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天人之姿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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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顾风的背影,深深的震惊——仙人之姿,果然不同凡响!
女人征服男人,男人征服世界。
男人的幻想来源于女人,女人的幻想就是其本身。
月色下的神经病,这样的一幅样子,神经,疯癫,痴狂——这是多少人的梦境。
她脸颊上带着泪,刚刚流下,痕迹凝固到一半,几乎不忍替她擦拭这泪痕,这泪痕是她幻想的伤痕,虽然是伤痕,只是让幻想更凄艳迷人罢了。
顾风忽然抱住她,又觉得没有抱住她,自己抱着的只是她的幻想,只是她寂寞的一个分支,这种想法让人莫名其妙的心慌。
你不要乘风归去啊——
紧紧的,宁愿搂住,抓住这团温热的艳肉,即使这缕艳魂已经不知道飞到了何处——就算只要这团温暖的肉也是心甘情愿的啊。
退步,再退步,底线这种东西,本来就没什么用。
这个神经病是个吃掉理智的怪物,只要一靠近她,他只觉得浑身的血液沸腾,所有的幻想与感性破壳而出,围绕着这一个神经病翩翩起舞。
去吻她的泪痕,吻这道幻想的伤痕,她像是毫无察觉,她的眼睛里面带着深深的寂寞与忧伤,不过是一块红狐狸皮啊——夺去了她多少心智。
她在唇舌中喃喃道:“我的红狐狸皮没了。”
她的眼睛里没有你!
可是怎么忍心责怪她,顾风抱着她,“会有的,我保证,我保证——我许你所有美梦成真。”
他眸色沉静,眼神温暖,今天的顾风,即使天气寒冷,可是充满了温度,充满了人性——他在许诺,许诺是为了不辜负,许诺是为了不忘记。
这是怎样的一个承诺?
承诺还有个最大的作用——被打破。
可是还是会给人现世安稳的幻觉,足够了,这一瞬间的托付与信任,足够了。
神经病在他的怀中笑了,露出牙齿,泪痕像是从来没有出现过。
她把脸闷在他的胸前。
声音闷闷的从他心脏的地方发出来,一瞬间的错觉,她在和他的心脏对话。
“那就由你来赔我的红狐狸皮吧。”
“您好,顾叔,我在机场里没看见顾风表哥,没关系,没关系,我没关系的,表哥他本身也很忙,我自己过来就好。”
秦霜阳放下电话,幽幽的叹了口气,美人皱眉头让人更心疼,恨不得用手指头给她抚平那道不合时宜的沟壑。
她调整呼吸,挺胸,抬头,拉着行李箱直直的出了机场,方向呢?
既然顾风没来,那就由自个儿去找他吧。
“您好,我找顾风。”
“请问你是?”
甜美一笑,前台觉得这女人一笑自己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实在是太美喽。
“我是顾风的未婚妻。”
“好的,好的,您稍等一下。”
前台小姐拨过去个电话,十分钟之后十分抱歉的说:
“对不起,顾总这两天出差了,要不您过两天再来?”
“好的,谢谢。”那副笑容美的几乎精致到不真实。
她转身,那个笑容转瞬即逝,面无表情,顾风什么时候还需要出差了?他在法国的时候从来没有出过差。
秦霜阳下意识的觉得心慌,捂住胸口——不祥的预感。
顾风实在是太完美,她总在感觉要触摸到他的瞬间意识到——其实这个男人一直没属于自己过。太飘渺,太虚幻,像在梦中,随时害怕会醒来。
但是秦霜阳从来都是直面对心里的恐惧,她秦霜阳做得起这样的梦。
她一直很懂事,很懂进退,顾风之所以让她呆在他身边这么久,不是没有道理的。
这是个很聪明的女人,这是个很让人舒服的女人。
至少对于顾风来说是这样的,多一个这样的女人,不是什么坏处,况且这还是顾应钦的意思。
说到顾应钦,不得不说秦霜阳非常讨顾风父亲喜欢,仔细看看,顾应钦的身边几乎全是这样的女人:漂亮,精致,懂事。
不麻烦。
各取所需,目标明确。
情爱是一瞬间的电光火石,从来都不长久。
总归有例外,但凡人间,总归有意外,之所以是意外,是那个意外并不多见罢了。
对于顾风来说,对于他这样的人说,不论是未婚妻的人选,还是结婚的人选,怎么看都是这样的女人最合适。秦霜阳就像是路上的一块路牌,早早的树在那里,扎在那里,随时都看得到,随时都摸得着,心里都了然。
他是迟早要路过这块路牌,然后再往前走的。
不粘人的女人,不是对男人多信任,而是取决于对自个儿的信任。秦霜阳从不觉得紧紧的抓住一个男人是一件多么光彩的事,都是成年人,只要不是太离谱,她都能接受。
她迟早要嫁给他,就像他迟早要娶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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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顾风的背影,深深的震惊——仙人之姿,果然不同凡响!
女人征服男人,男人征服世界。
男人的幻想来源于女人,女人的幻想就是其本身。
月色下的神经病,这样的一幅样子,神经,疯癫,痴狂——这是多少人的梦境。
她脸颊上带着泪,刚刚流下,痕迹凝固到一半,几乎不忍替她擦拭这泪痕,这泪痕是她幻想的伤痕,虽然是伤痕,只是让幻想更凄艳迷人罢了。
顾风忽然抱住她,又觉得没有抱住她,自己抱着的只是她的幻想,只是她寂寞的一个分支,这种想法让人莫名其妙的心慌。
你不要乘风归去啊——
紧紧的,宁愿搂住,抓住这团温热的艳肉,即使这缕艳魂已经不知道飞到了何处——就算只要这团温暖的肉也是心甘情愿的啊。
退步,再退步,底线这种东西,本来就没什么用。
这个神经病是个吃掉理智的怪物,只要一靠近她,他只觉得浑身的血液沸腾,所有的幻想与感性破壳而出,围绕着这一个神经病翩翩起舞。
去吻她的泪痕,吻这道幻想的伤痕,她像是毫无察觉,她的眼睛里面带着深深的寂寞与忧伤,不过是一块红狐狸皮啊——夺去了她多少心智。
她在唇舌中喃喃道:“我的红狐狸皮没了。”
她的眼睛里没有你!
可是怎么忍心责怪她,顾风抱着她,“会有的,我保证,我保证——我许你所有美梦成真。”
他眸色沉静,眼神温暖,今天的顾风,即使天气寒冷,可是充满了温度,充满了人性——他在许诺,许诺是为了不辜负,许诺是为了不忘记。
这是怎样的一个承诺?
承诺还有个最大的作用——被打破。
可是还是会给人现世安稳的幻觉,足够了,这一瞬间的托付与信任,足够了。
神经病在他的怀中笑了,露出牙齿,泪痕像是从来没有出现过。
她把脸闷在他的胸前。
声音闷闷的从他心脏的地方发出来,一瞬间的错觉,她在和他的心脏对话。
“那就由你来赔我的红狐狸皮吧。”
“您好,顾叔,我在机场里没看见顾风表哥,没关系,没关系,我没关系的,表哥他本身也很忙,我自己过来就好。”
秦霜阳放下电话,幽幽的叹了口气,美人皱眉头让人更心疼,恨不得用手指头给她抚平那道不合时宜的沟壑。
她调整呼吸,挺胸,抬头,拉着行李箱直直的出了机场,方向呢?
既然顾风没来,那就由自个儿去找他吧。
“您好,我找顾风。”
“请问你是?”
甜美一笑,前台觉得这女人一笑自己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实在是太美喽。
“我是顾风的未婚妻。”
“好的,好的,您稍等一下。”
前台小姐拨过去个电话,十分钟之后十分抱歉的说:
“对不起,顾总这两天出差了,要不您过两天再来?”
“好的,谢谢。”那副笑容美的几乎精致到不真实。
她转身,那个笑容转瞬即逝,面无表情,顾风什么时候还需要出差了?他在法国的时候从来没有出过差。
秦霜阳下意识的觉得心慌,捂住胸口——不祥的预感。
顾风实在是太完美,她总在感觉要触摸到他的瞬间意识到——其实这个男人一直没属于自己过。太飘渺,太虚幻,像在梦中,随时害怕会醒来。
但是秦霜阳从来都是直面对心里的恐惧,她秦霜阳做得起这样的梦。
她一直很懂事,很懂进退,顾风之所以让她呆在他身边这么久,不是没有道理的。
这是个很聪明的女人,这是个很让人舒服的女人。
至少对于顾风来说是这样的,多一个这样的女人,不是什么坏处,况且这还是顾应钦的意思。
说到顾应钦,不得不说秦霜阳非常讨顾风父亲喜欢,仔细看看,顾应钦的身边几乎全是这样的女人:漂亮,精致,懂事。
不麻烦。
各取所需,目标明确。
情爱是一瞬间的电光火石,从来都不长久。
总归有例外,但凡人间,总归有意外,之所以是意外,是那个意外并不多见罢了。
对于顾风来说,对于他这样的人说,不论是未婚妻的人选,还是结婚的人选,怎么看都是这样的女人最合适。秦霜阳就像是路上的一块路牌,早早的树在那里,扎在那里,随时都看得到,随时都摸得着,心里都了然。
他是迟早要路过这块路牌,然后再往前走的。
不粘人的女人,不是对男人多信任,而是取决于对自个儿的信任。秦霜阳从不觉得紧紧的抓住一个男人是一件多么光彩的事,都是成年人,只要不是太离谱,她都能接受。
她迟早要嫁给他,就像他迟早要娶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