优美的声音在旁边问。
洛伊斯抱着七弦琴脸上笑吟吟。
“这不是我的宠物,这是我的朋友。”
隔壁桌刚喝完酒的佣兵三三两两起身,正空出了一把椅子,洛伊斯微笑着搬来坐好,手里还拿着一杯艳红的葡萄酒,“博肯尼地区的新酿,十分的美味,对女士有好处,美丽的唐小姐。”
这具身体才十四岁,十四岁在这个世界已经是可以喝酒的合法年纪了吗?
怒摔!
“如果你为了保护嗓子,酒类还是不能多喝哦,洛伊斯先生。”
妹妹的身体看起来好了一些,所以他今天的心情也格外好。对于洛伊斯而言,唐叶是值得尊敬的医师。洛伊斯闻言笑着放下杯子,“我只有在非常愉悦时才会稍微碰一些,我的这份愉悦是你的恩赐,小姐。”
洛伊斯的目光转到这只猫上,颇为惊异道,“它很安静呢。”
“小撒和别的生物不一样”她可是正哀求撒大爷替她救救卡迪亚娜,如果洛伊斯惹了撒大爷不快,那真是回天无力了,只好使劲说撒大爷好话,“他聪明灵巧,我尊敬又喜爱他。”
“黑猫是很少见的,至少在这个国度里,传闻遥远的巫女之森出现过黑猫的踪迹,有佣兵发现过他们的巢穴,”洛伊斯语气充满兴奋,“我行走大陆这么多年,这是第一次看见黑色的猫咪。”
洛伊斯曾养过动物,那是一条敏捷又聪明的猎犬,名叫索。在他还没有成为吟游诗人之前,他曾梦想着成为一名伟大的剑士。那时候他才十二岁,他发现自己的力量和智慧和那些大陆族裔差不多,并不是世人眼中的差人一等。在同龄年轻男孩子的怂恿下,他总是喜欢拿着木剑和别人比试。每次输了他们就哄堂大笑,赢了就把他高高举起。洛伊斯很乐意和那些孩子玩耍,尽管父母告诫他绝对不允许和村民有过多接触。他津津有味地听村民的孩子们谈论着剑士和教堂、偷情、欢笑吹嘘。
但有着漂亮金色长发的母亲却愤怒又悲伤地告诫他,亲爱的孩子,你身上有着马尼亚的血脉,你是被放逐的子民,生来注定遭人鄙夷。他吓得大哭,捂着疼痛的心脏来回翻滚了一整夜,带着索第一次离家出走,他想成为一名剑士,而不是和母亲一样,成为被贵族亵玩的奴隶。
直到冬日的暴风雪来临,人们在厚厚的雪地里发现了昏迷的年幼的洛伊斯。索为了保护主人,用腹部给他取暖,自己却冻成了冰雕。
直到为了救出被选为女奴的妹妹,他杀死了统帅着那座城镇的贵族,只觉得大失所望。村镇上的人说这个贵族是天下无双的勇士,是参加过帝国战役的英雄,但这个英雄竟然也会和人类一样流出血、发出哀嚎。在洛伊斯眼里,那家伙不过是个长着胡子、大肚便便的胖子,笑起来总是恶心又色眯眯。为了逃避帝国士兵的追捕,他带着年幼的卡迪亚娜踏上了流亡之路,成为一名吟游诗人。
卡洛斯思绪翩迁,他那双有着粗粝厚茧、属于男人的手已经快速贴到了阿撒兹勒柔软的腹部。
阿撒兹勒猫身一颤,发出喵的一声,灵巧又准确的跳进唐叶怀中,扫了洛伊斯一眼。
卧槽这是一只活生生的恶魔而不是猫啊!那动作发生的太... -->>
金鹿旅馆的大厅十分热闹,充斥着从黑荆棘城逃难而来的流浪者和留着长胡子的壮汉。每个角落都散发出刚出炉的金黄色面包以及烤肉的香味。旅馆大厅内灰石墙上悬挂着各个行会和冒险者旅行团的徽章,不同颜色的旗帜从木架梁上垂落下来,深红色绣有金币和麦穗的是商业贸易行会,刻着骷髅头或者怪物模样的往往是佣兵团。其中最有名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大厅正中央、雕刻着雄伟银狼的佣兵徽章——夜猎佣兵团,夜猎在大陆的名望丝毫不亚于神廷。
大厅里传来悠扬古老的歌谣声,吟游诗人洛伊斯正弹奏着他的七弦琴,高唱英雄屠龙的荣耀。正值清晨,灿烂温柔的阳光从三角形窗户外落入,形成漂亮的光影,即使在人群嘈杂和杯碟碰撞的酩酊喧嚣中,洛伊斯仍一眼就发现了刚从楼梯下来的唐叶,以及她怀里有着亮丽漆黑毛发的黑猫。
洛伊斯把琴音拨高了几度,微笑望着她,口中的唱词已经从歌颂英雄变成了歌颂医术师。
早上是充满活力的时刻。
唐叶乖乖抱着自己家大爷猫来到桌子面前,点了一盘洒满香料的烤鱼和一盘芝士烩鸡,还有两杯浓浓的蓝莓汁。阿撒兹勒发现唐叶的眼神从下楼就一直盯在那个吟游诗人身上,眸色微沉,不耐地喵了一声,冲她冷冷道,“看的这么专心,连饭都顾不得吃了?”
唐叶讪讪收回目光,连忙把前几日医治的事情解释了一遍。“这就是我和你说的那个哥哥,还有一个被魔魇之气感染了的妹妹。”
慢条斯理吃着鱼肉的脑袋一顿,阿撒兹勒睫羽往上一掀,停了动作,语气不快,“啧,就凭你那愚蠢的靠生命力强行医治的法子,至多一年后我就该替你收尸了呢。”
唐叶还沉浸在烩鸡的美味里无法自拔,听阿撒兹勒一说,冷不防虎躯一颤,愣愣道,“不。。。不会吧”说着,万分懊恼起来,“我这不是不知道嘛,我以后绝对不这样了,而且,那个妹妹好歹也是我成为医术师以来第一个病人。。。我。。。。。。。。”
“你治不好她”撒大爷优雅咽下鱼肉,舔了一口蓝莓汁,舒服地眯起了双眼,斩钉截铁补充,“人类无法治疗魔魇。”
其实她早就想提起这档子事了,只不过昨天一直没好意思说。唐叶切开一块没有沾满了芝士酱料的鸡胸肉,叉到阿撒兹勒面前,苦兮兮地说,“这毕竟是我第一个病人,要是第一个就这么出师不利的。。。。我贿赂你成不?”
“你想我救她?”阿撒兹勒冷冷瞥了一眼戳到面前的鸡肉,顺带给了唐叶一记眼刀,低头咬走肉,很是嫌恶地吞了下去,嗤道,“我是恶魔,不是医生。”
为了防止变成龙引起骚乱,又不想以恶魔人类形态出现在拥挤的旅馆里,唐叶整整劝了一夜,撒大爷这才肯变成猫。
隔着缭绕的熏烟,唐叶撑着脑袋看着阿撒兹勒吞吃掉那块肉,散发着香气的肉汁被那尾猩红小巧的舌卷入口中。
唐叶特别喜欢看阿撒兹勒吃东西的样子,只有在吃东西的时候阿撒兹勒才会表现出最温顺乖巧的模样。
真是令人愉快啊。
“这是你的宠物吗?”熟悉优美的声音在旁边问。
洛伊斯抱着七弦琴脸上笑吟吟。
“这不是我的宠物,这是我的朋友。”
隔壁桌刚喝完酒的佣兵三三两两起身,正空出了一把椅子,洛伊斯微笑着搬来坐好,手里还拿着一杯艳红的葡萄酒,“博肯尼地区的新酿,十分的美味,对女士有好处,美丽的唐小姐。”
这具身体才十四岁,十四岁在这个世界已经是可以喝酒的合法年纪了吗?
怒摔!
“如果你为了保护嗓子,酒类还是不能多喝哦,洛伊斯先生。”
妹妹的身体看起来好了一些,所以他今天的心情也格外好。对于洛伊斯而言,唐叶是值得尊敬的医师。洛伊斯闻言笑着放下杯子,“我只有在非常愉悦时才会稍微碰一些,我的这份愉悦是你的恩赐,小姐。”
洛伊斯的目光转到这只猫上,颇为惊异道,“它很安静呢。”
“小撒和别的生物不一样”她可是正哀求撒大爷替她救救卡迪亚娜,如果洛伊斯惹了撒大爷不快,那真是回天无力了,只好使劲说撒大爷好话,“他聪明灵巧,我尊敬又喜爱他。”
“黑猫是很少见的,至少在这个国度里,传闻遥远的巫女之森出现过黑猫的踪迹,有佣兵发现过他们的巢穴,”洛伊斯语气充满兴奋,“我行走大陆这么多年,这是第一次看见黑色的猫咪。”
洛伊斯曾养过动物,那是一条敏捷又聪明的猎犬,名叫索。在他还没有成为吟游诗人之前,他曾梦想着成为一名伟大的剑士。那时候他才十二岁,他发现自己的力量和智慧和那些大陆族裔差不多,并不是世人眼中的差人一等。在同龄年轻男孩子的怂恿下,他总是喜欢拿着木剑和别人比试。每次输了他们就哄堂大笑,赢了就把他高高举起。洛伊斯很乐意和那些孩子玩耍,尽管父母告诫他绝对不允许和村民有过多接触。他津津有味地听村民的孩子们谈论着剑士和教堂、偷情、欢笑吹嘘。
但有着漂亮金色长发的母亲却愤怒又悲伤地告诫他,亲爱的孩子,你身上有着马尼亚的血脉,你是被放逐的子民,生来注定遭人鄙夷。他吓得大哭,捂着疼痛的心脏来回翻滚了一整夜,带着索第一次离家出走,他想成为一名剑士,而不是和母亲一样,成为被贵族亵玩的奴隶。
直到冬日的暴风雪来临,人们在厚厚的雪地里发现了昏迷的年幼的洛伊斯。索为了保护主人,用腹部给他取暖,自己却冻成了冰雕。
直到为了救出被选为女奴的妹妹,他杀死了统帅着那座城镇的贵族,只觉得大失所望。村镇上的人说这个贵族是天下无双的勇士,是参加过帝国战役的英雄,但这个英雄竟然也会和人类一样流出血、发出哀嚎。在洛伊斯眼里,那家伙不过是个长着胡子、大肚便便的胖子,笑起来总是恶心又色眯眯。为了逃避帝国士兵的追捕,他带着年幼的卡迪亚娜踏上了流亡之路,成为一名吟游诗人。
卡洛斯思绪翩迁,他那双有着粗粝厚茧、属于男人的手已经快速贴到了阿撒兹勒柔软的腹部。
阿撒兹勒猫身一颤,发出喵的一声,灵巧又准确的跳进唐叶怀中,扫了洛伊斯一眼。
卧槽这是一只活生生的恶魔而不是猫啊!那动作发生的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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