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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热小说网 www.qirexs.com,叶兆言中短篇小说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第一章

    1

    我最早知道王金发,是从鲁迅的文章中。鲁迅的文章是我们这一代读书人的教科书。熟悉鲁迅,已成为每一个中国现代文学研究者的看家本领。有个朋友曾经不明白地问我,说怎么知道那么多关于鲁迅的事。我一下子被问住了,怔了半天,只好敷衍说,因为自己在大学里待过几年,看得多,见多识广,所以知道的也就多了。人永远没办法免俗,稍稍知道些事,就技痒难熬,就想卖弄。我一直以为朋友是在表扬我,回话的口气虽然想谦虚,也不无得意。然而终于有一天,我突然明白朋友其实是在揶揄和挖苦。世界上最愚蠢的动物,永远是自以为是的人。忘了这句话的人,都是呆子。在酝酿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一方面胸有成竹,同时又情不自禁地想到了朋友说话时的表情,我老是忍不住要想,这坏小子又该调侃我了。

    老实说,要想写王金发这个人,还真没办法不提到鲁迅。这就好比说唐诗不提到李白和杜甫,谈电影不提到美国的好莱坞,侃足球不提到巴西队。有比较才有鉴别,有对照才有认识。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间接的。我们通过张三,认识李四,借助甲,知道乙。人是一种很复杂很滑稽的动物。一方面,人比人,气死人,另一方面,也只有人比人,才能最终知道人。历史上一些重要人物,由于他们在坐标上特别亮眼,于是就成为发现另一些人的参照系数。这另一些人物并不亮眼,他们已经沉淀在历史的泥沙中,只有通过比较和对照,才能像文物一样出土。并不亮眼的人物出土,有时候也能反客为主,使我们重新认识那些特别亮眼的人。谁也不会不知道鲁迅,但是说到王金发,知道的人便大打折扣。

    要重新挖掘王金发这一特定的历史人物,我不得不顺带提到一系列众所周知的辛亥革命名人。王金发和鲁迅几乎是同时代的人,历史是无情的,虽然王金发当年一度名震四方,可是时间已将他的名声湮没。虽然在历史上,他曾经比鲁迅这样的文化人重要得多,他的传奇在江浙一带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可是他遭到的淘汰,也快得多。鲁迅不止一次提到了王金发,在范爱农这篇著名的散文里,他用小说家的刀笔,寥寥几句,就刻画出了一个活生生的强盗都督。因此,读我的这篇小说之前,最好能重读一下范爱农。我真的没办法绕开大名鼎鼎的鲁迅。换句话说,说鲁迅也就是在说王金发。

    我们都知道鲁迅先生的原名叫周树人,是浙江绍兴人,生于1881年。鲁迅有名,他的弟弟周作人也不弱。周作人比鲁迅小4岁,生于1885年,文章也很多。我们在时间和空间上找到周氏兄弟的位置以后,就等于也为他们的同时代人物王金发定了位。王金发是浙江嵊县人,比鲁迅小,比周作人大,正好介于二者之间,生于1883年,这一年是光绪九年,岁在癸未。从地图上看,嵊县是绍兴的一部分。嵊县是越剧的故乡和发源地,它和绍兴的关系颇有些像今天的大兴和北京,或者今天的嘉定和上海,是隶属和被领导。什么事都是相对的,绍兴也不是什么大城市,然而相对于嵊县来说,已经足够大了。绍兴是嵊县的顶头上司。

    还是先说说鲁迅出生那年发生的一些事情,这也是王金发的时代背景。这一年,清咸丰帝的遗孀之一,钮祜禄氏慈安太后猝死了,慈安是东太后,东太后死了,天下便由西太后慈禧一个人说了算。不能说慈禧太后她老人家一点政绩也没有,鲁迅王金发周作人他们出生的那几年,是康乾盛世之后,勉强算得上太平的时候,所谓清史的“中兴”时期,大清朝糟糕的日子已经过去,更糟糕的日子暂时还没有到来。在此之前,有两次鸦片战争,清朝政府输得一塌糊涂,英法联军焚烧圆明园,还有太平天国的起事。在此之后,发生了中日甲午之战,八国联军再次攻占北京,没完没了地赔款割地,加上义和团的闹事,外患内乱,大清朝就再也没安稳过。

    老实说,国家搞得那么糟,也不能就说是慈禧太后一个人的错。在鲁迅出生的那些年头,还看不出这位后人提起来便咬牙切齿的老太婆,有什么太大的不是。一个人的功与过同样是相对的,慈禧太后未必就一定想把中国搞坏,事实上,她似乎并不像后人说的那么保守,那么顽固,那么没有人情味,起码也不是一味地反对科学、反对进步。1881年,第一辆“中国火箭号”车头,在唐山胥各庄远煤铁路首次运行。这样,火车这个怪物,终于在它发明的80年以后,在中国的大地上跑了起来。要知道,火车的发展,在西方也不是一帆风顺的。还是在这一年,上海和天津的陆路电线开始通电,在鲁迅出生的第二个月,上海的自来水公司开始创办,两年以后,也就是王金发出生的那一年,自来水公司正式供水。

    此外,电报线也在以很快的速度架设。中国人早在一百多年前,似乎已朦朦胧胧地知道了信息的重要性。邮电大臣不再是个可以小觑的角色。这时候,国内最大的报纸申报,开始采用国内的电讯。帝国主义的大炮,已将中国的国门轰开了。门户既然开放,就不可能再关起来。租界这个怪物,开始骚动着中国人的心,一方面,它是丧权辱国的标志,是大清朝身上的疮疤,让人想到了就心痛;另一方面,它又是种种当时从未见过的新鲜事物的发源地。位于中国东南部的上海,以惊人的速度开始繁华,像加了酵母的面团一样迅速膨胀,它的影响向四面辐射,很自然地就波及了同样位于东南部的绍兴和它下属的嵊县。

    等到鲁迅和王金发他们这些人开始明白一些事理的时候,短短的中兴时期已经差不多了。中兴中兴,昙花一现,说过去就过去。我们知道,人们最早的记忆,并不是从他们出生的时候就开始。一个人的记忆,是在两三岁以后,逐渐存入大脑。等到他们开始懂事的时候,大清国早已病入膏肓,既腐败又堕落,像鱼肉一样放在砧板上任人宰割。无论是鲁迅还是王金发,在他们这一辈人的大脑里,产生不了“何必远溯乾嘉盛,说起同光已惘然”的感叹。这个由满族人统治的庞大帝国,从来就没给他们留下过什么强盛的印象。这已经是一个垂死的王朝,再也不可能给人们留下任何美好的记忆。他们这一代人,注定没有办法去爱大清国,注定要当逆子。这个大清国糟透了,实在爱不起来。随着他们的年龄一天天增加,大清朝也只有一天比一天更不像话,一天比一天更面目可憎。他们这一代年轻人脑子里充满了“反动思想”他们注定了应该是反叛的一代,注定了是大清国的掘墓人。

    2

    谢震所撰王季高君行述,有助于我们形象地了解王金发的童年,特别是这么一段文字:

    王逸,字季高,一字孑黎。隶籍浙江嵊县,金发,其乳名也。家本小康,早丧父,母延师教之读,天资颇高,而性顽梗好弄,又孔武有力,与里中群儿戏,辄雄长其曹,能以手推倒墙壁,于是有大王之目。然畏母,一闻呼声,即立奔。稍长,好猎,尝于家园中学习打靶,久之,枪无虚发,能于空中落飞鸟。又好博,性起时,掷钱满地不顾。此其幼年与成童时期之历史也。

    王季高君行述写于民国五年,也就是1916年,王金发殉难的第二年。作者谢震是王金发共事多年的战友,我第一次读到这篇文章时,印象最深之处,仿佛在看美国的西部枪战片。难以相信,在一百多年前,正是清朝走向彻底没落之际,一个中国的乡间少年,竟然也会有如此英雄气概。我所读过的书,绝大多数都十分确凿地告诉人们一个最简单的事实,中国乃礼仪之邦,温柔敦厚,稍稍读了些书的人,皆文弱而不好斗。按照我愚蠢的想法,中国在上个世纪,就算是尚武,大不了也就是打打太极拳、下下围棋、耍耍未开刃的剑。舞枪弄棍,争凶斗狠,怎么也不是中国人的本色。虽然火药是我们的老祖宗发明的,但是中国人真喜欢玩枪玩炮的话,根本就不是现在的模样,就不会是帝国主义列强欺负我们,而是我们欺负人家了。

    时至今日,对于过去人的名和字,已经很难弄清楚。以我粗浅的那点古汉语知识,只知道名和字,通常都有联系,譬如屈原,名平,字原,平和原当然有关,又譬如毛主席他老人家的泽东和润之,鲁迅先生的树人和豫才,都有沾得上边的出处。王金发的金发既然是乳名,很可能出生的时候,头发是黄的,所谓黄毛。根据家谱上排行的谱名,王金发是敬字辈,应该叫王敬贤,他的籍名是逸,为什么取字“季高”总有一定道理。“季高”这两个字,似乎是针对谱名敬贤而来。“季”是排列第四或最后的意思,季高的“季”显然是谦词。名和字未必就是王金发本人取的,但是从取的名和字看,对他的未来是寄托了希望的。

    从小一看,到老一半。少年王金发似乎天生就是做侠士的料。国父孙中山称王金发为“东南一英杰”黄兴也称他为“东南名士,英雄豪杰”蔡元培的评价则是“大节觥觥,在人耳目”在这些典型的中国式评价之外,还有西方式的赞誉,譬如有人就称王金发是“中国的罗宾汉”自从对王金发有兴趣之后,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他为什么会和中国其他的读书人不一样。还有一点也让人捉摸不透,王金发小小的年纪,哪来的枪。枪杆子里能出政权,岂可儿戏,难道清政府对枪支的管制,就那么不严肃。

    王金发的先人,根据文献可以查到的,最早可以追溯到宋代。对于遥远的先祖,我始终抱有怀疑态度。那些引以为豪的家谱,常常靠不住。过去人修家谱,总是发迹了以后,才会想到请人来修订。地道的穷人用不着从坟墓里,请出有钱的祖宗来装饰自己的门面。因此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就是,谁出了钱请人修家谱,谁在家谱上就占便宜。野孩子认阔佬做亲爹,暴发户花银子修谱牒,这种事在古时候就有。无论你姓什么,都可能在历史上找出同姓的有名人物,只要你肯花钱,自然会有那些不长进的文化人,言之有理地替你考证,涎着脸为你吹牛。上海滩的大流氓头子杜月笙,做五十大寿时大修家谱,一群帮闲文人便查出了杜的先人,是汉朝的什么大将军。

    那位根据文献可以查到的王金发在宋代的先人,叫王铚,此人当过官,与权相秦桧意见不合,便隐居在民间。有一天,王铚坐船路过嵊县,正好赶上梅花盛开,两岸幽香不断,因此忽发奇想,打定主意在此定居。王铚能写一些文章,这些文章如今仍然可以从县志中找到。再往后,到了南宋末年,王铚后裔中有一位叫做王胜三,是研究经学的,很有做官的才能。宋亡之后,有人推荐他当元朝的官,先提名为婺州提领,后来又荐为江西提举,都被王胜三以“世为宋臣,耻食元禄”一口拒绝。王胜三后,又隔了若干代,到了明末,便有一位叫王三台的,有关他的记载要多一些,1984年,王舍村的村民基建,发现一处古墓,掘得会稽章正宸所撰的砖志一方,上题“明德衡南王先生墓志铭”铭文如下:

    衡南王先生,盖东越巨儒也,讳三台,字思位,能文,补诸生,师事海门周侍郎,讲求性命之学,一切言视动听,悉衷以礼,贫而能乐,即弊裘疏水,皆饶佳趣,开门受徒,不下五百余人。

    王三台是王金发的第十四代祖。然而名气更大,则是王金发的第十三代祖王禹佐。王三台教子有方,清兵入关之际,儿子王禹佐已经有了些功名,在当时的昌平做官。此昌平不知是否就是今天河北的昌平,反正是抗清的前线,清兵来犯,王禹佐守城不屈,与儿子国宣同殉国难。即将灭亡的明朝廷,一本正经例赐祭葬,并谥“忠襄”接下来,明亡于清,满人跟玩似的就得了天下。这天下来得容易,因此气量很大,往事过去就过去了,也不追究。到了乾隆爷时期,这位皇帝中的十全老人,心血来潮,干脆跟着起哄凑热闹,追谥王禹佐为“节愍”并允许在王禹佐的出生地嵊县,小兴土木,修建纪念祠堂。也真亏乾隆他老人家能想到“愍”这个字,一般来说“愍”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优惠和凶丧的意思,譬如屈原九章?惜诵的“惜诵以致愍兮”三国志?魏书?武帝纪的“朕以不德,少遭愍凶”另一解释是怜悯和哀怜,譬如三国志?吴书?吴主传中“孤甚愍之”微言可以有大义,乾隆皇帝心里怎么想的,只有老天爷才知道。

    王禹佐生前喜欢的一副对联,是“愿持白节酬君父,莫玷污名累子孙”不累子孙,是古人做人的一个原则。“文化大革命”中,一度流行的口号是“老子英雄儿好汉,爹若反动儿混蛋”很多人吃尽了家庭成分不好的苦头,都说是“文化大革命”的罪过,其实古人也讲成分论,古谚就有“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的说法。强将手下无弱兵,虎门无犬子,王禹佐有七个儿子,幼子理斋义不帝清,看看苗头不对,毅然从城里搬到了嵊西董郎岗。王理斋先生便是王金发家族在董郎岗的始祖。从他开始,一代代往后传,又出现了一个叫王景风的人,这人就是王金发的祖父。董郎岗的王氏家谱中是这样记载的:

    少豪侠,爱交游而嗜饮,日常招致宾朋满座。尤好学技击,习戎马,有整军经武之志,以非其时,不敢发也。辛酉之岁,太平军入浙,欲有所展布,毅然从之,得为偏稗,率队驻宁波,已而太平军败,知事不济,乃散归,恣饮以终其身。

    偏稗应该是很小的军官,有的文章夸大了这头衔,恐怕也是由于“率队驻宁波”引起的误会。家谱的记载中,常会说些不切实际的大话,王金发的祖父在太平军里,如果真有作为,在其他的历史书上可以找到名字,清政府也不会放过他。不管怎么说,这位当过长毛的祖父,对王金发肯定会有非同小可的影响。祖父死的时候,王金发已经22岁了,他请人为自己祖父写墓志铭,曾简洁地介绍说:“其为人也,大类余。”这话用现在的说法就是:“我爷爷这人,脾气和性格,都和我差不多。”

    通过对王金发先人的考证,不难发现其祖先,都是在乱世大放光彩。如果真有什么遗传基因的话,王金发也注定像他祖先一样,只有在特定的时代里,才能焕发出不同凡响的光芒。历史从来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乱世英雄起四方,英雄逢乱世,这也是机遇。没有乱世,也就没有什么英雄。

    3

    有一个现象很值得研究者注意,这就是封建社会里的早年丧父,对一个男人会有什么样的影响。王金发和鲁迅一样,都是早年丧父。我们应该明白,家庭和家族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家庭只是家族中的一个细胞,它沐浴着家族世世代代的荣誉,同时也忍受着家族颓败的伤害。对于家庭来说,丧父意味着一个家庭的崩溃,因为这个家庭中的参天大树和台柱子倒了。弱肉强食,一个崩溃的家庭最先受到的伤害,往往是来自家族。因此家族既是孤儿寡母依靠的对象,同时也是虎视眈眈的敌人。鲁迅是长子,王金发是独子,早年丧父的残酷现实,不得不使他们过早地就肩负起家庭的重担,他们必须时刻准备抗拒家族对自己家庭的侵害。

    以今天的眼光来看,无论是鲁迅,还是王金发,都不能算穷人家庭出身。鲁迅家族在绍兴的旧居之大,很多去参观的人都会感到震惊。王金发虽然是嵊县的乡下人,可是家里也有田地一百多亩,有数十间宽敞的房屋,有很大的院落,还有园亭和花木,要不然也没地方练习打靶。和城里人鲁迅一样,王金发的家庭显然也是自己不用动手种田,靠吃租子剥削农民,否则他的母亲也不会有钱专聘一位塾师,作为儿子的家教。我们过去常常讲穷则思变。穷永远是相对的,真正意义上的穷人,想变也变不了。真正穷人面临的最大障碍,是温饱问题,温饱问题解决不了,想变也难。人只有从富人变穷了,家道中落,才会想到要变,要革命。鲁迅的父亲逝世不久,本家长辈集会商议,重新分配房产。在这样的重新分配中,孤儿寡母总要吃亏,鲁迅作为长子到场,看到分给自家的房屋又小又不好,在长辈的强迫下,也坚决不肯签字。那时候,尽管鲁迅还是个孩子,可是这点原则性已经有了。鲁迅后来写文章谈起这段往事,颇有感慨地说:

    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

    世人的真面目,绝不会因为家族情面,就会牺牲自己的利益。封建宗法社会的虚伪,是在家族幌子下人吃人,是吃了人不吐骨头。在今天的生意场上,我们常常会听说宰熟人。宰熟人,就是家族吃人的古风遗传。说白了,家族并不是什么好东西。认识到这一点,也就明白为什么中国的农村改革,最终不得不包产到户,户是家庭,而许多生产队,便是由家族组成。只要是由家族组成的东西,就好不了。从正反两方面来看,所谓家族,都有许多不可取的地方。家族往往意味着懒汉成群,意味着欺软怕硬,意味着闲言恶语,意味着大搞裙带关系和徇私舞弊。家族的彻底瓦解,是时代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

    另一方面,早年丧父,会使人们终身摆脱不了母亲的影响。这也是为什么鲁迅和王金发这些名重一时的人物,会成为骇人听闻的大孝子的根本原因。父亲不在了,母亲便成了唯一。鲁迅本姓周,取笔名鲁迅,其中鲁是母姓“迅”和“训”同音。对于鲁迅他们那一代人来说,孝道也许是硕果仅存的封建社会精华。为了孝道,鲁迅只得十分痛苦地和并不相爱的朱安女士结为夫妇,其理由只是不让自己的母亲不高兴。鲁迅把朱安女士当做是母亲送给自己的礼物,为了孝道,他必须好好地供养她。为了报答母亲,鲁迅活生生地和朱安过了20年没有任何爱情的夫妻生活。孤儿寡母相依为命,造成了鲁迅和王金发这些人性格上的早熟。王金发的孝道和鲁迅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王金发最后的悲剧,可以说与不愿意违背母命有关。王金发之所以成为王金发,与母亲的教育分不开,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他最终的惨死,也与母亲的教育分不开。过分的爱可以成为毒药,几乎所有谈到王金发的文章中,都提到了他的孝。这种孝,在用词上,可以称之为畏母。严母出孝子,孝是母亲恩威并重的结果。畏母,不能简单解释为胆小和怕,畏中间包含着崇敬,因此颇有些像西方人所说的恋母情结。

    蔡元培先生在民国六年为王金发母亲徐氏题字时,曾把她与为儿子刺上“精忠报国”的岳母相提并论。少年王金发没有因为顽皮而失学,也没有因为是独子而娇生惯养,最新的王金发研究成果发现,王金发不仅会写诗,而且还能写毛笔字和刻图章。书法和篆刻对于旧时代的文人来说,算不了什么本事,但是对于王金发这样的草莽英雄,便可以当回事说一下。在王金发短暂的生涯中,许多大事都和他母亲分不开。王金发参加推翻清朝的民族革命,不少书本上都说王母大义凛然,积极支持儿子的行动。最有力的证据,就是毁家卖田,资助儿子革命。王母显然是一个很了不得的女性,儿子闯了祸,清兵就要来抓了,她只是哭着说:

    汝未有后,宜远扬,汝两妇及三龄女孩,吾当送之外家,无妨也。惟家产也被汝用尽,旅费只怕不足耳。

    寥寥几句,一个革命老太太的形象跃然纸上,一个寡妇,含辛茹苦,好不容易把儿子培养成人,在这关键时刻,她没有惊慌,甚至比儿子还冷静,她首先想到儿子还没有留下后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尽管此时王金发已经25岁,娶了两个老婆,有个女儿已3岁,然而在老太太眼里,他仍然还是一个闯了祸的大孩子,况且只有个孙女儿,也继承不了王家的香火。她果断地安排好了一切。王金发投身革命,他的母亲跟着他东躲西藏,可没有少吃苦头。谢震所撰徐孺人行述中这样写着:

    孺人抱孙女银娥避居孙拗岭之绣云庵。银娥旋随母徐桂姑归外家,而季高次妻沈雄卿在绍兴被拘入狱,阅数月始释出。其后季高复返里,聚徒众于朱仙堂,孺人亲执欢。官兵来捕,季高奔上海,孺人亦偕雄卿于十二月间冒风雪奔赴之,寓同志杨侠卿家中,时孺人年四十有七矣。戊申年正月返嵊,售田得资,以供季高赴日本及雄卿在上海进学之学费,自往新昌明德庵诵经度日。乙酉年至绍兴隐修庵为人拜经,得钱以佐诸亡命者食用。庚戌秋,风闻以他事兵又来捕,乃奔杨望村之逢春庵,转入大觉庵。

    中国农村的老太太喜欢念佛,这真不是件坏事。纵观王金发母亲的一生,在不同的地方念佛修行,是其生活中的重要内容。王金发发迹以后,在上海的租界买了花园洋房,他自己声色犬马,花天酒地,豪赌冶游,没忘了在家中设一佛堂,专门雇了尼姑,陪老太太念经做佛事。没有比这更典型的中国式的孝子。王金发母亲似乎习惯凡事替儿子做主,她强迫他读书,督责极严,儿子才17岁,就为他娶了一个长他4岁的女人做媳妇,这个女人便是徐桂姑。王金发对母亲为自己娶的这个发妻一向不喜欢,因此一逮住了机会,年纪轻轻,就娶了个次妻沈雄卿。次妻就是小老婆。想想那个时候的人真有意思,上有老,下有小,中间还有两个老婆,王金发照样能革命。

    王金发一生敬重自己的母亲,只要是母亲的命令,便无所谓原则,无所谓是非。既然母亲跟着他吃尽了苦,他因此有一个非常朴素的念头,这就是应该很好地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孝削弱了他的革命意志,成了他自甘堕落的借口。当其他的革命者再一次流亡日本,继续从事倒袁的二次革命时,王金发竟以老母阻挠为由,赖在上海不走。王金发一生最大的错误,也许就是服从了母亲替他作的最后安排。这个最后安排,不仅让王金发的辉煌的名声毁于一旦,而且把性命也搭了进去。

    4

    王金发显然不是读书的料子,早在16岁的时候,他就参加了童子试。到了1903年,也就是科举制度被彻底废除的前两年,王金发已经21岁,奉母命再次去应试,这一次似乎有了些结果,王季高君行述说他“居然得一青衿”后人谈到王金发的学历,都说是秀才,其来由恐怕是因为“青衿”这个词。青衿是读书人的意思,能称得上读书人的,自然应该是个秀才。

    我总觉得王金发的秀才身份有些可疑。事实上,秀才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每当一个朝代到了没落之际,读书人就没有什么大用处。在清朝末年,凡有些思想的人,都不会把秀才的身份看得很重。有趣的是,王金发第一次参加童子试,名落孙山,碰巧鲁迅和周作人也参加了,很可能还在同一个考场。当时考场什么样的人都有,有白发苍苍的老头子,也有乳臭未干的毛孩子,要想重温当时县考的情景,只要去翻翻周氏兄弟的著作就行。所谓县考,通常要经过初试、府试,然后还有院试,三榜题了名,才能算合格的秀才。鲁迅和周作人显然要比王金发强一些,因为他们初试都及格了,只是可惜没有能再往前走一步。我怀疑王金发并没有顺利地通过三次考试,因为王金发前后两次参加科举,试题已经略有不同,前者是考八股,后者则是策论。所谓策论,和八股文相比,换汤不换药,不过多了些洋味,因此又叫洋八股。王金发是嵊县的乡下人,改考洋八股,显然不是他的所长。

    科举制度已经寿终正寝,考上考不上,算不了什么大事。在1903年,科举已差不多名存实亡,考上与否,对一个人的前途,并没什么太大的实际帮助。对于王金发来说,这一年的重要意义,不是参加县考,得了一“青衿”而是在县城结识了后来写王季高君行述的谢震。谢震又名谢飞麟,比王金发年长16岁,生于1867年,1923年2月,被当时的浙江督军卢永祥枪杀。和王金发一样,谢震也是嵊县以及浙江的辛亥革命名人。在王金发的战友中,谢震占有十分突出的地位。王金发一生中的许多重要活动,都和谢震有着密切的关系。王金发遇难一年之后,谢震所撰写的王季高君行述,无论是提供的第一手资料,还是其见解独到的观点,都成为后来研究王金发最具权威性的代表文章。

    在谢震为王金发所作的长篇传记中,没有提到王金发参加过乌带党。我不明白为什么偏偏会漏掉这一笔。有文章说,乌带党是浙江东南一带响应北方义和团而建立起来的义民组织,这观点显然不确。事实上,乌带党早在光绪十六年,也就是1890年就有了,它最初的领导人叫钱老八。1900年,王金发参加了乌带党,由于他孔武有力,又擅射击,很快成为该组织的重要领导人之一。不用讳言,乌带党是具有乱党性质的秘密组织,党众忽聚忽散,出没无常,劫富济贫,和老百姓心目中的土匪差不多。王金发的确是乌带党的首领,因为民间有“金发龙头”这一称呼,我们知道“龙头大哥”一般都是土匪头子。由于乌带党是秘密组织,因此在1903年,王金发具有非常有趣的双重身份。一方面,他是乱党,一旦真实身份暴露,便有杀头之罪;另一方面,他又是大清朝的顺民,在母亲的强逼下,竟然第二次参加了科举。

    不妨让我们重温一下1903年的历史,不妨想一想这一年,读书人都在想些什么,干些什么。这时候,鲁迅已去日本留学,并且愤然剪了辫子。科举这条路再也行不通了,读书人无路可走,只好乱闯。欧风东进,八国联军的大炮把旧中国原有的秩序,轰得七零八落。忽啦啦大厦倾,社会变化的节奏,突然变快起来,戊戌变法刚过去没几年,其变法的核心思想便显得陈旧不堪。提倡保皇的康有为,不久前还是新派人物心目中的精神领袖,然而时过境迁,说变就变,在激进的革命党眼里,此时已无可救药地堕落为老朽。革命、排满、民权、天职、自由、流血,成了最新最时髦的词语。

    可以这么说,在结识谢震之前,胸有大志的王金发,还处在一种茫然的状态。他既是不安分守法的乱民,又是孝顺母亲的乖儿子。虽然不满足现状,但是王金发并不知道出路在什么地方,因此只能徒有满腔的报国热情。年龄长于王金发的谢震则不一样,这是位地道的读书人,对时局有着相对清醒的认识。他无意追逐清朝的功名,当时正在嵊县主持东乡公学,以讲学宣传民族革命。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志同则道合,王金发和谢震认识以后,一拍即合,很快成了莫逆之交,正是在谢震的推动下,1904年,王金发等人组织创办了大同学社。大同学社的性质和乌带党有着本质区别,从表面上看,大同学社只是学术团体,研究一些学术问题,其实是网罗嵊县进步人士的大本营,有组织有纲领,起着把一大帮进步人士团结在一起的作用。结果也是这样,大同学社的绝大多数社员,后来都参加了光复会和同盟会。

    说到了1905年的王金发,就不能不提到当时浙江的另一位重要人物徐锡麟。徐锡麟不出场,王金发的故事便没办法往下说。结识谢震,使得王金发往前大大地走了一步,他不再是无方向的孤军奋战。嵊县的革命者已经结成一个小团体,但是他们还需要再往前走一步,和全国的革命党人联合在一起。他们需要一个有着更远大理想的人来引导他们。换句话说,他们需要一名领袖。这个人就是徐锡麟。

    第二章

    1

    要谈徐锡麟,同样得从鲁迅说起。徐锡麟和鲁迅是绍兴同乡,都是日本留学生。鲁迅在1902年去日本留学,徐则比他晚一年。近代中国和日本的关系,是剪不断、理还乱。19世纪末20世纪初,大批青年人都渴望出国留学,欧美毕竟太遥远,一衣带水的日本成了走出国门最佳去处。由于文化传统相近,许多中国人想学习西方,走捷径的最好办法,就是向日本人学。在学习西方方面,日本人要比中国快,也比中国人彻底。中国的百日维新失败了,日本人的明治维新却十分成功,因此日本无形之中,既是中国人的学习榜样,也成为中国维新人士的避难地,成为酝酿一场新革命的大本营。有识之士纷纷蛰居日本,在这里韬光养晦,中国近代史上几乎所有的著名人物,如康有为、梁启超、孙中山、黄兴、蔡锷、章太炎、蔡元培、陈其美、陈独秀、李大钊、蒋介石、汪精卫,都有过在日本的经历。1905年,同盟会在日本宣告成立,这意味着有二百多年历史的大清朝,就要被在日本的中国英华们送进坟墓。

    让我们把时间向后拨一下,从王金发和徐锡麟相识的1905年,直接跳到1907年。这一年,在日本东京的一家客店里,挤满了各式各样的中国的留学生。清早起来,这些身在异乡的学子,寂寞无聊,第一件大事,不是争先恐后去上厕所,而是抢着看报纸。他们所看的报纸,多是朝日新闻或读卖新闻,要不就是专登社会小道消息的二六新闻。看完了报纸便议论,有什么好玩的事,就议论什么,说着说着,很可能就吵起来。那时候的鲁迅,也是这些好斗的留学生中的一员,有一天,他看见一条从中国来的电报,赫然登在报纸的头版上:“安徽巡抚恩铭被joshikirin刺杀,刺客就擒。”

    鲁迅大吃一惊,正怔着,报纸已经被别人抢去了。消息立刻在留学生中传开,人们开始研究这洋文注音的刺客究竟是谁,很快便弄明白是指徐锡麟。根据大清朝的法律,刺杀巡抚当然是大罪,果然不久,又传来徐锡麟被凌迟致死的消息。听了让人最震惊的是,恩铭的亲兵竟然挖了徐锡麟的心脏,当做菜肴炒了吃,而且那味道大约不坏,不仅是吃了,而且吃得干干净净。是可忍,孰不可忍,来自浙江的学生尤其激动和愤怒。于是立刻召开同乡会,吊烈士,骂满洲,一个个情绪激昂。会上分成了两派,一派主张打电报到北京,痛斥清政府的无人道;另一派觉得人死都死了,没必要多此一举,发什么狗屁电报和清政府理论。

    大家都觉得自己有理,也确实都有道理,各不相让。在范爱农里,鲁迅把自己说成是主张发电报,而范爱农偏和鲁迅作对,鲁迅说甲,他便说乙,鲁迅赞成发电报,他就极力反对发电报。两个人好像有仇似的,都有些意气用事,你一句,我一句,脸红脖子粗地抬起杠来。大家都是绍兴人,绍兴这地方专出能说会道的刑名师爷,既然是争论,就各不示弱,谁也不让对方占上风。鲁迅那天显然是动了肝火,发自内心深处地感到愤恨,因为他知道这范爱农,是徐锡麟的学生,学生当然应该以维护自己的先生为天职,自己的先生被杀了,结果连打一个电报都害怕,真是太不像话。

    从此我总觉得这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天下可恶的人,当初以为是满人,这时才知道还在其次;第一倒是范爱农。中国不革命则已,要革命,首先就必须将范爱农除去。

    范爱农从来就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他所以能够在中国近代历史上,留下自己的名字,和鲁迅写的那篇著名散文范爱农有关。这篇文章被广泛编入各种各样的教材,从中学语言的课本,直到大学学习散文创作的辅导读物。范爱农之留名是小人物沾大人物光的典型例子。不过有一点,怕是许多读范爱农的人不会明白,这就是文章中的鲁迅,和现实的鲁迅并不是一个人。前者只是虚构,事实是,鲁迅也是坚决反对给清政府打电报的人员之一,在这一点上,和范爱农并没有矛盾。主张给清政府打电报的是保皇党,这些人曾被鲁迅狠狠讥笑,甚至写诗嘲弄,因为他们认为即使猪被杀,也应该悲哀地叫上几声。鲁迅在写范爱农一文时,耍了一个小小的花招,为了便于突出矛盾,叙述起来生动一些,他故意变换角色,让自己处在了保皇党的位置上,这是典型的小说笔法。不管怎么说,那天集会上,他和范爱农的确老是吵。小说家的游戏,常常会使一般读者受骗,有时候,甚至会让专家学者也上当,由郭绍虞先生题封面,复旦大学领衔主编的洋洋50多万字的鲁迅年谱上,就把鲁迅称之为“坚决主张发电声讨清廷杀害革命者的滔天罪行”不知道这么一表扬鲁迅,反而把鲁迅推到了他最讨厌的保皇党一边去了。

    辛亥革命成功以后,鲁迅在故乡绍兴,偶然碰到范爱农,时过境迁,又一次回忆起当年争吵的往事,不禁哑然失笑。两人找地方喝酒,或许就在咸亨酒店,两碗家乡的黄酒下肚,鲁迅问范爱农,在日本东京的同乡会上,既然大家的意见一致,为什么总是和他作对,吵个没完。范爱农也不否认,说自己当时有些看不惯鲁迅,看不惯,当然要作对。鲁迅摸不着头脑,范爱农便重提了一段旧事,原来当初到日本的时候,鲁迅去接他们,表情冷淡,动不动就摇头,很有些看不起他们的意思,而范爱农这样初到日本的“乡巴佬”最忌讳被人看不起,因此就结下了仇。有关范爱农他们刚到达日本横滨时的情景,鲁迅在范爱农里有着生动的记载:

    汽船一到,看见一大堆,大概一共有十多人,一上岸便将行李放到税关上去候查检,关吏在衣箱中翻来翻去,忽然翻出一双绣花的弓鞋来,便放下公事,拿着仔细地看。我很不满,心里想,这些鸟男人,怎么带这东西来呢。自己不注意,那时也许就摇了摇头。检验完毕,在客店里小坐之后,即须上火车。不料这一群读书人又在客车上让起坐位来,甲要乙坐在这位上,乙要丙去坐,揖让未终,火车已开,车身一摇,即刻跌倒了三四个。我那时很不满,暗地里想:连火车上的坐位,他们也要分出尊卑来

    也难怪鲁迅生气,连“鸟”这样的脏字眼都骂了出来。我们都知道,鲁迅是有脾气的人,他的文风不失尖刻,用粗话骂人并不多。中国留学生在国外屡屡被人看不起,本来就憋着一肚子不痛快,而男人头上的长辫子,女人的一双三寸金莲似的小脚,在已经身居国外的留学生眼里,那简直就是国耻。这些同乡们也太不争气,刚到日本,就被翻出一双女人的绣花鞋来示众,活活地丢中国人的脸。鲁迅这一生气,脸色自然不好看,而且还摇了头。摇头是无意的,刚到日本的范爱农却记在心上了,他气量不大,逮着了机会,便和鲁迅过不去。

    事情一说穿,大家都觉得自己有些可笑。鲁迅有些想不明白,说中国人到了东京,害怕别人耻笑,女人就算是小脚,也得假装大脚,带着那绣花鞋,又有什么用。范爱农说,他才不管它有用没用呢,反正是师母的,说让带,就带了。范爱农的话,顿时让鲁迅感慨万分,无话可说。所谓师母,就是徐锡麟的夫人王振汉。提到她,自然会想起已经作古的革命先烈徐锡麟。徐锡麟在当时是让大家一想到就不能不肃然起敬的人物。想到徐锡麟,鲁迅立刻就想到自己当初的无知,并为此感到深深的惭愧。事实上,当初那十多个让他看了生气和摇头的同乡,并不是等闲之辈,用“鸟男人”来称呼实在不妥,要知道这些人大都是革命党人,他们追随徐锡麟来到日本,其目的是为了推翻清王朝。鲁迅在范爱农一文中,用很感慨的笔调,点明在这些人中间,既有后来在安徽战死的陈伯平烈士,被害的马宗汉烈士,还有好几个人被清廷抓起来打入黑狱,直到革命成功以后才恢复自由。

    和这些人比起来,鲁迅不能不感到自责。按说咸与维新,鲁迅也有一些可以吹嘘的革命经历。他参加过光复会,和光复会的领导人有些熟悉。有许多材料,说鲁迅在日本曾参加过同盟会,虽然鲁迅自己没有说过这样的话。我查过冯自由的革命逸史,上面附有同盟会成立最初三年的会员名单,在19名浙江籍人士中,没有鲁迅的名字,不仅没有鲁迅,甚至也没有同盟会中大名鼎鼎的徐锡麟,没有大名鼎鼎的陈其美,没有我这篇小说的主角王金发。此会员名单的真实性不用怀疑,但是显然有差错,至少说明当时有些马虎。这马虎当然也和当时的白色恐怖有关。革命成功以后,仅凭自己是同盟会会员,便可以大肆吹嘘一通,但是在革命成功之前,这可是掉脑袋的罪名,名单若是落在清廷手里,捕快按图索骥,后果将不堪设想。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除了这个粗疏的前三年会员名单之外,后来四年的详细名单,都非常令人遗憾地被销毁了。

    再也没有什么比冒充同盟会会员更容易的事了。鲁迅所以不曾说自己是会员,和后来有太多冒名的招摇撞骗有关。同盟会本身有其不严谨的地方,它的成员大多来自兴中会、光复会和华兴会,作为光复会成员,鲁迅理所当然地可以算做是同盟会会员。但是鲁迅羞于写文章讲述自己的革命历史,他觉得自己的革命历史没什么可说的。和那些功名显著的革命党人相比,鲁迅的作用实在微乎其微。他对日本友人增田涉说过,革命党人曾令他去暗杀,他犹豫了一下,说:“我可以去,去了可能会死,我死了,丢下母亲,怎么办?”面对鲁迅这样的孝子,革命党人很失望,只好说:“你既然担心死后的事,就不用去了。”鲁迅坦率地承认自己不是真正的革命者,许广平在回忆文章中,记录了鲁迅曾说过的这样一段耐人寻味的话,鲁迅说:“革命者叫你去做,你只得遵命,不许问的。我却要问,要估价这事的价值,所以我不能做革命者。”

    2

    鲁迅在范爱农一文中,不仅变换了自己的角色,而且有一个最大的疏忽,这就是竟然没有提到,在他去横滨码头接同乡的十多人中,有王金发。由于王金发在范爱农的后半部分,屡次被当做一个重要人物提到,鲁迅不提他在自己所接的人当中,是有意遗漏,还是真的不知道,这一点有待于新的史料证实。根据目前的史料,王金发在这十多人中,应该确凿无疑。这十多人,可以查出名姓的是,徐锡麟的侄子徐学舜、弟弟徐学麒,以及龚味荪、陈魏、陈伯平、马宗汉、沈钧业、沈乐年、范爱农、王金发。说起来真可笑,我要写的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孔武有力、性顽梗好弄的王金发,竟然也会是鲁迅感到生气的“鸟男人”之一。

    前面已经说过,因为有了大同学社,嵊县的革命党人已经组织起来,但是格局很小,仅限于在小小的嵊县范围内。这时候,徐锡麟突然出现了。他的出现,使原来很小的格局一下子打开了。全国范围内的反清秘密活动,已经有了长足的进展,新的大联合正在酝酿。1905年初,作为光复会的重要人物之一的徐锡麟秘密来到嵊县,他此行的目的十分简单,就是招兵买马。这次秘密来访的结果显然很让徐锡麟满意,事后他对知友说:“游历数月,得俊民数十,知中国可为也。”俊民数十,这数十人中间,当然王金发是很重要的一名成员。

    由于徐锡麟的缘故,王金发参加了光复会。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真不要小看了区区数十人,几年以后,东南数省乃至全国,闹得天翻地覆,就和这几十人的功劳分不开。在境界上,徐锡麟比谢震更高一层,对于王金发来说,谢震只是益友,徐锡麟则是良师。1979年版的辞海上,关于徐锡麟的词条是这么撰写的:

    徐锡麟(18731907)近代民主革命烈士。字伯荪,浙江山阴(今绍兴)人。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游历日本。次年在上海参加光复会。1905年在绍兴办大通学堂。倡体育,讲武事,以积蓄革命力量。次年,为在清政府内进行革命活动,捐资为道员,赴安徽试用,任巡警处办兼巡警学堂监督。1907年与秋瑾准备在皖浙两省同时起义。7月6日在安庆枪杀清巡抚恩铭,印发光复军告示,率巡警学堂学生攻占军械局。起义失败,被捕后英勇就义。

    辞海上的人物词条一向言简意赅。当我们对徐锡麟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以后,再进一步的描述便容易得多。1905年初,徐锡麟在上海有一个阔亲戚叫许仲卿,此人也是光复会会员,捐了5000大洋给徐锡麟。许家在上海南京路这一黄金地段上,无意中置了10亩地皮,上海市区迅速发展,地价飞升,他们家顿时成了巨富。徐锡麟以绍兴各学校兵式体操需用为理由,用这笔钱在上海购买了后膛九响枪50支,子弹2万粒,经绍兴知府熊起蟠批准,领了公文护照,明目张胆堂而皇之地经杭州,过钱塘江运回绍兴。这批枪支弹药是革命的本钱,有了本钱,以后的事情就好办了。

    王金发积极参与了创办大通学堂的工作。徐锡麟是创始人,王金发既协助创办,同时也是第一期学员。大通学堂的全名,是“大通师范学堂”师范两个字带有明显的掩护色彩,因为这样可以麻痹清廷的耳目。在课目设置上,特设“体操专修科”公开招收各府各县的俊民入学。在第一批学员中,嵊县那二十几人成为骨干,王金发因为会射击,又当学生,又当教师。大通学堂在同盟会成立的第二个月,在绍兴古贡院豫仓正式开学,它很快成为培养革命人才的摇篮,成为联络会党的秘密基地,为浙江安徽两省输送了一批又一批高质量的反清志士。那时候的学制,不像现在以学年计算,而是一期接着一期短训速成班的形式。到了这一年的冬天,大通学堂办得轰轰烈烈之际,王金发又追随徐锡麟去日本学习军事。

    辛亥革命前,既是一个最黑暗的时代,同时也是浪漫主义大放异彩的年代。在这一代反清义士身上,充满着革命的浪漫主义精神。徐锡麟创办了大通学堂以后,光复会的领袖们很快又产生了一个新的念头,这就是通过捐官,出国去日本学军事。所谓捐官,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花钱买个官当当。于是徐锡麟的那位阔亲戚许仲卿,又一次为革命作了巨大贡献,他在捐了5000大洋买枪后,又拿出4。5万大洋,供徐锡麟等买官出国。有钱能使鬼推磨,清朝廷糊涂,日本人也糊涂。徐锡麟捐的官是道台,相当于今日的厅级待遇,陶成章低一级,捐官知县,是处一级,王金发更低,是都司衔,算是科级干部。徐锡麟和陶成章填了步兵科,王金发则是填的体操科,大约是钱花少了,级别太低的关系。

    花钱捐官听起来总有些骇人听闻。通常情况下,见到这个词,首先想到的就是腐败。类似的故事,在晚清谴责小说中常常可以见到,前不久,中央电视台的东方时空节目,还报道过山西某县长卖官一事,有人买,才会有人卖,反过来,有人卖,自然也会有人买。王金发等当时的捐官,究竟怎么回事,现在已经弄不清楚。不过他们的行为,多少也能让我们明白另外一些事,花钱捐官,不一定都是坏事。关键牵涉到了一个根本的问题,这就是为什么当官,动机是什么。

    捐一个知府要多少银子,这个资料或许可以查到。扬子晚报今年3月17日“收藏沙龙”这一版上,曾刊登了大书法家伊秉绶的“捐官执照”大约是旧的关系,加上制版时又缩小了,从照片上看,只能看到题头的“户部执照”四个大字。好在配有文字引文,其内容如下:

    户部为请

    旨事据新授广东知府伊秉绶遵例捐银叁佰玖拾两,准予加叁级。所捐银两于嘉庆肆年贰月贰拾日付库收讫,相应发给执照,以杜假冒。

    300多两银子可以加三级,扣除了手续费,差不多100两银子一级。我一向很喜欢伊秉绶的字,他的隶书刚直不阿,写匾,写对联,都十分耐看。看到了这个捐官执照以后,最初的感觉,是伊秉绶有些对不住我,他怎么可以这样做人。转念一想,他不当官,说不定就写不出这么好的字来。并不是什么人都善于走进考场,手里真有钱,花银子混个功名,和发愤读死书参加科举,也没什么本质的不同。还是那句话,手段有时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目的和结果。做了官不贪赃枉法,就是好官,做了官,能写一手好字,仍然是好的书法家。这就好比王金发等人,为革命而捐官,没什么不光彩的。

    毫无疑问,捐官去日本的王金发,在这一年认识了鲁迅。范爱农对鲁迅最初的印象是反感,王金发会怎么想,不得而知。他是个莽男子,也许根本就没注意到鲁迅不住地摇头。到了日本以后,王金发立即进入大森体育学校。关于王金发在日本的经历,几乎所有的文章都谈到,但是失之笼统。谢震王季高君行述上写着:

    金发入大森体育学校,乃至试验成绩,竟以第一人高标毕业,谈者皆荣之,以大森体育会学员甚夥,非可以侥幸成名也。

    至于王金发是不是真的第一,现在恐怕很难找到第一手资料,反正所有的文章上,目前都是这么写的。认真想一想,王金发得第一也没什么了不起。当时的体育和今天并不一样,据考证“体育”一词也是从日本引起的,再往前追究,这词最早出现在法国卢梭的爱弥儿一书上,意思是身体的教育,身体的教育形成了“体操”这一练身体系,1868年,日本从欧洲引进了体操,10年以后,一个叫做ài藤镇三的人正式使用了“体育”这两个字。那时候反正没有版权,何况日本人的文字,本来就是从中国偷去的,留日学生毫不客气地把“体育”的称呼带回国。1902年前“体育”这个专用词开始出现在中国的报刊上。那时候的体育,与我们今天在运动会上所见到的大相径庭,概括地说,就是骑马射击,列队出操。

    在当时的年代,中国留学生能够在国外取得优异成绩,有很多现成的例子。中国人并不是真的笨,我们所以常常不如别人,不是天生不行,而是后天的功夫不够。很多人在中国这个大环境里,默默无闻庸庸碌碌,一旦出国,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小环境里,学习条件也未必见得好,反而大放异彩。譬如同样是去日本学军事的蒋百里先生,出国前,他是个体态清癯弱不禁风的文化人,可就是他,在1905年毕业时,却获得了步兵科第一名。根据日本军部规定,士官榜首由天皇赐刀,这是日本人极以为荣的事,多年来,非日本学生莫属,可是蒋百里硬是靠自己的努力获得这一殊荣。王金发荣获大森体育学校第一名,得到什么嘉奖不得而知。究竟还能不能找到这所学校,恐怕也让人怀疑,大森体育学校自然不能和堂堂的士官学校相比,再好也只能算中等专业学校,因为从学制看,王金发只读了半年就毕业,仍然是速成学校性质。

    3

    王金发是在1906年夏秋之际回国的,虽然只有半年多时间,然而好歹也算是学成归国了。我怀疑他的日本话可能还不太会讲。徐锡麟早在1903年就去过日本,这次率王金发等再赴日本,其目的也不在好好读书,而王金发早就被证明不是读书种子。那时候的留学,也实在太方便了一些,作为辛勤的职业革命家,徐锡麟不仅奔走在浙江上海安徽一带,甚至频繁来往于中国和日本之间。此次率领众弟子到日本,徐锡麟待了还不到半年,就又回到中国。章太炎因为苏报案,被判了三年徒刑,关在上海租界洋人的监狱里,到这一年的六月刑满出狱,在出狱前,徐锡麟曾去监狱看过他,这说明六月以前,徐锡麟便已回国。王金发回国的确切时间,当然是暑假以后,很多书上都说在7月到8月之间。

    王金发归国以后,正式担任大通学堂的体操教员,也就是说当体育老师。在本世纪初,体操和体育是两个经常混淆的词,直到1922年,北洋政府颁布新学制,正式使用“体育”这个词,学校的“体操”才一律改为“体育”课。前面已经说过,由徐锡麟一手创办的大通学堂,已经成为培养反清志士的基地,而作为体育教师的王金发,其实就是军事教官。科举制度废除了,新式的学校像雨后春笋一般涌现,而学校的新和旧,和有无体操课大有关系。自从戊戌变法失败以后,年老的慈禧太后,对一切和新沾边的事物都带有恐惧。如果清政府能想到体操课潜在的危害性,肯定会禁止开设这门课。在那个特定的年代里,甚至鲁迅这样的文人,也经常穿着白色的柔道服装,拼搏和摔打在日本的柔道馆里。由于20世纪初,是中国最虚弱的年代,因此强国梦几乎激励着每一位有识之士。体操课和强国梦名正言顺地联系在一起。说起来都让人不敢相信,国家越是弱,民心越是强,在这时期最流行的竟然是军国民教育。不仅民间在做强国之梦,甚至朝廷也不切实际地陷入幻想中。

    1906年4月,清政府钦定的教育宗旨为“忠君、尊孔、尚公、尚实、尚武”其中尚武精神是军国民教育的核心。它给了体操课大为发展的好机会。尚武就是全民皆兵,学校拥有真枪实弹已不属于非法,骑马,射击,健强体魄,成了重要话题。世界之力在于武力的思想,已渗透到了民间,不妨重温一首当时的儿歌:

    二十世纪地行星,煌煌童子军。

    小锣小鼓号,黄龙飞舞小旗旌。

    哥哥华盛顿,弟弟拿破仑。

    心肝虽小血白热,头颅虽小胆不惊,

    进行进行!小人小马武装神!

    二十世纪天演界,不竞争,安能存。

    脚踢五大洲,气吞东西球。

    将军飞将军,谁云孺子不知兵?

    爱吾国兮如亲,吾爱群兮如身,

    万岁万万岁,伟哉吾军人!

    这是流行于1905年的儿歌。在这样昂扬的歌声中,我们不难想象当时的一名体操教员,是多么的威风和神气。儿歌是孩子们唱的,流行于当时青年口头的却是中国男儿,开头就铿锵有力:

    中国男儿,中国男儿,要将只手撑天空。

    睡狮千年,睡狮千年,一夫振臂万夫雄。

    煞尾却是:

    古今多少奇丈夫,碎首黄尘,燕然勤功,

    至今热血犹殷红。

    乱世出英雄,时穷节乃现。这一年,王金发24岁,风华正茂,意气昂扬。新学势不可挡,清政府做梦也不会想到,正在兴起的一切带有“新”字样的事物,都在悄悄扮演掘墓人的角色。新军,民团,学生,这些和枪多少有些联系的组织,在后来的辛亥革命中,都起着不可埋没的作用。我曾见到过一张摄于1906年日本的照片,照片上方写着“徐伯荪马xx陈伯平君回国留别纪念,丙午秋摄于早稻田”这张照片足以证明我前面引用的材料有疏漏,因为照片上还有王金发,这张照片可以确证他当时还在日本,也就是说,王金发回国的日期,还可以往后推迟几个月,而徐锡麟既然6月份已经回国,说明在秋天,他又一次去了日本,不过这次的时间更短,在这一年的12月份,徐锡麟便赴皖就任陆军小学堂会办。

    这张照片恐怕是现在所能见到的王金发的第一张照片,因为在日本拍摄,又都是革命党人,自然是剪了辫子。大多数人都是日本式的短头发,唯有王金发剃了锃亮的光头。在清朝,剪辫子几乎和准备掉脑袋是同义词,因为有了留学生这块招牌,清政府对剪辫子只好睁只眼闭只眼。当时剪辫子的压力主要来自民间,朝廷放过了,老百姓心里却有疙瘩。根据二百多年来形成的习惯,男人的一根长辫子是命根子,如果没有了辫子,那罪名往小里说,是偷了人家的女人,因为民间捉住奸夫,第一个惩罚就是立刻剪去他的辫子。往大里说,便是里通外国,便是汉奸。因此留学生回国,首先要做的,是在上海买一条假辫子。

    我想象王金发的性格,大约是懒得去戴什么假辫子,围观就围观吧,别人在他背后指指戳戳,就让他们说个够。大通学堂是王金发的母校,虽然建校只有一年多,由于它的办校宗旨在于培养革命人才,这个学校的气氛显然和别的地方不一样。到了这一年的冬天,大名鼎鼎的女侠秋瑾因母丧从上海回故乡绍兴一游。不久,大通学堂便公举她主持校务,请帖由王金发亲自送去。我怀疑这是事先策划好的,因为在这之前,王金发曾替徐锡麟送一封密信去过上海,很多文章都认为这次送信是王金发和秋瑾认识的开始。密信的内容已不得而知,根据推想,徐锡麟是要她主持大通学堂。

    在上海的初次见面,秋瑾显然给王金发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当时,秋瑾因为试验炸药,不慎爆炸伤手,正匿居在挚友吴兰石家中。革命友谊重如泰山,尽管是初次见面,秋瑾盛情款待了王金发,酒过三巡,秋瑾离席抽倭刀而舞,害得并不擅长舞文弄墨的王金发诗情大发,为此还留下了纪事诗,其中有两句常被人引用:

    莫道丈夫尽豪侠,

    英雄还让女儿占。

    女侠秋瑾在王金发的革命生涯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王金发追随徐锡麟参加革命,徐锡麟是他的恩师,如果说王金发在精神上还有一位老师的话,这就是秋瑾。秋瑾主持大通学堂,她和王金发有着双重的领导关系,既是校长和教员,又是“革命党人”的上下级。1907年5月,秋瑾在绍兴的和畅堂故居,召集浙东会党骨干密谋创组“光复军”推举在皖的徐锡麟为“首领”秋瑾自任“协领”首领和协领相当于正副司令。以“光复汉族大振国权”八个字为编制代号,下辖八个军,王金发被任命为分统,其头衔相当于一个军长。光复军有三四万之众,其中仅嵊县一地就有近万人。

    光复军原定在7月6日这一天,在浙江安徽两省同时起义。不料浙江的武义和金华等地泄密,党人死难,牵涉到大通学堂,起义的日子不得不推迟到7月19日,即阴历六月初十。到了7月6日这一天,徐锡麟在安庆刺巡抚恩铭起义失败,以身殉难,又一次牵涉到大通学堂。霎时间,白色恐怖笼罩,各种传闻谣言,扰得人心惶惶。7月2日,王金发按照事先的约定,从嵊县来到绍兴,秋瑾知事已不可为,对他说“风声不好”让他速离绍兴。王季高君行述这样写着:

    绍兴郡守贵福,以浙省兵来围捕大通,又分一支袭嵊公局,盖恐金发或在此也。时金发适在校,欲谋抵敌,秋侠以已系女人,毫无证据,即被捕也无妨,而催金发速行,与竺等为后图。金发不从,促之再四,声色俱厉,金发不得已,逾墙远遁。

    这是一个颇具戏剧性的场面,不过“逾墙而遁”可能不确。因为事实是,清兵在第二天,才开始对大通学堂围攻,当时的情况虽然紧急,王金发完全有足够的时间,从学校的大门走出去。在后来的围攻中,一些学生仅仅为了等逃亡费,没来得及走,结果壮烈殉难。显然,大通学堂的师生,对当时的时局还存在着不切实际的幻想,并且为这种幻想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好在王金发已经逃之夭夭了。他走了以后的次日,也就是7月13日下午,秋瑾不幸被捕,从容带缧绁去,见了绍兴郡守贵福,只留下七个字的口供“秋风秋雨愁煞人”于7月15日凌晨英勇就义。

    4

    戊戌变法失败以后,康有为梁启超仓皇逃命,有人劝谭嗣同赶快走,谭嗣同平静地说:“世界上凡变法,都要死人,中国还没死过,就从我开始。”戊戌只是变法,死了以谭嗣同为代表的六君子。王金发他们这一代人进行的是革命,死的人自然应该更多,更悲壮,更可歌可泣。从1907年徐锡麟刺杀恩铭起义失败,一直到辛亥革命成功,革命党人就没有停止过牺牲和暴动。清王朝已经寿终正寝,但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清王朝并不会自己退出历史舞台。继徐锡麟秋瑾取义成仁不久,1907年9月,同盟会员王和顺等在钦州廉州防城三地起义。12月,同盟会员黄明堂等率部在镇南关起义,孙中山和黄兴等亲临前线督战发炮。到了次年的3月,黄兴率领由华侨组成的“中华国民军南路军”再次发动钦州廉州起义。4月,黄明堂王和顺又发动云南河口起义。11月,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相继驾崩,混入新军的光复会员熊成基在安庆率马营和炮营起义,这是新军起义的开端。

    1911年4月的广州黄花岗起义,事后殓收烈士遗骸,共72具,因此史称“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后来陆续查明还有14名烈士,也就是说,实际烈士应是86名。没有一代人的流血牺牲,就不可能推翻清朝王朝。重温这一段的光辉历史,不妨重读一下鲁迅小说药,小说写一个父亲为了给儿子治痨病,让他吃人血馒头。这人血,是一个叫夏瑜的革命者的鲜血。夏瑜虽是男的,但显然是在影射秋瑾,因为夏和秋,瑜和瑾,都沾得上边。我们习惯于把革命者的流血牺牲,看做是由于统治阶级的残暴,所以我们习惯于在事后讴歌先烈,控诉统治阶级,却轻易放过了人民群众的麻木。其实革命者抛头颅洒热血,愚昧的人民群众吃人血馒头,这常常是最残酷的事实,而我们自己很可能就是那些吃人血馒头的人。

    秋瑾英勇就义,王金发成了清廷通缉的逃犯。徐锡麟被凌迟处死,秋瑾是怎么死的,也许是砍了脑袋,只记得她提出过要求,自己死了,不得剥她的衣服,由此可见,女人被杀,弄不好还有掉脑袋之外的另一番羞辱。现在已经没办法查出来,王金发在什么时候知道秋瑾被杀的消息。他或许想到过要救秋瑾出来,劫狱或者劫法场,但是事情发展之快,根本就没有这种可能。当时没有电视,他自然也是看不到报纸的,唯一能感觉到的,就是事情越来越严重,形势越来越不利。他不得不仓皇逃命,躲一天是一天。王季高君行述上说:

    棘荆遍地,亲友闭门,昼伏夜行,逾溪陡岭,囊金已尽,本境未离,漂母不逢,浣女无迹。芦中人其真穷矣!相从者有何策哉!乃择向之与秋案有关,及目金发为匪屡去禀官吏之绅富家,强行索借

    鲁迅说王金发出身于绿林大学的说法,曾被许多文章广泛引用。所谓绿林大学,是当强盗的客气说法。毫无疑问,亡命之中的王金发,成了不折不扣的强盗头子。嵊县是越剧的发源地,听过越剧的人,一定有委婉动听女人气十足的印象。有一点让人想不明白,能够出此软绵绵曲调的嵊县,却同样是强盗的发源地。在浙东一带,民风属嵊县最为强悍,嵊县强盗作为商标,与绍兴的黄酒杭州的张小泉剪刀一样著名。不妨解释一下“嵊”这个字的确切含义“嵊”由“山”和“乘”组成,古时候“一车四马”称之为乘,因此就有“四”的意思,嵊表示四面有山,意味着杀人越货之后,往什么方向逃跑,都可以逃之夭夭,躲在山深不知处。自从明亡于清以后,几百年来,嵊县的强盗就没有真正地绝迹过,王金发武功高强,一身是胆,落草为寇,占山为王,对他来说,算不了什么难事。他曾经是乌带党的头目,再干土匪,大有重操旧业的意思。不过,盗亦有道,做强盗的并不意味着一定做坏事。据史料记载,王金发之为匪,从不扰民。这里的“民”自然是指穷人。

    王季高君行述中说,王金发向富户强借财物,往往以四分之一散发贫民,四分之一自己用,剩下的接济党人机关。由此可见,做了强盗的王金发,仍然和革命党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联系。徐锡麟和秋瑾主持的皖浙起义失败,清政府缇骑四出,到处捉拿革命党人,不但没有吓坏了王金发,反而成全他过了一把梁山好汉式的英雄瘾,当了一回中国的罗宾汉。尽管王金发只做了半年的强盗,他在浙东留下的传说,已经数不胜数。再也没有比强盗的传说,更能深入民心。譬如说在途中遇到了“饥饿垂毙者”王金发把身上仅有的600文钱,统统掏出来给了他,自己却和同伙整整饿了一天,这600文钱是抢来的衣服卖的钱。又譬如某乡有一位节妇,被村中恶霸逼嫁,此事让王金发听说了,他怒眦欲裂,率领手下在途中拦截,痛鞭恶霸,然后送节妇归家。

    王金发的名声,正是因为他做了半年的强盗,才大增特增。民间老百姓难免一种小孩子心理,小孩子最喜欢玩的游戏是“官兵捉强盗”有时候成年人对强盗的传说,要比对革命党更有兴趣。如要说王金发追随徐锡麟去日本,只是他辉煌的传奇生涯开始,那么他一度为匪,占山为王,则是他的传奇乐章的深入。在这之前,他根据徐锡麟的安排去做,后来又听从女侠秋瑾的指挥。徐锡麟和秋瑾殉难了,王金发顿时失去了革命的方向。白色恐怖日趋严重,革命陷入了短暂的低潮时期,和党人的联络中断了,作为清政府到处缉拿的重点对象,王金发屡屡陷于十分狼狈的境地。当土匪自然有充分自由的一面,但同时也有非常艰难的一面。并不是所有的穷人都会站在“匪”一边,恰恰相反,除了特别了解王金发的人之外,大多数穷人很可能会去向官府告密。事实上,王金发不止一次陷入困境,为了逃命,他不得不率部逃入深山。秋去冬来,天寒地冻,加上官府的追捕更加严了,王金发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

    正当王金发走投无路之际,远在日本东京的孙中山,发出了指示:“秋瑾虽已捐躯,火种依然存在,毋忘我浙东受难同志。”1908年春,革命党人浙江的另一位领导人陈其美,从日本风尘仆仆回国,为了重点浙江反清的革命烽火,再聚光复会旧人,陈其美多次派人密赴嵊县。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个叫做杨侠卿的同盟会员终于找到了王金发。于是王金发再次和革命党人取得了联系,脱身去了上海。手下人如何安排,史料上没有留下记载。王金发是大孝子,临行,没忘了带上自己的老母,还有他第二个老婆沈雄卿。

    5

    现在,不打岔说一说陈其美,又很难继续往下叙述。陈其美是蒋介石的恩师,没有他,就没有后来的蒋介石。陈其美介绍蒋介石参加了同盟会,在辛亥革命起义中,蒋介石和王金发,是陈其美手下冲锋陷阵的两员得力大将,因为陈其美的关系,蒋介石终于获得了紧随孙中山左右的机遇,这机遇使得他得到了孙中山的重用,青云直上,最后成为国民党中的第一号人物。国民党中著名的“二陈”即陈果夫和陈立夫,是陈其美的侄子,这“二陈”在后来一再被蒋介石重用,显然和蒋的报恩思想有关。1916年,陈其美在上海被袁世凯派人刺杀身亡以后,蒋介石曾将其尸首搬到自己家里入棺成殓。当时孙中山也在上海,亲临现场吊视遗体,抚尸大恸。由此可见陈其美和蒋介石,陈其美和孙中山的关系,非同一般。

    浙江籍革命党中,由于徐锡麟和秋瑾已经殉难,老资格的革命党人中,应该是章太炎、蔡元培、陶成章和陈其美四大将,前三人都是光复会员,是光复会的创始人之一,然而其中章太炎和蔡元培文人气太重,是文化名人,不擅搞暴力革命,陶成章不一样,他是光复军的领导人,有一个咄咄逼人的绰号叫“焕强盗”陈其美似乎没有参加过光复会,他直接参加了同盟会,从资历来说,陈其美要比这三位低一些,然而其功劳,却在三位之上。陈其美是革命后的第一任上海都督,在光复上海,光复杭州,组织江浙联军攻打南京等历史事件中,有着不可磨灭的特殊贡献。孙中山曾说过:“陈君为吾党健者,第一次革命,于沪上握东南之锁钥,其功最大。”

    相反,蔡元培章太炎以及陶成章,在光复之役中,其功劳和冲锋陷阵的陈其美相比,要逊色得多。陶成章于辛亥革命起义的三个月以后,也就是孙中山担任临时大总统不到半个月之际,被刺于上海广慈医院。1991年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陈英士纪年,在这一年的1月14日一栏,仍然明确无误地写着:“凌晨二时,指使蒋介石派人于广慈医院暗杀光复会领袖陶成章。”后面还引用了当时报刊上的一些文章,确定陈其美是杀陶成章的主谋。陈其美是否真的指使蒋介石刺杀了陶成章,这一直是个扯不清的案子。有个化名叫岑梦楼的,写了本小册子王金发,在王金发死后不久印行,据说发行了几万册,当时可算是了不得的畅销书了。在这本编造痕迹很强的小书中,王金发被说成是刺杀陶成章的凶手。这种说法一度很流行,即陈其美指使蒋介石,蒋介石又安排了王金发。

    对于这一历史事件,我觉得鲁迅的看法可能最接近正确,鲁迅与王金发和陶成章都认识,和陶的关系要更深一些。陶成章被刺大殓时,身穿黑呢大衣,拍了照片,有人将这照片寄给在绍兴的鲁迅,鲁迅看了照片,还流了泪。鲁迅的弟弟周建人曾问过鲁迅,会不会真像小册子上所说的那样,是王金发枪杀了陶成章,鲁迅很生气地说:“造话!”“造话”是绍兴土语,意思是瞎说和编故事。人们所以会对历史有兴趣,有时候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在文字和口头流传的历史中,有着太多太多的瞎说和编故事。尽管鲁迅先生和蒋介石也是同乡,但是作为章太炎的弟子,鲁迅对蒋介石从来就没有什么好印象。鲁迅骨子里是文人气,他不喜欢蒋介石身上的浪人作风,有趣的是,鲁迅明明知道陶成章的死和蒋介石王金发无关,但是偏偏不写文章辩诬。周建人说鲁迅在南京和上海两地,曾专门对陶成章之死作过调查,结果他带些赌气地说:“蒋昧了良心,宁可错杀九十九,冤杀了千千万万好人。现在让他戴着皇冠背黑锅,活该!”此时,蒋介石已经得到天下,鲁迅觉得自己根本犯不着替他说话。

    也难怪王金发会有刺杀陶成章的恶名。好事不出门,恶名传千里。1908年春天,王金发到了上海,很快就成了搞暗杀的职业高手。他本来就是绿林好汉,陈其美誉他为“聂政”一样的英雄,搞暗杀正合他天不怕地不怕的莽撞脾气。在初到上海的一段日子里,王金发被人津津乐道的事,是毁家纾难,1908年的夏天,王金发偷偷潜回嵊县老家,将家产统统变卖了,然后将所得银两,全部捐给了同盟会,至此,王金发成了彻底的无产阶级。谢震所撰徐孺人行述中,曾说其母“售田得资,以供季高赴日本及雄卿在上海进学之学费”显然不确,因为王金发根本就没有去日本。很可能是王金发向母亲隐瞒了这笔钱的正式用途,事实上,陈其美和王金发等,正是利用这笔钱,在上海接盘了天保客栈。有了天保客栈,便有了一个联络各地会党志士的机关。

    王金发成了天保客栈的老板。上海有租界作掩护,清政府拿革命党常常无可奈何。1908年冬天“两浙各府属代表”聚集上海,筹议举事计划,会还没开,就有人向官方密报,于是天保客栈被抄,一位叫张恭的同志被捕。经查,出卖这一情报的是刘师培。刘师培早年同情革命,颇负才名,也算是老资格的同盟会员,天保客栈被抄,张恭被捕,江浙武装计划就此夭折。陈其美召集党人商议,说欲报此仇,非有“聂政”不可。于是王金发“慷慨自任”带着枪便去找刘师培算账。许多书中都记载了这一幕,王金发拎着枪,找到了刘师培,二话不说,就要扣动扳机。刘师培吓得跪地求饶,发誓将以自己的性命,确保被捉同志张恭的生命安全。事后,刘师培果然到端方那里苦苦哀求,求端方万万不能杀了张恭。

    这样的故事今天说起来,多少带有一些滑稽色彩。刘师培在学术上颇有成就,家传文字训诂之学,宗古文经学,擅长以字音推求字义,以今言通古语,并用比较通俗的文字,编定经学和文学等教科书。他的文学论文,也常有独到见解,对中古文学史颇有研究,撰著很多,辑有刘申叔先生遗书,共74种。以学术地位而言,刘师培在近代学界,可以列入大师级,但为人,却是小事清楚,大事糊涂,一生中有两件大事永远为人所不齿。一是当了同盟会的叛徒,出卖同志。一是后来袁世凯称帝,刘师培名列筹安会六君子之一,再次成为国人眼里的小丑。

    由于王金发对刘师培的恐吓,张恭的性命终于无虞。刘师培无脸面在上海住下去,逃之夭夭,他妻子何震的表弟汪公权不知后怕,继续在上海滩鬼混“花天酒地,吐漱生云”并打算进一步出卖革命党人“某日汪自妓院出,金发邀之于途,拔枪击毙之,从容而去”从1908年到上海,直到辛亥革命在武昌爆发,王金发在这期间,一直是陈其美手下的重要大将。他的身份,颇有些像锄奸团长,或者是暗杀队长,惩治叛徒,暗杀奸细,经他手送命的坏分子,可以开出长长的一串名单。在这个名单中,有专与革命党作对的青帮头子,有吞没革命党人募款的香港某公司经理,有与侦探差不多的石某。王金发的活动范围,并不局限于上海一地,他出入于浙西和皖南,曾到香港学习制作炸弹,而且还去过南洋的新加坡。

    暗杀活动,在清朝末年曾成为革命党人的重要手段。自徐锡麟暗杀恩铭以后,革命党人几乎就没有停止过暗杀。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1910年汪精卫慷慨赴北京“引刀成一快,莫负少年头”刺杀摄政王载沣。当时的宣统皇帝还是个毛孩子,刺杀摄政王等于刺杀当今皇上。和汪精卫的壮举相比,王金发的暗杀要逊色得多,可是也实际得多。在辛亥革命到来的前几年,王金发是一个富于传奇的实干家,是侠客,是义士,是革命的打手。在公理不申、黑白颠倒的社会里,暗杀会使敌人受到震慑,使胆小鬼闻风丧胆。暗杀能解一时之气,逞一时之勇,但是不可能解决最后的问题。暗杀虽然很刺激,很有英雄气概,有时候却会使问题走向反面。事实上,暗杀的手段一旦被滥用,就会表现为不分青红皂白。

    在王金发诸多的暗杀中,譬如被许多人称道的“枪杀胡道南”就有些莫名其妙。胡道南被杀的理由,是因为曾联名向绍兴知府贵福告密,导致了秋瑾女侠的被捕和被害。这说法显然有些牵强,把秋瑾蒙难这么大的事,推在一个地方的乡绅身上,那是不负责任的小说家的想法。以王金发之身手,枪杀一名毫无防备的乡绅,实在易如反掌。胡道南在完全不明白的情况下,被革命党人在大街上击毙。胡当时是清查公款公产董事,他以前办过府学堂,办过劝学所和禁烟分所,为人心平气和,且品端学粹,蔡元培后来写过胡道南传,专门为胡辩冤。事实证明,暗杀有时候也会草菅人命。不过,杀错就杀错了,干革命,真杀错几个,算不上什么大不了的事,杀错了,还不许辩诬,就有些惨了。王金发死了以后,革命党人写文章纪念他,陈去病称其为“莽男儿”一个“莽”字,十分传神。王金发一生中,大多数的时候,是在扮演拼命三郎的角色。王金发身上的戏剧性,就在这可爱的“莽”字上面。

    王金发似乎还没到杀人如麻的地步。不管王金发有多莽撞,光复会领袖陶成章的被刺,肯定和他无关。王金发是个讲义气的人,和陶成章情同手足,下不了那个毒手。事实上,陶成章之死,不仅和王金发无关,而且和陈其美蒋介石也无关。辛亥革命刚刚成功,革命党人就是想自相残杀也来不及。文字记载的东西,不一定都靠得住,查找旧档案,阅读民国时期的旧报纸,很容易产生这样那样的误会,我们往往会忽略掉一个最简单的事实,这就是当时有大量的报纸,是袁世凯的御用文人办的。世界上还有什么比御用文人更不要脸的。在有关王金发的大量文章中,诬蔑的文字要远远地超过赞扬的文字。因此,说陶成章死于王金发之手,显然是无中生有。

    第三章

    1

    出生入死对王金发来说,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革命不怕死,怕死不革命,谢震在王季高君行述中谈到他辛亥革命前的经历时,曾不无感慨地说:

    黄花岗之役,不与其事,亦云幸矣,然今则转为之可惜矣!

    1911年的黄花岗起义,王金发曾跟随陈其美如约前往。查史料,从上海经香港转广州的,还有宋教仁等人。由于联络不便,配合不当,起义军奋战一夜,便惨遭失败。陈其美率领的这些人,根本就没来得及参加起义。以王金发之莽撞,加上他视死如归的血性,若是参加了,必定也是七十二烈士之一,此所以“不与其事,亦云幸矣”王金发最后死于非命,一世英名毁于一旦,此所以“今则转为之可惜矣”

    广州黄花岗起义,是革命党人在辛亥前夕发动的规模最大、牺牲最重的暴动。此次起义体现了革命党人的英勇,同时也确证了在中国的边远地区发动推翻封建社会的革命,很难奏效的事实。早在一年前的日本,革命党人就意识到这个问题。此时孙中山远在北美,黄兴远在南洋,同盟会的东京本部,因为没有孙黄二人的坐镇,人心有些涣散,形势也趋于低潮。在一次不是太重要的聚会上,宋教仁提出了革命的上中下三策,下策是继续在边远地区进行,中策在长江流域进行,上策在首都和北方进行。大家经过一番讨论,认为“下策太不济事,上策太不容易”于是折中取中策。

    人们似乎没有意识到这次在日本小石区聚会的重要性。由于在清政府控制比较薄弱的边远地区,发动政变要容易得多,在过去的若干年中,革命党人已经在这些地区发动了无数次暴动,规模空前的广州黄花岗起义,仍然是遵循这种惯性。日本的这次聚会,事实上无意中作出一个新的决定,这就是将革命的重点,转向长江流域。也许当时根本就没想到这个转变,会急速加快中国革命的进程。革命党人酝酿组织了中部同盟会,机关就设在上海租界,这意味着革命的指挥所,也从遥远的不便指挥的日本迁往上海。革命党人计划在沿江城市同时发动起义,上至武汉,下到上海,形成星火燎原之势。1911年10月10日,由于泄密武汉革命党人被迫提前起义,结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两三天内先后攻占了武汉三镇。

    武昌起义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此时离黄花岗起义失败还不到半年,革命党人尚未从惨败的阴影中走出来。辛亥革命是一个意外的早产儿,当武昌起义的第一枪打响的时候,同盟会的主要领导人孙中山和黄兴都不在国内,起义异常地顺利,一夕之间,革命党人迅速地控制了形势,由于太意外,竟然陷入了群龙无首的境地。几位参与发动起义的党人,都觉得自己的威望不足以担任都督,推来推去,于是把革命的成果拱手相让,送给了新军协领黎元洪。时隔八十多年,重温辛亥革命,有许多让人哭笑不得的地方。其中最让人耿耿于怀的,就是革命党人总是把胜利当做礼物送人。想当初,黎元洪是从床底下被硬拉出来,授予都督的头衔。这个后来被人们讥为黎菩萨的胖子,糊里糊涂地就成了中华民国的开国元勋。

    王金发对于发生在武昌的起义,所知甚少。革命党人奔走相告,然而受当时通讯的限制,真实的消息很难传递。在上海的报纸,只要是革命党人控制的,每日都频发捷报。捷报掩盖不了武汉三镇告急的事实,革命党人明白,要想巩固武汉的成果,唯一的办法就是以各地的起义响应。于是在短短的一个月内,上海、山西、陕西、重庆、浙江、江苏、福建、广东、广西、云南纷纷起兵讨虏,一个多月以后,有首义之功的武汉三镇之一汉阳虽然失守,但是各地义军捷报频传,大清的末日真的就到了。1911年11月3日,在陈其美的领导下,上海、杭州、苏州三地几乎同时发难,尽管有些曲折,至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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