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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目前为止,我比你了解爱情。”
是的,那时的我,凭什么跟迪之争论爱情呢?她有五年恋爱经验,而我,什么都没有。对于爱情,我只有幻想,而且因为看小说看得多,以为爱情都是玉洁冰清的。
“对于男女之间的事,直到目前为止,我也比你清楚。”迪之接着说。她脸上露出一种骄傲的神色,以示我不必跟她争辩。
这却令我狐疑:“什么男女之间的事?你跟邓初发”
迪之尴尬地回答我:“没什么,别乱猜!”
很惭愧,那时的我,以为男人和女人恋爱,是不会跑到床上去的。我在当时也告诉自己,光蕙的想法也许是对的,她和老文康的爱情,超脱、浪漫而痛苦。一个垂暮之年的男人,爱上一个如花朵盛开的少女,是一个悲伤故事。世上并非只得一种爱情。
迪之跟邓初发是一双令人艳羡的小情侣,而光蕙和老文康的秘密,不为人知,剩下我,可以全心全意应付a-level。a-level结束以后,我们便可能各散东西。光蕙最不舍得老文康,因为这个缘故,她向大家提议举行最后一次集训。
青荷、丽丽、小绵、欣平都赞成,连一向漠不关心的乐姬也同意。
地点选了邻近的泰国芭提雅,因为旅费比较廉宜,又是热带地方,有点艰苦训练的味道。集训当然不能缺少老文康。除了青荷和欣平已经去过美国迪士尼乐园,我们其他人都是第一次出门,家人都来送机,我又看到丽丽漂亮的母亲。光蕙的家人没有来,我想是她叫他们不要来,她不想他们看到老文康。但,老文康的妻子来了。
老文康的妻子穿了一套朴实的套装,薄施脂粉,可是,站在我们之中,她显得太老了,即使她比老文康年轻,也已经五十开外。那时,我觉得老真是罪恶。现在,我觉得认为老是罪恶,才真是罪恶。
老文康的妻子,外表贤良淑德,可是,我留意到她的目光闪烁不定,她不断打量我们八个女孩子,她花了较多时间留意乐姬,她是最漂亮的。她并没有把光蕙放在眼里。妻子是最聪敏的,她了解她丈夫,了解老男人可能受不住少女的诱惑。但,妻子也是最愚昧的,她错认了目标。
飞机抵达芭提雅,我们住在一间拥有海滩的酒店,开始为期七天的集训。我和迪之同住一间房。
集训的第二天晚上,光蕙拿着一瓶白葡萄酒来到我和迪之的房间。
“我想去老文康的房间找他。”
“你找他有话说吗?”迪之问她。
“我快要离开他了,我要把我最珍贵的东西送给他。”
“你想和他睡?”迪之骇然。
我吓了一跳。
“我不会后悔的,这就是爱情。”光蕙笑着说。
“你跟他睡了又怎样?他已婚,比你大三十六年,他不会跟你结婚的,你别傻。”迪之说。
“我不需要有将来。”光蕙拿起三只酒杯,倒出三杯酒,要我们为她的爱情举杯,真是一件荒谬的事。
“如果是朋友,该让我做我想做的事!”
“好!我跟你干杯!”迪之站起来。
“程韵,你也来!”迪之把我从床上拉起来。
我们三个人举杯,光蕙把酒干了,我还是头一次喝葡萄酒。光蕙放下酒杯,我们不知说什么好,她微笑离开房间。
“我觉得我们好像送光蕙去死。”我跟迪之说。
“我们是成人了,自己喜欢做什么都可以!”
我觉得这件事很荒谬,我从没想过我竟举杯为一个处女饯行。再回来时,她已变成女人。我的心无法平伏,跟迪之把馀下的白葡萄酒干了,昏昏沉沉地入梦。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看到光蕙睡在我和迪之中间。
“你跟老文康已经--”我问她。
“我们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老文康他不想?”
“我不知道,我们躺在床上,大家都脱了衣服,但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光蕙,他太老了。”迪之笑得很蛊惑。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光蕙说。
“将来你会明白的,我头很痛,让我睡吧。”迪之闭上眼睛。
那一刻,我觉得老文康是个好人,在最后关头,他不忍夺去一个少女的贞操,光蕙也这样想。
后来,我们都有经验了,才明白老文康那天晚上,是无能为力,并非怜惜她。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男人。光蕙日后不肯承认受骗,是她无法接受自己被这样一个男人骗倒。世上并没有他曾经以为的那种超凡脱俗的爱,因为男人办不到。
在芭堤雅的最后一天,我们大伙儿在海滩吃露天晚餐。我仔细地重新研究老文康。他已经五十五岁了,染过的头发这几天给海水漂得褪色,露出原本花白的颜色。脸上久经日晒,堆满皱纹,腰间挂着两堆多馀的赘肉,脸孔一贯地严肃,可是我已经不怕他了,因为我知道他和光蕙的事。光蕙爱上一个那么老的男人,真是难以想象。而老男人在我们中间,显得很快乐,他要在掉落衰老的黑洞前,抓住一个青春的躯体。
那一夜,我们一起唱歌、跳舞。迪之带来了林正平的新歌,那首没法忘记你是讲一对男女分手的,听得最感动的,是光蕙。
我举杯说:“友谊永固。”
在歌声中,我与七年的中学生活分手。
回到香港不久,a-level放榜,我中文和历史拿了a,报读港大中文系。光蕙的成绩不大理想,只能报读理工,都是给老文康累的。但,迪之的成绩令我很意外,她统统不及格。
“再考一次吧!”我说。
“不!不想再考一次,没意思。”迪之说。
其实如果迪之在那几年没有谈恋爱,她的成绩应该不至于那样差,又是给男人累的。
“恭喜你,程韵,你是大学生。光蕙,你也好,理工很难考入呢。”迪之说。
我和光蕙都不懂说什么好。
乐姬也报了港大。丽丽读师范,她想做体育教师。小绵的成绩也是差强人意,她报读护士课程。欣平去英国升学,青荷的成绩最好,但她们一家人要移民美国。
迪之决定工作,她进入乐音唱片公司当秘书。乐音当时是一间中等规模的公司,歌星不多,但每个人都有知名度,也很有特色。乐音的皇牌正是红透半边天的林正平。我们听他的没法忘记你听得如痴如醉。
迪之每天都向我报告,她那天遇上哪一位歌星。对于这份工作,她兴致勃勃,使我稍为安心。某一天,终于让她认识林正平。
“他真人跟上镜一样迷人,还跟我聊天呢,一点架子也没有。”迪之兴奋地告诉我,她好像给林正平迷住了。
“听说他是同性恋的。”我说。
“别人诬蔑他罢了!听公司里的人说,他有一个十年的女朋友,只是对方一直不曝光。”
一个月后,林正平在红勘体育馆开演唱会,迪之替我们拿到前面的座位。演唱会完了,还有本事带我和光蕙到后台跟林正平合照。在林正平的休息室里,我看到一个没有化妆的女人默默替他整理服装,那个大概就是他背后的女人,那个女人毫不起眼,要配林正平,她还差很远。不过漂亮的女子也许无法忍受那种委屈。
一天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半途,她的传呼机响起,她覆了电话回来。
“林正平传呼我!”迪之笑得相当甜蜜,林正平竟然在晚上传呼她,证实她是个十分有魅力的女孩子。
“他找你干什么?”
“他说刚刚录完音,问我有没有时间跟他喝杯茶。”
“他找你喝茶?”我觉得事情不简单。
“或者或者他喜欢我,他女朋友这么丑!”迪之似乎准备接受追求。
“结帐吧,林正平现在来接我。”
我目送迪之坐上林正平的保时捷绝尘而去。她已经离开邓初发很远了。可怜的救生员。
深夜,我接到迪之的电话。
“我们在浅水湾漫步,他还牵着我的手呢!”迪之兴奋地告诉我。
“那邓初发怎么办?”
“我告诉他,我今天晚上跟你一起。程韵,我越来越发觉,一个人一生中不可能只得一段爱情。”
“但邓初发是你的初恋。”
“他是我第一个情人,因此即使我离开他,也不欠他什么,我已经把最好的东西给他。”
女人喜欢把自己的贞操当成礼物送给男人。
那一夜,迪之首次向我承认,她和邓初发有肉体关系,而且发生在相恋半年之后。她一直没有告诉我,是因为我没有男朋友,我不会了解。
“你快点找个男朋友,你便会明白,男人爱你,便要跟你做那件事。”
当时的我,突然有一种很滑稽的想法,二十岁的我,仍然是处女,着实有点难堪。
“你喜欢邓初发,还是林正平?”我问她。
“我不知道”
当她答不知道,她跟邓初发的爱情已成过去。一个救生员,即使后来是一间体育用品公司的小鄙东,凭什么跟天王巨星林正平较量?迪之的虚荣,我完全明白。一个高高在上的男人,竟然向她展开追求,她注定逃不掉。
一个清晨,迪之告诉我,她跟林正平做了那件事。
“在哪儿?”我问她。
“在他的保时捷上。”
迪之决定跟邓初发分手,不断逃避他。
邓初发天天晚上在迪之家楼下守候,要看看她是不是交上新男朋友,一天晚上,迪之终于忍无可忍向他提出分手,他竟然掴了迪之一巴掌。
“你有还手吗?”我问迪之。
“没有,我要他欠我。他掴了我一巴掌,我对他,连仅馀的感情都没有了。”
两天后一个晚上,邓初发请我吃饭。
我在餐厅见到他的时候,他很沮丧。
“你一定知道迪之的新男朋友是谁?”
“你不要在这个时候逼她。让她冷静一下,也许她会回到你身边。”
“不会了!她不会回来了!我掴了她一巴掌!”邓初发惨笑。
一个有八块腹肌的男人竟然伏在桌上嚎哭起来,爱情把他的尊严夺走。
他掏出一个粉红色的信封给我。
“我写了一封信给迪之,你看看。”邓初发把信递给我。
“我怎好意思看你的情信。”
“不!你看看,如果能感动你,便能感动迪之。”
“迪之比我铁石心肠。”
我开始阅读他的情信。虽然他那么难过,但,但我想笑!他的情信,写得十分差,字体丑得象小学生不在话下,文笔又差劲,共有十三个错字,还想去感动一个女人?我不敢抬头看他,我怕我会忍不住发笑。他该多读点书。
“怎样?”他问我。
我很努力找出一些东西来称赞他:“你的感情很真挚。”
“你可不可以替我写一封,我知道我写得不好。”
第一次有人托我写情信。
“我不能代你写,我不想欺骗迪之。”
邓初发捉着我双手:“我求求你,帮我这一次。”
我觉得他太可怜,答应了他,替他写了一封情信,他自己抄了一次后,送去给迪之。
三天后,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泣不成声。
“什么事?”我问她。
“我看过邓初发写给我的信,很感动。”
一封赚人热泪的情信,并不能挽回一个女人的心。邓初发却不明白。他以为我替他写一封情信,便能令迪之回心转意。迪之也太糊涂了,她跟一个男人相处五年,竟无法分辨他有没有写那封情信的才情。
邓初发的情信只能换到最后一次见面。邓初发约迪之在铜锣湾那间简陋的马来亚餐厅见面,那是他们初次约会的地方。他期望用旧情留住她,可是他不知道,迪之跟林正平去浅水湾餐厅、雅谷和卡萨布兰卡,两个人吃饭,要数千元。迪之不再喜欢那种马来亚餐厅,人不能走回头路。
“我不能再见他,我见他一次,便更加讨厌他。我宁愿留一点美好回忆。”迪之说。
当然,失败的男人,还有什么魅力?邓初发不该出来献世,如果他躲在暗角,黯然神伤,还能赢得一点同情。
在跟迪之见面后的第二天晚上,邓初发来找我。
“谢谢你替我写情信,虽然没有什么结果,我还是想谢谢你,我决定回去南丫岛。”邓初发说。
伤心的邓初发回到老家去,他履行诺言,没有再騒扰迪之。迪之却对我说:
“我有点挂念他。”
“你不是挂念他,你是可怜他。”
因为女人先抛弃男人,所以,她可以升上上帝的宝座来怜悯他。邓初发正是受不住这种怜悯,所以宁愿躲起来。
“你会爱上他吗?”迪之笑着问我。
我有点愕然,她竟然怀疑我会爱上邓初发。她太自大了,她以为即使她弃如敝屣的男人,都是一个配得起我有馀的男人。而且当时我还没有男孩子追求,而她先有邓初发和天皇巨星林正平。我有点愤怒,想告诉她,即使在五年前,我也不会选择邓初发,何况今天?
“跟你说笑罢了!”迪之看见我有点愠怒,拉着我的手。
当然,我知道她不是说笑,她觉得自己上岸了,很想做一件善事将邓初发推给我,或者将我推给邓初发。我才不会爱上一个连我的好朋友也不要的男人。
扁蕙来了,刚好打破我和迪之的困局,我们三个人,很久没有一起吃饭了。
“我们的未来测量师很忙吗?”光蕙在理工读屋宇管理及测量系,迪之有点妒忌光蕙可以考上大专。
“谁说的?我替学生补习呀,今天收到薪水,可以请你们吃饭。”
“不,你和程韵还在念书,这顿饭该由我来请。”迪之说。
“好,我不跟你争,你现在是林正平的女朋友啊,手头阔绰得多了。”光蕙取笑她。“听说邓初发回南丫岛去了。唉,男人都是可怜的动物。我也挂念老文康。”
“邓初发和老文康不同,老文康对你不是真的,毕业后,他没有找过你!”我说。
扁蕙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我知道我说错了话。迪之伤害了我,我伤害了光蕙。
扁蕙对老文康的感情很复杂,她爱他,可是也怀疑他是否欺骗自己。但怀疑他太痛苦了,到不如相信他。
“老文康对我是真是假我自己最清楚。”光蕙咬着牙说。
“那最好。”我说。
“程韵不是这个意思,她关心你。”迪之对光蕙说。
我没有表示同意。向光蕙道歉,我下不了台,我心情也不好。
“老文康寄过一张卡给我。”光蕙说。
“他说什么?”迪之问她。
“问候我,我和他,打从开始,便知道没有结果,我们相差三十六年。”光蕙说。
“林正平也有女朋友,我和他的事,不能让他女朋友知道。”迪之说。
“那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很刺激,也很痛苦。”光蕙对迪之说。
“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偷偷摸摸的感觉,使我们相聚的时光更快乐。”迪之告诉光蕙。
她们把我摒出局了!两个情妇在抒发当情妇的感受,好像情妇是世上最伟大也最伤感的身份。
“一个女人,一生之中,无论如何要当一次第三者。”迪之说。
“是的,做过第三者,才会明白,爱一个人,是多么凄凉。我们想要的人,并非常常可以得到。”光蕙说。
“一对一的爱情太单调了。我和邓初发曾经有过快乐时光,我们在床上调笑、接吻,以为理所当然。但,跟林正平一起,即使只是接吻,我也会血脉沸腾,想得到更多。他令我觉得自己象一个女人,一个想偷情的坏女人。”
“你现在的样子很姣!”我揶揄她。
我跟迪之一起乘车回家,电台刚好播放林正平的新歌。
“你留心听听,这首歌很好听!是一位新进填词人写的!”迪之说。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懊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该有雪,刷去脸上的模糊”
林正平唱得很好,不象他以往所唱的那些肤浅的情歌。歌名叫人间。
迪之听得很陶醉,好像林正平单单为她一个人而唱。我有点悲伤,莫名其妙地被歌词牵动心灵。我倚在迪之的肩上,她的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们竟然在那一夜,被一首歌,感动得说不出话。
“填词人是谁?”我问迪之。
“好像叫林放。”
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我又从电台听到那首歌,无端地伤感。那是一个下着滂沱大雨的早上,雨中的港大并不美丽。我忽然觉得,我并不怎么喜欢那地方。开课一个月,并没有找到一个跟我特别投契的人。读中文系的人,并不活泼。下课后,他们都忙着去替学生补习。我最不能忍受替那些小白痴补习,我没有那份能耐,我会杀死那些补习老师讲解三次他仍不明白的小白痴。我参加过两次女排的练习,那群女孩子都是高傲的波牛,技术不好,却很自信,很排外。我决定不参加。在校园里,我偶然会碰到乐姬,常常有一群男孩子包围着她,听说他们选了她做港大校花。
班上女孩子比男孩子多出六倍。十个男孩子都面目模糊。
上唐诗讨论的时候,第十一个男生闯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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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目前为止,我比你了解爱情。”
是的,那时的我,凭什么跟迪之争论爱情呢?她有五年恋爱经验,而我,什么都没有。对于爱情,我只有幻想,而且因为看小说看得多,以为爱情都是玉洁冰清的。
“对于男女之间的事,直到目前为止,我也比你清楚。”迪之接着说。她脸上露出一种骄傲的神色,以示我不必跟她争辩。
这却令我狐疑:“什么男女之间的事?你跟邓初发”
迪之尴尬地回答我:“没什么,别乱猜!”
很惭愧,那时的我,以为男人和女人恋爱,是不会跑到床上去的。我在当时也告诉自己,光蕙的想法也许是对的,她和老文康的爱情,超脱、浪漫而痛苦。一个垂暮之年的男人,爱上一个如花朵盛开的少女,是一个悲伤故事。世上并非只得一种爱情。
迪之跟邓初发是一双令人艳羡的小情侣,而光蕙和老文康的秘密,不为人知,剩下我,可以全心全意应付a-level。a-level结束以后,我们便可能各散东西。光蕙最不舍得老文康,因为这个缘故,她向大家提议举行最后一次集训。
青荷、丽丽、小绵、欣平都赞成,连一向漠不关心的乐姬也同意。
地点选了邻近的泰国芭提雅,因为旅费比较廉宜,又是热带地方,有点艰苦训练的味道。集训当然不能缺少老文康。除了青荷和欣平已经去过美国迪士尼乐园,我们其他人都是第一次出门,家人都来送机,我又看到丽丽漂亮的母亲。光蕙的家人没有来,我想是她叫他们不要来,她不想他们看到老文康。但,老文康的妻子来了。
老文康的妻子穿了一套朴实的套装,薄施脂粉,可是,站在我们之中,她显得太老了,即使她比老文康年轻,也已经五十开外。那时,我觉得老真是罪恶。现在,我觉得认为老是罪恶,才真是罪恶。
老文康的妻子,外表贤良淑德,可是,我留意到她的目光闪烁不定,她不断打量我们八个女孩子,她花了较多时间留意乐姬,她是最漂亮的。她并没有把光蕙放在眼里。妻子是最聪敏的,她了解她丈夫,了解老男人可能受不住少女的诱惑。但,妻子也是最愚昧的,她错认了目标。
飞机抵达芭提雅,我们住在一间拥有海滩的酒店,开始为期七天的集训。我和迪之同住一间房。
集训的第二天晚上,光蕙拿着一瓶白葡萄酒来到我和迪之的房间。
“我想去老文康的房间找他。”
“你找他有话说吗?”迪之问她。
“我快要离开他了,我要把我最珍贵的东西送给他。”
“你想和他睡?”迪之骇然。
我吓了一跳。
“我不会后悔的,这就是爱情。”光蕙笑着说。
“你跟他睡了又怎样?他已婚,比你大三十六年,他不会跟你结婚的,你别傻。”迪之说。
“我不需要有将来。”光蕙拿起三只酒杯,倒出三杯酒,要我们为她的爱情举杯,真是一件荒谬的事。
“如果是朋友,该让我做我想做的事!”
“好!我跟你干杯!”迪之站起来。
“程韵,你也来!”迪之把我从床上拉起来。
我们三个人举杯,光蕙把酒干了,我还是头一次喝葡萄酒。光蕙放下酒杯,我们不知说什么好,她微笑离开房间。
“我觉得我们好像送光蕙去死。”我跟迪之说。
“我们是成人了,自己喜欢做什么都可以!”
我觉得这件事很荒谬,我从没想过我竟举杯为一个处女饯行。再回来时,她已变成女人。我的心无法平伏,跟迪之把馀下的白葡萄酒干了,昏昏沉沉地入梦。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看到光蕙睡在我和迪之中间。
“你跟老文康已经--”我问她。
“我们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老文康他不想?”
“我不知道,我们躺在床上,大家都脱了衣服,但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光蕙,他太老了。”迪之笑得很蛊惑。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光蕙说。
“将来你会明白的,我头很痛,让我睡吧。”迪之闭上眼睛。
那一刻,我觉得老文康是个好人,在最后关头,他不忍夺去一个少女的贞操,光蕙也这样想。
后来,我们都有经验了,才明白老文康那天晚上,是无能为力,并非怜惜她。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男人。光蕙日后不肯承认受骗,是她无法接受自己被这样一个男人骗倒。世上并没有他曾经以为的那种超凡脱俗的爱,因为男人办不到。
在芭堤雅的最后一天,我们大伙儿在海滩吃露天晚餐。我仔细地重新研究老文康。他已经五十五岁了,染过的头发这几天给海水漂得褪色,露出原本花白的颜色。脸上久经日晒,堆满皱纹,腰间挂着两堆多馀的赘肉,脸孔一贯地严肃,可是我已经不怕他了,因为我知道他和光蕙的事。光蕙爱上一个那么老的男人,真是难以想象。而老男人在我们中间,显得很快乐,他要在掉落衰老的黑洞前,抓住一个青春的躯体。
那一夜,我们一起唱歌、跳舞。迪之带来了林正平的新歌,那首没法忘记你是讲一对男女分手的,听得最感动的,是光蕙。
我举杯说:“友谊永固。”
在歌声中,我与七年的中学生活分手。
回到香港不久,a-level放榜,我中文和历史拿了a,报读港大中文系。光蕙的成绩不大理想,只能报读理工,都是给老文康累的。但,迪之的成绩令我很意外,她统统不及格。
“再考一次吧!”我说。
“不!不想再考一次,没意思。”迪之说。
其实如果迪之在那几年没有谈恋爱,她的成绩应该不至于那样差,又是给男人累的。
“恭喜你,程韵,你是大学生。光蕙,你也好,理工很难考入呢。”迪之说。
我和光蕙都不懂说什么好。
乐姬也报了港大。丽丽读师范,她想做体育教师。小绵的成绩也是差强人意,她报读护士课程。欣平去英国升学,青荷的成绩最好,但她们一家人要移民美国。
迪之决定工作,她进入乐音唱片公司当秘书。乐音当时是一间中等规模的公司,歌星不多,但每个人都有知名度,也很有特色。乐音的皇牌正是红透半边天的林正平。我们听他的没法忘记你听得如痴如醉。
迪之每天都向我报告,她那天遇上哪一位歌星。对于这份工作,她兴致勃勃,使我稍为安心。某一天,终于让她认识林正平。
“他真人跟上镜一样迷人,还跟我聊天呢,一点架子也没有。”迪之兴奋地告诉我,她好像给林正平迷住了。
“听说他是同性恋的。”我说。
“别人诬蔑他罢了!听公司里的人说,他有一个十年的女朋友,只是对方一直不曝光。”
一个月后,林正平在红勘体育馆开演唱会,迪之替我们拿到前面的座位。演唱会完了,还有本事带我和光蕙到后台跟林正平合照。在林正平的休息室里,我看到一个没有化妆的女人默默替他整理服装,那个大概就是他背后的女人,那个女人毫不起眼,要配林正平,她还差很远。不过漂亮的女子也许无法忍受那种委屈。
一天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半途,她的传呼机响起,她覆了电话回来。
“林正平传呼我!”迪之笑得相当甜蜜,林正平竟然在晚上传呼她,证实她是个十分有魅力的女孩子。
“他找你干什么?”
“他说刚刚录完音,问我有没有时间跟他喝杯茶。”
“他找你喝茶?”我觉得事情不简单。
“或者或者他喜欢我,他女朋友这么丑!”迪之似乎准备接受追求。
“结帐吧,林正平现在来接我。”
我目送迪之坐上林正平的保时捷绝尘而去。她已经离开邓初发很远了。可怜的救生员。
深夜,我接到迪之的电话。
“我们在浅水湾漫步,他还牵着我的手呢!”迪之兴奋地告诉我。
“那邓初发怎么办?”
“我告诉他,我今天晚上跟你一起。程韵,我越来越发觉,一个人一生中不可能只得一段爱情。”
“但邓初发是你的初恋。”
“他是我第一个情人,因此即使我离开他,也不欠他什么,我已经把最好的东西给他。”
女人喜欢把自己的贞操当成礼物送给男人。
那一夜,迪之首次向我承认,她和邓初发有肉体关系,而且发生在相恋半年之后。她一直没有告诉我,是因为我没有男朋友,我不会了解。
“你快点找个男朋友,你便会明白,男人爱你,便要跟你做那件事。”
当时的我,突然有一种很滑稽的想法,二十岁的我,仍然是处女,着实有点难堪。
“你喜欢邓初发,还是林正平?”我问她。
“我不知道”
当她答不知道,她跟邓初发的爱情已成过去。一个救生员,即使后来是一间体育用品公司的小鄙东,凭什么跟天王巨星林正平较量?迪之的虚荣,我完全明白。一个高高在上的男人,竟然向她展开追求,她注定逃不掉。
一个清晨,迪之告诉我,她跟林正平做了那件事。
“在哪儿?”我问她。
“在他的保时捷上。”
迪之决定跟邓初发分手,不断逃避他。
邓初发天天晚上在迪之家楼下守候,要看看她是不是交上新男朋友,一天晚上,迪之终于忍无可忍向他提出分手,他竟然掴了迪之一巴掌。
“你有还手吗?”我问迪之。
“没有,我要他欠我。他掴了我一巴掌,我对他,连仅馀的感情都没有了。”
两天后一个晚上,邓初发请我吃饭。
我在餐厅见到他的时候,他很沮丧。
“你一定知道迪之的新男朋友是谁?”
“你不要在这个时候逼她。让她冷静一下,也许她会回到你身边。”
“不会了!她不会回来了!我掴了她一巴掌!”邓初发惨笑。
一个有八块腹肌的男人竟然伏在桌上嚎哭起来,爱情把他的尊严夺走。
他掏出一个粉红色的信封给我。
“我写了一封信给迪之,你看看。”邓初发把信递给我。
“我怎好意思看你的情信。”
“不!你看看,如果能感动你,便能感动迪之。”
“迪之比我铁石心肠。”
我开始阅读他的情信。虽然他那么难过,但,但我想笑!他的情信,写得十分差,字体丑得象小学生不在话下,文笔又差劲,共有十三个错字,还想去感动一个女人?我不敢抬头看他,我怕我会忍不住发笑。他该多读点书。
“怎样?”他问我。
我很努力找出一些东西来称赞他:“你的感情很真挚。”
“你可不可以替我写一封,我知道我写得不好。”
第一次有人托我写情信。
“我不能代你写,我不想欺骗迪之。”
邓初发捉着我双手:“我求求你,帮我这一次。”
我觉得他太可怜,答应了他,替他写了一封情信,他自己抄了一次后,送去给迪之。
三天后,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泣不成声。
“什么事?”我问她。
“我看过邓初发写给我的信,很感动。”
一封赚人热泪的情信,并不能挽回一个女人的心。邓初发却不明白。他以为我替他写一封情信,便能令迪之回心转意。迪之也太糊涂了,她跟一个男人相处五年,竟无法分辨他有没有写那封情信的才情。
邓初发的情信只能换到最后一次见面。邓初发约迪之在铜锣湾那间简陋的马来亚餐厅见面,那是他们初次约会的地方。他期望用旧情留住她,可是他不知道,迪之跟林正平去浅水湾餐厅、雅谷和卡萨布兰卡,两个人吃饭,要数千元。迪之不再喜欢那种马来亚餐厅,人不能走回头路。
“我不能再见他,我见他一次,便更加讨厌他。我宁愿留一点美好回忆。”迪之说。
当然,失败的男人,还有什么魅力?邓初发不该出来献世,如果他躲在暗角,黯然神伤,还能赢得一点同情。
在跟迪之见面后的第二天晚上,邓初发来找我。
“谢谢你替我写情信,虽然没有什么结果,我还是想谢谢你,我决定回去南丫岛。”邓初发说。
伤心的邓初发回到老家去,他履行诺言,没有再騒扰迪之。迪之却对我说:
“我有点挂念他。”
“你不是挂念他,你是可怜他。”
因为女人先抛弃男人,所以,她可以升上上帝的宝座来怜悯他。邓初发正是受不住这种怜悯,所以宁愿躲起来。
“你会爱上他吗?”迪之笑着问我。
我有点愕然,她竟然怀疑我会爱上邓初发。她太自大了,她以为即使她弃如敝屣的男人,都是一个配得起我有馀的男人。而且当时我还没有男孩子追求,而她先有邓初发和天皇巨星林正平。我有点愤怒,想告诉她,即使在五年前,我也不会选择邓初发,何况今天?
“跟你说笑罢了!”迪之看见我有点愠怒,拉着我的手。
当然,我知道她不是说笑,她觉得自己上岸了,很想做一件善事将邓初发推给我,或者将我推给邓初发。我才不会爱上一个连我的好朋友也不要的男人。
扁蕙来了,刚好打破我和迪之的困局,我们三个人,很久没有一起吃饭了。
“我们的未来测量师很忙吗?”光蕙在理工读屋宇管理及测量系,迪之有点妒忌光蕙可以考上大专。
“谁说的?我替学生补习呀,今天收到薪水,可以请你们吃饭。”
“不,你和程韵还在念书,这顿饭该由我来请。”迪之说。
“好,我不跟你争,你现在是林正平的女朋友啊,手头阔绰得多了。”光蕙取笑她。“听说邓初发回南丫岛去了。唉,男人都是可怜的动物。我也挂念老文康。”
“邓初发和老文康不同,老文康对你不是真的,毕业后,他没有找过你!”我说。
扁蕙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我知道我说错了话。迪之伤害了我,我伤害了光蕙。
扁蕙对老文康的感情很复杂,她爱他,可是也怀疑他是否欺骗自己。但怀疑他太痛苦了,到不如相信他。
“老文康对我是真是假我自己最清楚。”光蕙咬着牙说。
“那最好。”我说。
“程韵不是这个意思,她关心你。”迪之对光蕙说。
我没有表示同意。向光蕙道歉,我下不了台,我心情也不好。
“老文康寄过一张卡给我。”光蕙说。
“他说什么?”迪之问她。
“问候我,我和他,打从开始,便知道没有结果,我们相差三十六年。”光蕙说。
“林正平也有女朋友,我和他的事,不能让他女朋友知道。”迪之说。
“那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很刺激,也很痛苦。”光蕙对迪之说。
“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偷偷摸摸的感觉,使我们相聚的时光更快乐。”迪之告诉光蕙。
她们把我摒出局了!两个情妇在抒发当情妇的感受,好像情妇是世上最伟大也最伤感的身份。
“一个女人,一生之中,无论如何要当一次第三者。”迪之说。
“是的,做过第三者,才会明白,爱一个人,是多么凄凉。我们想要的人,并非常常可以得到。”光蕙说。
“一对一的爱情太单调了。我和邓初发曾经有过快乐时光,我们在床上调笑、接吻,以为理所当然。但,跟林正平一起,即使只是接吻,我也会血脉沸腾,想得到更多。他令我觉得自己象一个女人,一个想偷情的坏女人。”
“你现在的样子很姣!”我揶揄她。
我跟迪之一起乘车回家,电台刚好播放林正平的新歌。
“你留心听听,这首歌很好听!是一位新进填词人写的!”迪之说。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懊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该有雪,刷去脸上的模糊”
林正平唱得很好,不象他以往所唱的那些肤浅的情歌。歌名叫人间。
迪之听得很陶醉,好像林正平单单为她一个人而唱。我有点悲伤,莫名其妙地被歌词牵动心灵。我倚在迪之的肩上,她的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们竟然在那一夜,被一首歌,感动得说不出话。
“填词人是谁?”我问迪之。
“好像叫林放。”
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我又从电台听到那首歌,无端地伤感。那是一个下着滂沱大雨的早上,雨中的港大并不美丽。我忽然觉得,我并不怎么喜欢那地方。开课一个月,并没有找到一个跟我特别投契的人。读中文系的人,并不活泼。下课后,他们都忙着去替学生补习。我最不能忍受替那些小白痴补习,我没有那份能耐,我会杀死那些补习老师讲解三次他仍不明白的小白痴。我参加过两次女排的练习,那群女孩子都是高傲的波牛,技术不好,却很自信,很排外。我决定不参加。在校园里,我偶然会碰到乐姬,常常有一群男孩子包围着她,听说他们选了她做港大校花。
班上女孩子比男孩子多出六倍。十个男孩子都面目模糊。
上唐诗讨论的时候,第十一个男生闯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