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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他再次扩大搜索面,开着车几乎将牌楼镇与临江镇跑了个遍,依然一无所获。
唯一的好消息来自两镇派出所,这几天没有任何一起人口失踪的案件发生,说明那货还没来得及,又或是还没准备好搞事。
寻常人到派出所打探这些事情倒没那么容易,但沈崇不会。
在他的老家有句俗话,混子从良当警察。
倒不是说警察队伍业务素养不高,而是很多混子突然在某一天幡然醒悟,想给自己找个正经行当时,反而对曾经让自己特别畏惧又或是反感的职业很感兴趣。
于是乎,这些人往往相约直奔警校,在经过数年艰苦卓绝的学习与重新改造之后,毕业了有机会就回原地转而从警了。
这概率不说百分百,但比起普通年轻人却高得多。
两镇派出所里都有沈崇当年的熟人,关系不算特别铁,没有他最死党的兄弟。
但如今的沈崇勉强开的也是二十来万的越野车,穿着打扮气质上更与过去不可同日而语,给人造成了在外面勉强混出头了的错觉,他面子还是能卖一点的。
当然,为了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沈崇每次打听消息都刻意与人表示,不要给别人透露自己回来了。
他怕的麻烦不是当年那些无关痛痒的仇家,而是记忆中那群与自己最后相处得极不愉快的亲戚们。
大爷我现在忙着拯救世界,可没功夫伺候那群难缠的亲戚。
血浓于水?
不存在的。
从前身背上行囊孤身前往蜀都那一刻,就没有了。
“老大,现在咱们怎么办呢?我的妖元能力每天都被你艹到极致,我感觉我……”
“快升阶了?”
“呸!要不是怕影响嗅觉,我惆怅得想学你以前那些朋友们抽烟。”
“抽烟不好,伤身体。你想成为第一个得肺癌而死的抽烟田园犬妖吗?”
“老大你加这么多前缀,就是为了让我对号入座吧?”
沈崇起身,踢了脚身边的小石头,“后天就是清明节,我五天之后就得回去参加新人挑战赛,不能这样耗下去了!”
“那我们该怎么办?老大你有新点子了吗?”
“没,我们去临江镇碰碰运气,找那个……丢了儿子的哥们聊聊。”
“和他聊有卵用啊!”
“我觉得可能是我的决心还不够坚定,导致我有一项能力还没发挥出来,我需要更强烈的情绪。”
狗子一脸茫然,“哈?”
沈崇抬头看天,心头暗想,干黄鼠狼那次直觉多好用啊。
这次都转悠了这么多天,直觉竟还没触发,那一定是我做得不够,观察和收集的信息还不够多。
刘向林叼着根烟,一如往常的坐在临江镇街口,呆呆看着街口旁的乡路岔道。
他满脸通红,眼睛也红,里面尽是松花般的血丝。
他嘴里的烟都烧到了烟蒂,散发出过滤嘴被点燃的焦臭味。
在他的脚下扔满了烧透的烟头,不太合身的裤脚下露出两条瘦骨嶙峋的长毛小腿,
他的小腿边,还稀稀拉拉倒着两三个二锅头空瓶子。
他眼窝深陷,颧骨突出。
短短一年时间过去,身高一米八许的刘屠夫原本壮硕的身躯,如今已变得骨瘦如柴,风吹可倒。
他看着的这条乡路岔道,是从临江镇小放学后回家到镇街的必经之路。
在这三百六十五天里,刘向林每天一大清早就会来这儿坐着,直到日落西斜,他的老父亲冲过来狠狠给他两耳光,才能把魂不守舍的他拉回去。
镇上的人时不时会过来与他聊聊天,他总是聊着聊着就哭了。
“我好后悔。”
“我明明每天都接儿子放学的。”
“我不该听他的。”
“他说他八岁了,可以自己上学放学了。”
“我就只让他自己走了三天,怎么人就没了……”
“没了啊!”
他翻来覆去总是这些话。
至于他的老婆,那个可怜的女人已被公费医疗送去精神病院了。
嘎吱一声响,沈崇的车停在这路口。
沈崇下车时,一眼便看到这个明明与自己同龄,看起来却仿佛四十岁重症病人的男人。
他几乎不敢相认。
“大刘子?”
沈崇走上前俯下身,小心翼翼的问。
刘向林茫茫然收回看着路口的目光,抬起头来,用浑浊得如同泥浆的眼神看沈崇,“你……你是谁?”
沈崇被他这空落落的眼珠子盯得揪心皱眉,在他身边颓然坐下,捡起地上还剩下几支的烟盒子,自顾自摸出根自从进了体校后就没碰过的烟含在嘴里。
“借个火。”
刘向林呆呆递来火机。
啪。
沈崇深深的吸了口,熏到他辣眼睛,呛喉咙,“我沈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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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他再次扩大搜索面,开着车几乎将牌楼镇与临江镇跑了个遍,依然一无所获。
唯一的好消息来自两镇派出所,这几天没有任何一起人口失踪的案件发生,说明那货还没来得及,又或是还没准备好搞事。
寻常人到派出所打探这些事情倒没那么容易,但沈崇不会。
在他的老家有句俗话,混子从良当警察。
倒不是说警察队伍业务素养不高,而是很多混子突然在某一天幡然醒悟,想给自己找个正经行当时,反而对曾经让自己特别畏惧又或是反感的职业很感兴趣。
于是乎,这些人往往相约直奔警校,在经过数年艰苦卓绝的学习与重新改造之后,毕业了有机会就回原地转而从警了。
这概率不说百分百,但比起普通年轻人却高得多。
两镇派出所里都有沈崇当年的熟人,关系不算特别铁,没有他最死党的兄弟。
但如今的沈崇勉强开的也是二十来万的越野车,穿着打扮气质上更与过去不可同日而语,给人造成了在外面勉强混出头了的错觉,他面子还是能卖一点的。
当然,为了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沈崇每次打听消息都刻意与人表示,不要给别人透露自己回来了。
他怕的麻烦不是当年那些无关痛痒的仇家,而是记忆中那群与自己最后相处得极不愉快的亲戚们。
大爷我现在忙着拯救世界,可没功夫伺候那群难缠的亲戚。
血浓于水?
不存在的。
从前身背上行囊孤身前往蜀都那一刻,就没有了。
“老大,现在咱们怎么办呢?我的妖元能力每天都被你艹到极致,我感觉我……”
“快升阶了?”
“呸!要不是怕影响嗅觉,我惆怅得想学你以前那些朋友们抽烟。”
“抽烟不好,伤身体。你想成为第一个得肺癌而死的抽烟田园犬妖吗?”
“老大你加这么多前缀,就是为了让我对号入座吧?”
沈崇起身,踢了脚身边的小石头,“后天就是清明节,我五天之后就得回去参加新人挑战赛,不能这样耗下去了!”
“那我们该怎么办?老大你有新点子了吗?”
“没,我们去临江镇碰碰运气,找那个……丢了儿子的哥们聊聊。”
“和他聊有卵用啊!”
“我觉得可能是我的决心还不够坚定,导致我有一项能力还没发挥出来,我需要更强烈的情绪。”
狗子一脸茫然,“哈?”
沈崇抬头看天,心头暗想,干黄鼠狼那次直觉多好用啊。
这次都转悠了这么多天,直觉竟还没触发,那一定是我做得不够,观察和收集的信息还不够多。
刘向林叼着根烟,一如往常的坐在临江镇街口,呆呆看着街口旁的乡路岔道。
他满脸通红,眼睛也红,里面尽是松花般的血丝。
他嘴里的烟都烧到了烟蒂,散发出过滤嘴被点燃的焦臭味。
在他的脚下扔满了烧透的烟头,不太合身的裤脚下露出两条瘦骨嶙峋的长毛小腿,
他的小腿边,还稀稀拉拉倒着两三个二锅头空瓶子。
他眼窝深陷,颧骨突出。
短短一年时间过去,身高一米八许的刘屠夫原本壮硕的身躯,如今已变得骨瘦如柴,风吹可倒。
他看着的这条乡路岔道,是从临江镇小放学后回家到镇街的必经之路。
在这三百六十五天里,刘向林每天一大清早就会来这儿坐着,直到日落西斜,他的老父亲冲过来狠狠给他两耳光,才能把魂不守舍的他拉回去。
镇上的人时不时会过来与他聊聊天,他总是聊着聊着就哭了。
“我好后悔。”
“我明明每天都接儿子放学的。”
“我不该听他的。”
“他说他八岁了,可以自己上学放学了。”
“我就只让他自己走了三天,怎么人就没了……”
“没了啊!”
他翻来覆去总是这些话。
至于他的老婆,那个可怜的女人已被公费医疗送去精神病院了。
嘎吱一声响,沈崇的车停在这路口。
沈崇下车时,一眼便看到这个明明与自己同龄,看起来却仿佛四十岁重症病人的男人。
他几乎不敢相认。
“大刘子?”
沈崇走上前俯下身,小心翼翼的问。
刘向林茫茫然收回看着路口的目光,抬起头来,用浑浊得如同泥浆的眼神看沈崇,“你……你是谁?”
沈崇被他这空落落的眼珠子盯得揪心皱眉,在他身边颓然坐下,捡起地上还剩下几支的烟盒子,自顾自摸出根自从进了体校后就没碰过的烟含在嘴里。
“借个火。”
刘向林呆呆递来火机。
啪。
沈崇深深的吸了口,熏到他辣眼睛,呛喉咙,“我沈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