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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不给他们点颜色瞧瞧,我们就不算是金家的子孙!瞳儿这事你不用管了。你天性善良,不愿多惹祸事。但你要记住,别人都在我们头上拉屎拉尿,又如何能忍?我们金家的一条祖训便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斩草除根!这可是我们老祖宗金天亲口说过的,我们老祖宗的脾气呀,可是很暴躁的呢!”金仲雄满目凶色的说道。
“好啦好啦,我知道啦。随你们便了,我不管了。嘻嘻,老爹,我们还要走多久才到下一个城呢?孩儿的肚子饿了呢!”瞳儿摇了摇金仲雄的手臂说道。毕竟他也仅是个孩童,即便拥有实力,但还是无比信服自己的父亲的。最最崇拜的人也就是自己的父亲。所以也就不再纠结与这件事了。
金仲雄无奈的摇了摇头,刮了下金瞳高挺的鼻梁道:“你呀,不是刚吃过干粮么?怎么,有饿了?呵呵,快到了。别急别急。”
金瞳问罢脸红道:“我想吃肉嘛,干粮有什么好吃的,又硬又难吃,还是熟食好吃的多呢!”走吧走吧,快快,我看见城门了。”金瞳遥遥看见远处隐隐约约的城池,拉着金仲雄的手便往那边奔去。
金仲雄拗不过他,抱起金瞳一个瞬身便道了城门口。两人牵手慢步进了城内。这是一座下城,规模自然无法跟皓月城相比了,但最起码的客栈还是有的,二人选了一个并不奢华,但无比干净的小店坐下,点了几个小菜,有荤有素,虽说不是无比丰盛,但总比干粮要好得多。金瞳二话不说,狼吞虎咽起来。毕竟实在太饿了,而金仲雄本可以不进食,但因为在家中习惯了一日三餐,也便吃了起来,满足了果腹之欲。
也许是因为两人穿着简朴,不像是大富人家,毕竟金瞳一家本就如此。又也许是因为长时间赶路,两人风尘仆仆。其实金仲雄本可以使他们不被任何风沙灰尘所染,但也许为了金瞳。金仲雄也就没有借用任何外力,让金瞳尝一尝这风沙之味。又或许是因为金瞳的吃相无比张扬,这便引起了一位客人的不满。
那人穿着华贵,一看便是大富大贵之人,挥舞着折扇,捂住自己的嘴,眼中无比鄙夷的看着金瞳父子。嫌恶道:“这两个粗野之人,实在有辱斯文。脏死了。也不知道从哪里的乡巴佬。几辈子没吃过饭么?比那门口的叫花子好不到哪去。”
说罢转头看向客栈的掌柜,掌柜是个靓丽的美女子,年芳二十多。从发束上看并未婚配,合上折扇,行了公子之礼道:“晴姑娘,今日依旧美若天仙,与何必苦于这小小的客栈,若姑娘愿意,在下愿意买下迎宾阁赠与姑娘,让姑娘掌管,相信必定比这小小的客栈来的好些。只求姑娘可以跟在下赏月观花,如何?”
这位晴姑娘一脸厌恶之色一闪而逝,随后笑道:“张公子过奖了,此乃先父遗留下的客栈,又是先父一辈子的心血,小女子不愿意舍弃,公子的好意思小女子心领了。若公子没事,小女子就去忙了。”
说罢她径直走到金瞳的餐桌之上,微笑地为金仲雄倒上一杯酒,道:“两位吃的可满意?看样子两位是外地来的吧。此地虽说只是一座小城,但一些风景却也算是引人入胜。便有一番风味,两位可以前去看看。也算不虚此行了。”
金仲雄笑了笑,“姑娘好意在下心领,但在下与小儿还有要事,吃完这顿饭便要即刻启程,等以后有机会,一定好好观赏着美丽风景。姑娘请便。”说完也不再管她,往金瞳的碗里夹了一口菜。
那个所谓的张公子看到这个小娘子不顾自己,却去跟那山野之人如此亲近。顿时有些火大,挥了下扇子便离开此地。他知道再留下来也不过是小丑一样,这女的柴米不进,根本不管自己的面子。索性离开。寻求其他能够一亲芳泽的机会了。
儿子,不给他们点颜色瞧瞧,我们就不算是金家的子孙!瞳儿这事你不用管了。你天性善良,不愿多惹祸事。但你要记住,别人都在我们头上拉屎拉尿,又如何能忍?我们金家的一条祖训便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斩草除根!这可是我们老祖宗金天亲口说过的,我们老祖宗的脾气呀,可是很暴躁的呢!”金仲雄满目凶色的说道。
“好啦好啦,我知道啦。随你们便了,我不管了。嘻嘻,老爹,我们还要走多久才到下一个城呢?孩儿的肚子饿了呢!”瞳儿摇了摇金仲雄的手臂说道。毕竟他也仅是个孩童,即便拥有实力,但还是无比信服自己的父亲的。最最崇拜的人也就是自己的父亲。所以也就不再纠结与这件事了。
金仲雄无奈的摇了摇头,刮了下金瞳高挺的鼻梁道:“你呀,不是刚吃过干粮么?怎么,有饿了?呵呵,快到了。别急别急。”
金瞳问罢脸红道:“我想吃肉嘛,干粮有什么好吃的,又硬又难吃,还是熟食好吃的多呢!”走吧走吧,快快,我看见城门了。”金瞳遥遥看见远处隐隐约约的城池,拉着金仲雄的手便往那边奔去。
金仲雄拗不过他,抱起金瞳一个瞬身便道了城门口。两人牵手慢步进了城内。这是一座下城,规模自然无法跟皓月城相比了,但最起码的客栈还是有的,二人选了一个并不奢华,但无比干净的小店坐下,点了几个小菜,有荤有素,虽说不是无比丰盛,但总比干粮要好得多。金瞳二话不说,狼吞虎咽起来。毕竟实在太饿了,而金仲雄本可以不进食,但因为在家中习惯了一日三餐,也便吃了起来,满足了果腹之欲。
也许是因为两人穿着简朴,不像是大富人家,毕竟金瞳一家本就如此。又也许是因为长时间赶路,两人风尘仆仆。其实金仲雄本可以使他们不被任何风沙灰尘所染,但也许为了金瞳。金仲雄也就没有借用任何外力,让金瞳尝一尝这风沙之味。又或许是因为金瞳的吃相无比张扬,这便引起了一位客人的不满。
那人穿着华贵,一看便是大富大贵之人,挥舞着折扇,捂住自己的嘴,眼中无比鄙夷的看着金瞳父子。嫌恶道:“这两个粗野之人,实在有辱斯文。脏死了。也不知道从哪里的乡巴佬。几辈子没吃过饭么?比那门口的叫花子好不到哪去。”
说罢转头看向客栈的掌柜,掌柜是个靓丽的美女子,年芳二十多。从发束上看并未婚配,合上折扇,行了公子之礼道:“晴姑娘,今日依旧美若天仙,与何必苦于这小小的客栈,若姑娘愿意,在下愿意买下迎宾阁赠与姑娘,让姑娘掌管,相信必定比这小小的客栈来的好些。只求姑娘可以跟在下赏月观花,如何?”
这位晴姑娘一脸厌恶之色一闪而逝,随后笑道:“张公子过奖了,此乃先父遗留下的客栈,又是先父一辈子的心血,小女子不愿意舍弃,公子的好意思小女子心领了。若公子没事,小女子就去忙了。”
说罢她径直走到金瞳的餐桌之上,微笑地为金仲雄倒上一杯酒,道:“两位吃的可满意?看样子两位是外地来的吧。此地虽说只是一座小城,但一些风景却也算是引人入胜。便有一番风味,两位可以前去看看。也算不虚此行了。”
金仲雄笑了笑,“姑娘好意在下心领,但在下与小儿还有要事,吃完这顿饭便要即刻启程,等以后有机会,一定好好观赏着美丽风景。姑娘请便。”说完也不再管她,往金瞳的碗里夹了一口菜。
那个所谓的张公子看到这个小娘子不顾自己,却去跟那山野之人如此亲近。顿时有些火大,挥了下扇子便离开此地。他知道再留下来也不过是小丑一样,这女的柴米不进,根本不管自己的面子。索性离开。寻求其他能够一亲芳泽的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